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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澄清一些對聖經輔導的誤解

改編《心理學偏離真道》第二 十章    

 

 

多年前一次在團契中提到亞當斯(Jay Adams)的書,在座的師母花容失色,慌忙說﹕「心理學是完全符合聖經,完全從聖經發展而來的,不需要聖經輔導。」然後馬上岔開話題。為什麼這位師母談「亞」色變?後來我發現,原來牧師曾經動念頭要翻譯亞當斯的一本書,但被其他心理學家勸阻,說﹕亞當斯不是好東西。這牧師也勸我要小心,免得被誤會是聖經輔導派的人。亞當斯真的這樣差勁?聖經輔導真的這樣可怕?

聖經輔導的出現對心理輔導行業一定有負面影響,自古同行如敵國,在所難免,我可以明白。但是無論是誰開始這些中傷的話,現在已經有一些對聖經輔導的誤解,在一般信徒中流行。

這些常見的誤解是什麼呢?

 

1)什麼都是罪

《舉目》曾經有一位以「牧笛」為筆名的人,發表了一篇氣憤憤的文章,攻擊聖經輔導和桿衛心理輔導,後來他的文章轉載於《基督教線上中文資源中心》,才知道原來他是前任海外神學院副院長,曾思瀚教授,現為香港浸信會神學院教[a] 曾思瀚教授說﹕「他們具有將所有問題歸咎于罪的傾向……因此治療的第一步,就是坦承所有的罪過。」[1]米爾Meier)等基督徒心理學家們早已經說﹕「亞當斯把所有問題都推到『罪』和『個人責任』的頭上,是不聰明的,是頭腦簡單的做法。」[2] 可是他們沒有引述,也沒有註釋去支持自己的言論。

亞當斯曾經嘗試澄清謠言﹕「人家不斷地說,我相信所有的問題都是人自己的罪所帶來的,但是我在第一本書《聖靈的勸誡》(Competent to Counsel)中已經講清楚,我沒有這樣的意思,我甚至引用約伯和生來是瞎眼的人(約九)為例說明。在我其他的書中,我也一再重複這點,但是都沒有用,人家還是這樣講。」[3]

我自己曾經翻譯了二十多本聖經輔導小冊子,沒有一本說,人的問題,是自己的罪惹來的。例如﹕「生上帝的氣」一本以一個被丈夫拋棄的婦人為序言,全文沒有責備她,也不把問題歸究於她的罪,都是在勸說她不要生上帝的氣,要化憤怒為信靠,於是就能明白苦難的目的。

希望中國基督徒不會人云亦云,誤信謠言。

另一方面,任何稍懂聖經的基督徒都會同意,人間疾苦,最終的原因是人類的罪,未必是個人自己的罪,也可能是別人的罪,無論直接或間接,都是罪惡存在於人間所至。甚至基督徒心理學家董建林也說﹕「從根本上講,所有的病都是對神的律的違背的罪的結果﹕信仰律、道德律、自然律,違反者要承擔因此帶來的代價﹕痛苦或死亡。」[4]講得好。

 

2)聖經輔導員「好兇」

也有一些「知情」的基督徒曾經告訴我﹕聖經輔導員「好兇」!只懂得指著人家鼻子罵,這樣的態度不成的啦,你得先接納案主,才有可能幫助他。文首的牧師也曾向其他人解釋說﹕他反對聖經輔導的原因是因為輔導員都是硬繃繃的,對人沒有愛心,說話不懂得婉轉。

我不知道這樣的批評有沒有根據,誰曾經做過研究?誰有統計數字顯示聖經輔導員都是冷酷無情的?至少,我知道文首的牧師根本從來沒有碰見過一個聖經輔導員,他不過聽信謠言。另一方面,我更希望知道,有沒有任何統計數字,可以顯示心理治療員都是和藹可親,滿有愛心的?

