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開診(生理和心理的關係)
諮詢和生理課:第1篇
張逸萍譯自﹕“Counseling and Physiology Class: Post 1”by MIKE EMLET ,September 24, 2009
(
https://www.ccef.org/resources/blog/doctor-part-1
)
我最近開始教我的秋季課程﹕諮詢和生理學。我決定從本週開始,在每節課後做一個簡短的反思。既然我們身體和心靈,按照上帝的形像而造,本課將程探討這事實的實際意義。在我們服事他人時,需要認真考慮人的兩方面。
今天我將班上學生分為兩組,請他們辯論一個問題﹕「我們的身體會叫我們犯罪嗎?」(這是最接近百威淡啤酒(Bud
Light)商業廣告:“口味極佳!”對“低熱量!”的神學院教室活動。)
這是教室中“NO!”一方提出的:
·
羅馬書一章18節ff集中講罪人積極地選擇邪惡的事實(參見雅一14-15)
·
聖經說,身體是軟弱的,依賴的,有限的,但從來沒有說它是有罪的(參見韋爾契《都是腦神經惹的禍?》〔Ed
Welch’s Blame
it on the Brain〕)。
·
身體可能被誘惑,但它不是誘惑或罪惡的根源。
·
馬可福音七章20-22節指出人心是邪惡/不潔的根源。
·
歌羅西書三章10節講及藉著基督而來的內在更新。
·
當你正要犯罪,如果你允許身體作最終決定,你就是放棄負責任。
這是教室中“YES!”一方提出的:
·
始祖墮落是全人整體的
-
它涉及身體和心靈,因此,身體若是嚴重軟弱的話,為什麼不可能導致犯罪?
·
我們的經驗也如此告訴我們,似乎在某些情況下,會涉及一些活躍和有意向的意志。例如﹕
物質〔如藥物酒精〕依賴/戒斷(chemical
dependence/withdrawal)。
·
性虐待等創傷,可能導致身體的自動反應。
·
聖經對非故意的罪過,有照管
-
例如﹕
利未記前邊幾章(即並非所有罪都是積極地有預謀的。)
·
即使身體使我們犯罪,我們也無法迴避責任問題,因為我們仍然活在上帝面前。
那麼,你怎麼看?我們的物質身體方面,是否可以引起罪惡?或者,頂多能夠影響或迫著我們,作出罪惡的反應嗎?實際上,它有什麼區別?
諮詢和生理課:第2篇
阿斯伯格綜合症〔Asperger’s
Syndrome〕
張逸萍譯自﹕“Counseling and Physiology Class: Post 2 (Asperger’s Syndrome)”by MIKE EMLET ,October 13, 2009
(https://www.ccef.org/resources/blog/doctor-part-2
)
「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二4)相當簡明直接的命令,是嗎?但請考慮這個問題:我們是否都有相同的基本能力來服從這個命令呢?我們之間有沒有可能存在個人的差異,這使得這個命令變得更容易或更具挑戰性嗎?
上週我們在課堂上討論了喬書亞的案例研究,這個12歲的男孩在青年團契遇到了問題。他在社交方面不機靈,往往是個獨行俠。除非他正在談論他極感興趣的對《魔戒》,否則他很難和他對話(還有,他給人的感覺,更像是一場演講,而不是真正的交流對話。)他似乎忘記了別人的需要,經常做出誠實而殘忍的評論,比如﹕「這髮型讓你看起來傻呼呼的。」或「看起來,你似乎沒有為今晚的查經做好準備。」
不是那種贏得朋友的話!那麼,喬書亞的問題是什麼?
他只是自私和冷漠嗎?他只是傲慢自大嗎?
你怎樣對他講話?
現在,如果我告訴你,喬書亞最近被診斷出患有阿斯伯格綜合症(Asperger
Syndrome
,簡稱AS)怎麼樣?這會改變你的看法嗎?