但是,我猜測有一個可能,如果輔導員甲告訴你﹕你的問題是因為你犯罪得罪神,你必須悔改;輔導員乙告訴你﹕你是一個不健全家庭的受害者,你必須培養自尊/自信。你會覺得哪一個輔導員「兇」?當然是輔導員甲,因為沒有人喜歡別人指出自己的錯誤,可惜,很多時候,這正是我們的需要。

 

3)未能同時兼顧靈、魂、體

 網路上一位自稱為 Gilbert 的人說,人有靈、魂、體三部分,所以「別無他說(Nothing Buttery [他給聖經輔導的名稱]): 全然撇棄心理學,惟獨恩典﹑惟獨耶穌﹑惟獨信心﹑惟獨神的話語。評論:這種論點過於簡單。[5] [b]Gilbert 暗示說,正統的醫生醫治人的「體」,聖經醫治人的「靈」,但是「魂」呢?誰來醫治?雖然 Gilbert 沒有提出任何具體的建議,但他是在暗示,這部分應該由良好的心理治療來負責。

 暫不討論「二元論」(將人分為靈魂和身體兩部分)和「三元論」(將人分為靈、魂、體三部分)人觀的問題。但是,任何基督徒都會同意,靈性、心情、身體可以互相影響(如箴十七22;林前十一28-30)。靈性不好,會影響心情,也可能帶來身體疾病;身體欠佳,叫人心情不好;心情抑鬱,影響健康。Gilbert把「靈、魂、體」分割得清清楚楚,大概是想﹕聖經只能醫治人的靈,心理輔導醫治人的魂,醫生醫治人的體。恐怕這是沒有證據,未能考慮週詳的結論。

一位心理學研究生表示,聖經輔導頂多在輔導和諮商上有效,但在臨床(Clinical)問題上,聖經是沒有幫助的,因為我們不能從聖經懂得心理疾病背後的病理(pathology)。[6] 換言之,聖經不能照顧人的身體生理機能毛病。(我希望提醒他﹕心理輔導也不醫治身體生理機能毛病

曾思瀚教授舉例說明聖經輔導不懂得人身體可以影響人的情緒和行為。他舉例說,女性荷爾蒙,直接影響了人腦的活動,所以婦女週期循環而影響情緒,與屬靈光景無關。他又罪奇聖經輔導說,國家衛生局公報,有些人因為大腦問題,所以有「學習障礙」,他們只要認罪,就可以學習進步了嗎?所以聖經輔導「對問題的屬靈化,無法對許多個案提供實際的幫助……他們完全排斥了生理因素的考慮。」[7]  我恐怕曾思瀚教授混淆了心理治療(Psychotherapy)和精神醫學(Psychiatry)。

神造人和其他動物不一樣,人有靈魂、道德感、自由意志,我們可以選擇被環境所控制,被生理所控制,但是我們也可以選擇完全被聖靈所控制。保羅說﹕「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九27),誠然,我們同情這些人,盡力幫助他們。但是,若人生來有脾氣暴躁的 DNA,那麼,他就可以大發脾氣,不算有罪嗎?

另一方面,如果一個人天賦不高,學習不如別人進步,這不是罪惡,沒有聖經輔導員會勸他們認罪。(曾思瀚教授是否有證據證明聖經輔導以「學習障礙」為罪,並命令當事人認罪?還是純屬虛構?

聖經輔導員魏愛德(Ed Welch)在一本討論同性戀的書中表示,現在有一些關於同性戀的生理解釋,但他說﹕「行為是由生理表達(不是原因),所以如果我們將來還聽說有更佳的證據,證明生理和行為的關係,我們不應該驚奇……一個合聖經的觀點是﹕生理和心理對同性戀的發展都有影響。事實上,聖經警告我們不要限制眾多的可能性。可是 ……生理頂多好像一個引誘我們犯罪的朋友,這樣的話,這個朋友是你的考驗,但你可以指責和抵擋他。」[8]

最後,最重要的一點,聖經輔導並非不管「體」的問題。亞當斯早說,身體生理機能是精神病的原因之一。[9]聖經輔導員並不排除生理問題影響精神,他們採用一本《Medical Desk Reference》,[10]以分辨生理和非生理的毛病。聖經輔導員也不完全拒絕使用藥物,例如,魏愛德在有關抑鬱症的討論中指出,他不反對使用抗憂鬱劑,他只是說,我們需要小心,研究一下,做一個明智決定。但抑鬱症是透露了我們的內心,所以最重要的是解決內心的問題。[11]

 

4)教會歷史上並沒有輔導這一回事。

曾思瀚教授抱怨說﹕聖經輔導引用教會歷史中人物為其先祖,「這種引用方式,極其勉強並且不具任何歷史意義。因為在當時不但沒有輔導事工的建立,更別提輔導方法的存在了。」[12]

我想曾思瀚教授一定是認為,必須好像今天的心理治療員一樣——輔導內容是基於一些無神論者心理學家(如佛洛伊德)的理論;定期約見當事人;當事人躺在一張沙發上;呀!還要收費,當然;或甚加上一些源自異教邪術的治療技術。這樣才能稱得上輔導。

其實輔導就是幫助人去解決問題,內容可能基於聖經、心理學理論、中國傳統智慧等。任何人若是誠實,也會同意,歷史上教會中負責牧養事工的人,無論是什麼銜頭,或沒有銜頭,都是以聖經原則輔導人,勸說人(當然凡事有例外),這就是輔導。甚至心理學教授董建林也說:「《聖經》輔導=《聖經》原則,基督教歷史有多長,《聖經》輔導就有多長……那我們就可能追溯到亞當夏娃,因為神對人的勸勉與教訓,是從亞當夏娃開始的……我們也可能肯定地講,舊約的每一卷書,都是神在勸勉他的的子民——以色列人。如此看來,若認為《聖經》輔導始於 1970 年代,顯然低估了《聖經》輔導的歷史。」[13]

 

5)提摩太後書三章15-17節不能用以支持聖經輔導。

曾思瀚教授又問﹕「聖經可以提供一切的答案嗎?」關於這個問題,我已經在科學?真理?上帝啟示?的第九點中回答了——聖經在教義和行為上是唯一的權威。我引用提摩太後書三章16-17節,而這段經文也是其他聖經輔導員所常引用的。

我現在要回答曾思瀚教授的另一質疑。他表示,這段經文指的是教義,不是生活,因為之前的經文講及異端。[14] [c]

沒錯。提摩太後書三章1-9節講及異端,但是這些異端的錯誤不純粹在教義上,也在行為上,因為他們「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兇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 神。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2-5節)我非常驚訝於曾思瀚教授的釋經法!

其次,「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16)節指教義和行為二者;而「得救的智慧……教訓、督責……叫屬 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15-17節)絕對是指生活行為。只要人不心存偏見,都能看得見。

還有,什麼是教義?是不是只有三位一體才算教義?愛人如己、不要有婚外性行為等,不算教義?教義是否一定要和行為脫節?

〔曾思瀚教授還有好些一般基督徒不能同意的釋經法。例如,他反對聖經輔導將聖靈工作帶來支持自己,只因聖經有時稱聖靈為「保惠師」(counselor)。他認為「現代聖經輔導者的職責,與耶穌及聖靈的事工不盡相同。[15]不盡相同」是對的,因為聖經輔導員不是罪人的救主,無論他們做什麼,都是依賴聖靈的工作。《面對自我》是一本早已翻譯成中文的聖經輔導書籍,作者說﹕經輔導的基本前設有三,其一是「聖靈的必須性」。[16]聖經輔導員從來無意自比耶穌和聖靈,他們只是說,聖靈的參與,是聖經輔導必須,否則輔導不能成功。〕

 

6)來自毛華莫瑞爾學派

偶然有一些「有研究」的基督徒心理學家會告訴你,亞當斯的東西不過就是行為主義心理學家莫瑞爾(O. Hobart Mowrer)的東西。但是亞當斯老早就說清楚﹕「我認為自己不屬於莫瑞爾學派」,他曾經花了一點時間觀察莫瑞爾的工作,這個經驗是一個轉捩點,讓他大開眼界,知道除了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派之外,還有一個強調責任感的行為主義心理學派,[17]所以引起了這個誤會。

 

7)還在摸索階段

中國教會對聖經輔導還有一個誤會,以為聖經輔導仍在摸索階段,所以只有一兩科「入門」課程。可惜這個想法是錯的,首先,心理學未進入教會之前,二千年來,教牧人員都以聖經為輔導原則,所以不能說是摸索階段。其次,今天的聖經輔導課程絕對不止於一兩科「入門」課程,就以Indiana的三一神學院為例,除了「聖經輔導原則」之外,他們還有「家庭婚姻輔導」、「婚前輔導」、「危機輔導」、「問題青少年輔導」、「聖經輔導員和法律」等等。[18]而且還有很多頒發聖經輔導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的神學院,請見本網站的介紹

 

8)無知老婦所為

最近又聽見一種新的講法——王大媽和王博士﹕有人說,輔導必須先做實驗,那些沒有實驗為根據的輔導系統,就好像鄉下人請教於王大媽。言下之意,心理學因為是有博士學位的人做實驗的結果,所以是唯一可以接納的輔導系統;而聖經輔導就好像無知老婦,誤導別人。