AS是一個名字,描述一系列的表現,包括﹕(1)社交障礙(難於明白非言語交際的提示,也不懂得使用它,缺乏情感互惠)和(2)狹隘的興趣和重複堅持某些慣例。AS屬於自閉症譜系,被認為是兒童期的發育障礙(儘管現在有許多人是在成人時期得此診斷)。這些掙扎者似乎在某程度上缺乏“心理理論”(就是能夠識別和理解他人的思想、信仰、慾望和意圖的能力,讓他們能明白他人行為,而採取適合的行動。)使用日常用語來講,符合AS標準的人很難考慮別人的立場,從別人的角度著想,他們很難做出善解人意的反應。
我們大多數人(“神經系統
- 典型”的人,也就是輔導員的類型)認為這種反應是理所當然的。但我們仍然發現自己難於在我們的家庭和教會關係中,服從腓立比書二章4節,不是嗎?我們可能準確地看出一個人的需要,也可能知道當下什麼是有智慧和有愛心的,但卻沒有採取行動。如果像喬書亞這樣的人,“了解”別人的能力較差的,怎麼辦?如果他難於明白在人際關係的某時刻中,什麼是最適當的和有幫助的,怎麼樣呢?如果他因無知而忽視了人,而不是故意忽視,那該怎麼辦?也許我們會發現喬書亞比我們更正直!
可以肯定的是,該聖經命令適用於喬書亞和我們。確實,無論是有AS的人,還是“神經系統-典型”的人,我們總要檢查人心裏有什麼動機,以至叫自己難於先關心別人。我們若要幫助喬書亞去關心他人,和幫助那些沒有這樣人際關係弱點的人,其辦法應該有所不同。我們可能不得不將腓立比書二章4節分成“一小塊一小塊”的愛心,耐心地教喬書亞那些我們認為理所當然的基本社交技能,並在那位「虛己」來救贖我們的耶穌基督(腓二6-8)的故事中,加入那些看似平凡的習俗。
那麼,你生命中有一個喬書亞嗎?您是否正在考慮“身體和大腦缺陷/差異”可能對你的事工的影響?花時間全面地了解喬書亞,耐心地指導他,正是應用腓立比書二章4節!
諮詢和生理課:第3篇(精神藥物)
張逸萍譯自﹕“Counseling and Physiology Class: Post 3 (Psychoactive Drugs)”by MIKE EMLET ,October 20, 2009
(https://www.ccef.org/resources/blog/doctor-part-3
)
本週,我講了第一次的“精神藥物的性質和用途”講座(共兩次)。開始的時候, 我在課堂上進行一項練習,鼓勵學生們,努力思考他們對精神科藥物的前提。我問這問題﹕「您是否會積極考慮給下面這些人服用藥物,或者至少考慮轉介醫生?」
以下是我提到的簡要案例:
1.
一名28歲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有幻聽和被害妄想症(persecutory
delusions)。班上的大多數人都舉手支持用藥。
2.
一個33歲的男人,曾有兩段時間,感到活力充沛和興奮、需要很少的睡眠、覺得無敵、性濫交、衝動性購物,叫他損失了大量資金(順便說一句,他有兩個親戚,有類似問題,其中一人自殺)。班上有很大部分舉手。
3.
一名43歲的女性,六個月前十幾歲兒子去世後,她的精神緊張,注意力不集中,失眠,絕望和自殺念頭嚴重。有很多學生舉手,但比前兩個例子為少。
4.
一名34歲的男性,長久來,工作表現欠差,曾在多個崗位工作,他在互聯網做一些研究,並認為他患有成人多動症(ADHD)。舉手的學生更少了。
5.
最後例子,一位公司律師面對一場艱難的案件,留意到自己越來越多的焦慮?沒有人舉手。
(嚴格的人群!)
然後我問同學們,請問他們用什麼因素或標準來決定,人應否考慮服用藥物。以下是一些答案:
·
如果病情有身體原因/病因,例如,(1)和(2),比較多學生贊同使用藥物。
·
如果危險程度高,學生們就更有可能考慮藥物。
·
如果能鑒定受輔導者所面對的壓力,例如:(5),學生不太贊成服藥。
·
如果家族歷史中有強烈的類似問題,則對藥物的開放程度更高。
·
如果學生自己過去曾遇到類似的情況,而藥物有幫助,那麼他或她更有可能選擇藥物。(反之亦然,如果之前的經歷不好。)
·
如果總體功能水平較低,例如
(1)和(3),學生贊成用藥的可能性較高。
·
如果藥物的潛在副作用,多於潛在的益處,學生就不會選擇藥物治療。
這是我班上所說的。
你呢?除了繼續輔導之外,你考慮是否要推薦受輔導者用藥?根據哪些因素或標準?