讓我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如果是「做過實驗」那麼可靠,為什麼心理學理論是隨著時代、隨著專家而變遷的呢?為什麼各門各派的理論互相矛盾衝突?可見這些實驗的可信性不高。社會人仕亦同意,心理學不是真正的科學,大多是個人主觀見解。況且最新的研究也證實,輔導有效與否,不在乎理論。(請見心理學的可信程度心理學的效用網頁)其次,聖經輔導員雖然似乎沒有進行「實驗」,但是整個人類歷史就是一個長期的實驗,什麼時候偏離神的話,什麼時候個人和社會就出現問題,歷來哲人所提供的辦法,一個接一個,長江後浪推前浪,人類卻不見有改善。所以,王博士和王大媽,很難說哪一個更可信;但是兩者和神的話相比,都絕對遜色。

如果一個人為了維護自己的生意而攻擊他人,同行敵國,我可以明白。但是,如果為了自己的生意而抵毀聖經,太過份了!請讓我再說一句﹕將聖經比作無知老婦是褻瀆

 

結論

我在此再次呼籲所有華人基督徒,不要聽信謠言,根據聖經生活,根據聖經輔導。



[a] 牧笛在文章中自稱沒有受過心理學訓練,更令我驚奇的是,他自承只讀過亞當斯及斯賽皮恩所寫的《聖經輔導學:基本訓練課程講義》(Adams and Scipione, Introduction to Biblical Counseling: Course Syllabus, S. Ling La Mirada: China Horizon, 2003一本聖經輔導著作,居然對聖經輔導有如此極深的憎恨,令人莫明其妙。還有,假若他真的為了提醒其他牧長和平信徒,不要上當,所以大義漓然。他又在文章之後表示﹕「我對本文內容負完全的責任。」為什麼他不能光明正大地使用自己的真名字?還好,他後來在《基督教線上資源中心》表白自己的身份。

[b] Nothing buttery」本是用以指一個單從物質角度解釋事情的世界觀,「唯獨聖經、唯獨基督、唯獨恩典、唯獨信心、唯獨榮耀神」是改教時代的口號,現在被 Gilbert 用來低貶聖經輔導!

[c] 牧笛自稱曾經牧會多年,而且是神學家,但他的聖經解釋令人心酸嘆息,所以我懷疑他是一位自由派的基督徒。那麼就不難明白他為什麼推崇心理學、低貶聖經。



[1]牧笛著/琴韻譯,「但神說……──由神學角度論聖經輔導運動」,《舉目》2005年九月;轉載於「基督教線上中文資源中心」(http://occr.christiantimes.org.hk/art_0153.htm)。[2] Paul Meier, Frank Minirth, Frank Wichern and Donald Ratcliff, Introduction to Psychology and Counseling: Christian: Christian Perspectives and Applications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 House, 1982), P. 274.[3] Jay Adams, How to Help People Change (Grand Rapids, Michigan: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86), p. 33.[4]董建林, 「浅析《圣经》辅导、教牧辅导与心理咨询的关系」(http://www.godoor.com/article/list.asp?id=1348[5] Gilbert, 基督教諮商 http://ccn.fhl.net/editorial/counseling.htm[6]黃柏僩,「這不是心理學」,《校園》,2006 / 56月,頁55-56[7] 牧笛著,「但神說」[8] 愛德華.韋爾契,「同性戀」,《走出心理幽谷》,愛德華.韋爾契等著,張逸萍譯,(紐約﹕真生命輔導傳道會,2008),頁146-168[9] Jay Adams, Competent to Counsel (Grand Rapids, Michigan: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70), p. xvi.[10] Robert Smith, The Christian Counselor's Medical Desk Reference (Timeless Texts).[11]愛德華.韋爾契,「抑鬱症」,《走出心理幽谷》,愛德華.韋爾契等著,張逸萍譯,(紐約﹕真生命輔導傳道會,2008),頁126-143[12] 牧笛著,「但神說」[13]董建林, 「浅析《圣经》辅导、教牧辅导与心理咨询的关系」[14] 牧笛著,「但神說」[15] 牧笛著,「但神說」[16] 約翰布魯格,《面對自我﹕門徒進深訓練手冊》(香港﹕聖經輔導基金會,1996)。[17] Adams, Competent to Counsel, p. xv.[18] 10/04/2002 取自三一神學院網頁﹕http://www.trinitysem.edu/catalog/bibcoun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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