諮詢和生理課:第4篇(精神藥物……續)
張逸萍譯自﹕“Counseling and Physiology Class: Post 4 (Psychoactive Drugs…continued)” by MIKE EMLET ,October 29, 2009
(https://www.ccef.org/resources/blog/doctor-part-4
)
在上週一,我們結束了對精神藥物的討論。正如我也曾考慮過,何時使用精神科藥物是合適的,何時不合適,我得出以下結論:看情形而定。(這怎能是一個明確的答案?!)換句話說,使用或不使用這些藥物是一個智慧問題,取決於我所輔導的人,他們生活中的許多不同因素。這個決定必須與當事人有關,並且要及時了解他們的事情和掙扎的大概,以便能提供應付身體和靈魂的全人智慧勸告。
聖經本身並不是單從一角度去看痛苦或罪惡,而是多角度的方式。有鑑於此,當我聆聽一個人的事情時,尤其當他們詢問是否需要藥物治療,我盡量記住一些更廣角度的想法:
減輕痛苦是神國的事工;從痛苦中拯救,也是。正如清教徒耶利米·巴勒斯(Jeremiah
Burroughs)在他的書《稀世珍寶─基督徒知足的秘訣》(The
Rare Jewel of Christian Contentment)中指出的那樣﹕「在不同情況下合法地幫助所有人,或使用合法手段,努力從所面對的痛苦中解脫出來,和“知足”沒有衝突。」精神藥物的使用可能屬於這類合法救緩。
藥物是上帝慈愛的禮物,也可能成為偶像。任何美好的禮物,都有可能被用以取代上帝,與其他東西(舒適,逃避,甚至“正常”)相比,祂的榮耀和祂善意的,更具終極性。我們可以自由使用
-
但不能濫用。
遭受太多痛苦,可能對人的靈命增長“有害”;痛苦太少,也可能對人的靈命成長“有害”。
(參見箴三十8b-9)。另一種表達方式:正如保羅在腓立比書四章11-13節所講,以上帝為中心的滿足,在缺乏或豐富中,都是難以抓住的。
一個人服用藥物,可能有錯誤動機;另一個人不想服用,也可能有錯誤的動機。
使用藥物可能會更難明白“心”的問題;不使用藥物,也可能會更難明白“心”的問題。我曾經見過事情的兩方面——馬上使用藥物,這人就不再想要深入地接受輔導……;不使用藥物,又妨礙這人清晰思考的能力。
我們事工的目標是“心”——也是身體!我們不是服事沒有身體的靈魂!我們相信復活的希望和新的創造,一個非常“屬地”的未來。我們的事工是全人的,因此要考慮身體的弱點和局限,以及我們的靈命。
你會感到緊張嗎?
我也會!是的,如果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清楚明白的規則”,可以知道應該使用或不應該使用精神藥物,那就會更容易。但也許這種渴望,只是不過反映了我們在逃避面對一個混亂、墮落的世界的複雜性。將上帝話語各方面的真理,應用在人們生活上的各種掙扎中,需要智慧。這應該讓我們拼命地依賴上帝(箴二6)。
諮詢和生理課:第5篇(精神醫學)
張逸萍譯自﹕“Counseling and Physiology Class: Post 5 (Psychiatry)”by MIKE EMLET ,September 24, 2009
(https://www.ccef.org/resources/blog/doctor-part-5
)
這週一,我們開始探索精神病學和精神病學的診斷。我在課堂上問他們,當他們思考這題目時,有什麼具體問題和疑慮。以下是他們的一些回覆:
·
遺傳在精神問題的發生/發展中起什麼作用?
·
邪靈/魔鬼若在精神疾病事情上有影響,是什麼樣的角色?
·
當治療情緒和認知失常,我們應該如何權衡關係和情境因素?
·
社會和文化如何影響我們對精神疾病的看法?
·
精神病的診斷有多可靠?
·
何時與受輔導者討論精神病診斷類別才合適?
這樣做有用是否有害?
·
在最嚴重的情況下,例如精神錯亂(psychosis),福音能有什麼幫助?
我在這裏加上我自己認為在處理這複雜問題時,非常重要的,需要關注的事項:
·
實際上是什麼構成心理健康與精神疾病?誰來決定這些類別?(痛苦中人?
他們的家庭?
醫療機構?輔導員?
整個社會?
聖經?)
·
所使用的是哪些診斷標準?它們是如何形成的?
·
在過去40年中,診斷數量增加了300%,我們應該怎樣想?
·
在定義“正常”與“病態”時,科技(例如精神藥理學,大腦科學)起了什麼作用?有什麼角色?
無論你自己的問題和預設是什麼,我們都生活在某種文化中(至少在美國這裡),生活中的越來越多的問題——恐懼和焦慮、害羞、賭博、甚至狂怒的爆發——都被視為可能適合使用藥物治療的精神問題。
作為聖經輔導員,我們應該如何看待這些趨勢?有一件事是肯定的
——無論我們不加批判地接受這樣的態度,或從蒂固的防衛立場中挑選“真理擊炮”
——都對福音事工無助。關於情緒和思維的起源、分類和處理,我們必須與各種主流世界觀交流和進行互動。我們必須以深思熟慮的方式這樣做,相信福音的豐富確實可以說明最複雜的生活問題。
你呢?
您對精神病學和精神病診斷有什麼經驗?你對這問題有什麼觀察,問題,和關心之處?
諮詢和生理課:第6篇(強迫症)
張逸萍譯自﹕“Counseling and Physiology Class: Post 6 (OCD)”by MIKE EMLET ,December 11, 2009
(https://www.ccef.org/resources/blog/doctor-part-6
)
我們最近在課堂上討論了強迫症(OCD)這題目,作為精神病學材料的延伸和應用。有這問題的人發現他們有持久、侵擾性、產生焦慮的想法(強迫症),這些想法通常(但並不總是)與減輕焦慮的行為/規舉習慣(強迫症)相關聯。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不斷地懷疑“我是否關掉了火爐?”,並重複檢查以確定。與DSM(《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中所有精神病診斷一樣,它描述強迫症的特定的體驗,但並沒有解釋該問題。
研究人員鑒定了OCD中的所謂“信念領域”。這些就是構成掙扎的特徵,包括:
·
誇大的責任——相信您有能力實現或預防不良後果。
·
過度重視思想——認為僅僅有這麼的一個思想,表明它很重要。
·
高估威脅——誇大傷害的可能性別或嚴重的程度。
·
控制思想的重要性——對侵入性思想的完全被控制,感到過份重要。
·
不能容忍不確定性——事事必須有確定性,在模棱兩可的情況下,難以運作。
某程度上,這是有用的。認知理論(Cognitive
theory)描述了強迫症所依據的“不健全假設”,但它最終無法斷定為什麼這些錯誤的信念會出現。但是聖經總是從聖約角度講及我們的思想。我們的思想、信仰、恐懼、慾望和恐懼,從心中流出,因此始終與上帝有關連。因此,考慮這些“信念領域”的每一項,有助於揭示我們對自我和上帝的看法。
例如,誇大的責任感可以說明我如何看待自己或上帝?它可能是說﹕
·
我有能力控制我的世界。
·
如果我不去做,沒有人會做。
·
上帝並非全能、智慧、善良,所以我必須經營自己的生活。
·
這個世界只有我一人,一切都取決於我。
·
我不能相信上帝管理我的生命,和我所愛的人的生命,所以應該由我來防止災難。
·
如果我不這樣做,上帝會懲罰我。
通常我會幫助受輔導者確定他們掙扎中的主要信念模式,然後讓他們做這個作為作業﹕試將這些“信念領域”帶到神面前,上帝會怎樣看?這樣做,有助於我們思想福音的哪些方面,可以在這個人的生命中產生豐富的成效。
在這個練習中,你想為這個誇張自己責任,以至有強迫行為的人,強調什麼福音事實?誰是上帝?他做了什麼?祂的救贖可糾正這種錯誤信念嗎?對於那些一直在努力解決這個問題的人來說,聖經中的哪些真理對你來說是最寶貴的?
諮詢和生理課:第7篇(成癮的精神生物學(或,好事變壞))
張逸萍譯自﹕“Counseling and Physiology Class: Post 7 (Neurobiology of Addiction (or, A Good Thing Gone Bad))”by MIKE EMLET ,January 05, 2010
(https://www.ccef.org/resources/blog/doctor-part-7
)
在美國成癮醫學學會(American
Society of Addiction Medicine)關於成癮的教科書的第一章中,阿倫萊西納(Alan
Leshner)說:「吸毒成癮者的大腦是一個已經起變化的大腦;它在很多基本事情上,與正常人不同,包括基因的表達,葡萄糖的使用率,和對環境線索的反應。」那麼,作為基督徒,我們應該怎麼想呢?我們通常非常願意走向兩個極端之一。一個極端是允許醫學研究塑造我們對成癮的理解,即是說,讓問題的身體方面完全掩蓋了靈命方面;另一個極端是將我們的頭埋在沙堆中,不管上癮的研究,並斷言成癮是一個的靈性(罪)問題,只須以自我控制來征服。
成癮是靈性神問題,也是身體(或基於大腦)問題。正如韋爾契 (Ed
Welch)所說,成癮是一種錯誤的崇拜;和一個基於大腦的問題。你是否曾經想過,並非所有罪惡都同樣地涉及身體/大腦?例如,人們不會因閒聊或說謊而飄飄然地感到過癮(get
high);沒有人因發牢騷而產生“物質依賴”(physical
dependence),然後在他/她停止時,又經歷“戒斷症狀”(withdrawal
symptoms)!藥物卻有一些不同,濫用的話,它以某種方式“鉤住”人的身體,如果我們要以富有同情心、真誠和現實的方式服事那些在藥物濫用方面苦苦掙扎的人,我們需要認真對待這個身體的因素。
酒精和藥物的濫用,似乎劫持了與慾望和愉悅相關的大腦中的正常通路。當你吃豐盛的飯菜,聽聽你最喜歡的輕鬆音樂,或從事導致性高潮的性活動,你的大腦釋放神經遞質(neurotransmitter)多巴胺(dopamine)。這是一個精密的系統,與詩篇作者的話一致﹕「我受造,奇妙可畏」(詩一三九14)。但濫用藥物篡奪了我們大腦的天然神經遞質系統的作用,並導致更多的爆炸性(和愉快的)多巴胺釋放。有一個假設﹕過了一段時間,多巴胺的平衡發生變化,因此儘管更頻繁和更高量的藥物,但效果變小,因為多巴胺的總供應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降低。即使禁戒了,恢復它的自然平衡,也可能需要一年多的時間。
在輔導工作中,這項研究有哪些含義?
·
盡早解決問題。習慣性地沉溺於任何罪惡,是不明智和有害的,但沉迷於吸毒可能會使人產生生理上的依賴性,這種依賴性更難以擊敗。危險阿!我們應該清楚地認識到,反複選擇一種能鉤著我們大腦快樂路徑(毒品,酒精,性別)的罪行,可能會讓後來的階段更難說“不”。箴言有一句很貼切,「人若懷裡搋火,衣服豈能不燒呢。」(箴六27)這並不是說,人若因濫用藥物而泥足深陷,就沒有希望了。請記住﹕就像藥物隨著時間而叫大腦改變,禁戒也會改變大腦!就像濫用藥物會影響神經通路一樣,接受以福音為中心的輔導亦然!但是越早干預越好。
·
關於身體和靈魂的掙扎,需要長期堅持不懈和承諾。正如哈利波特中的瘋眼穆敵的座右銘﹕「保持警惕!!」在禁戒的第一年或第二年,當大腦多巴胺的神經通路在正常化過程中,尤其需要這警惕。順服需要戰爭,與賽跑或拳擊等奧林匹克運動訓練,無大不同(林前九24-27)。對身體的慾望說“不”,不容易,比較像馬拉鬆,多於短跑。
·
另一方面,尋找一個建設性的辦法,使整個人,身體和靈魂,都投入。成癮者隨著時間的推移,“縮小”了他們的快樂能力。他們因為持續使用藥物,使上帝給予他們的天然控制多巴胺的途徑變得遲鈍。尋找榮耀上帝的方法,以增強已經減少了的快樂能力。從前的聖徒已經認識到,對基督獻身是全面性的,涉及我們的身體。例如,我相信參與主的晚餐是“品嚐和看見”主是善美的一種切實方式。
正如我們在這一系列文章中看到的那樣,有智慧的事工有一個要點,就是關注靈性和身體兩方面。在上癮的人身上,你也看見這也是真的嗎?你有沒有看見使用不平衡的方法,最終會對掙扎者有害?
分享於﹕
諮詢和生理系列﹕
諮詢和生理課:第1篇
諮詢和生理課:第2篇 阿斯伯格綜合症〔Asperger’s
Syndrome〕
諮詢和生理課:第3篇(精神藥物)
諮詢和生理課:第4篇(精神藥物……續)
諮詢和生理課:第5篇(精神醫學)
諮詢和生理課:第6篇(強迫症)
諮詢和生理課:第7篇(成癮的精神生物學(或,好事變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