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你的真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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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2007年9月總第七期( https://www.churchchina.org/ )
文/愛德華•韋爾契
譯/佚名
第一部分 從聖經的角度審察你所感覺的需要
“耶和華的聖民哪,你們當敬畏他,因敬畏他的一無所缺。”(詩篇34:9)
當你花時間在上帝的內室中,你對事情將會有深刻的洞察力。別人的意見並不那麼重要,甚至我們對自己的看法也不再那麼重要。或許這就是我們所需要的。每天來到上帝的審判台前能治療對人的懼怕。但如果你仍然覺得你的需要沒有被滿足,自我形象仍舊殘破不堪,你該怎麼辦?敬畏上帝是聖經中對付懼怕人的核心教導,但卻不是唯一的。要從對人的懼怕中得自由包含三個要素﹕我們需要以聖經為基礎的對上帝、對人,及對自己的認識。在本文,我們將會仔細地探討關于我們及我們的需要上帝有哪些說法。
檢驗你的欲望在哪一方面過大。當我們懼怕人,人對我們而言就是大的,而我們的欲望更大,上帝卻是小的。
這就是問題﹕什麼是我們最基本的、上帝所賦予的本體或身份?最流行的觀念是,我們被造為有心理需要的個體。無論是在世俗的或基督教的書店裏你都可以找到持有這種論點的書。你也可以在輔導室裏聽見這樣的觀念。這也是教會或世俗的日常談話的一部分。
“我丈夫若能更多地鼓勵我就好了。”
“我妻子若能尊敬我就好了。”
“我孩子若能聽從我就好了。”
“他/她若能對我表示一些好感就好了。”
“我父母若能多給loch我一點獨立的空間就好了。”
你聽到了嗎?那渴望愛來注滿的心靈之杯在說話。“用______來充滿我,我才會快樂。”我們傾向于認為自己若要改變,唯有依賴某人給予某樣東西才行。
有關“人”
的流行觀念
總之,有關“人”的流行觀念歸結起來有如下幾點﹕
1. 我們的本體是一個容器,一個杯,用來承載心理的需要。
2. 我們有許多心理需要,但這些需要圍繞著更基本的需要——愛和價值感。
3. 當這些需要沒有被滿足時,我們的心靈便出現赤字,並因此感覺空虛。
4. 我們要謹慎到底由誰來填滿這些需要。我們可以尋求人,也可以尋求基督。
什麼是需要?
從以上的四個觀點可以得知,了解自己的需要是破譯人的自我認識的起點。你認為什麼是你真正的需要?你的答案將直指你的自我認識的核心。
對我來說,這個答案是容易的。我需要我的妻子來愛我。我需要感覺到自己在工作上有所貢獻。我需要孩子們聽從我,特別是當著外人的面。當然,我需要錢。我想這就是我所需要的——就目前而言。
你會如何回答這個問題?其中一個方法是反問﹕“你所謂的‘需要’是指什麼?”這個詞當然可以有不同層面的意義。假設你在沙漠中迷了路,口渴難耐,你的答案就會是“水”。若你的牧師在講台上問這個問題,特別是當他強調﹕“什麼是你真正的需要?”
時,你很有可能回答﹕“耶穌”。假如在喝咖啡時有人問你這個問題,那答案可能是大家可以猜到的﹕尊敬、愛、了解、一個願意傾聽的人、自我形象、聽話的孩子、安全、控制和刺激等,
這張單子會隨著人的想象及欲望加長。
歡迎你來探討“需要”(need)這個詞,它可說是英語中頗讓人困惑的一個詞。每個人都在用它,但卻可以指完全無關的意思。例如,“我需要一個假期”
是表達我已經厭倦了日複一日的工作的通俗說法。“我需要我妻子的尊敬”則披露了這樣的觀點,如果我妻子不滿足我這方面的心理需要,我將會面對情感的赤字。“我需要水”表達了一種真實的生理需要,若這需要不被滿足,便會損害健康甚至死亡。“我需要性”則典型地表達了一個被欲望充滿的心,但這顆心被自己的想法愚弄了,以為這個要求只是生理上的。
有些意義是中性的﹕一個妻子對丈夫說“我們需要一加侖的牛奶及面包”。而有些卻包含複雜的意義﹕那位丈夫反駁說﹕“我需要你別來煩我。”在這些對“需要”的用法中涵蓋了多重的意思,包括生理、心靈及心理的需要。
生理的需要——生理的需要是很直截了當的。我們需要食物、水及遮蔽的住所;沒有這些,我們便面對死亡的威脅。這是聖經中“需要”的普遍用法。耶穌勸勉我們不要為吃什麼、喝什麼及穿什麼而憂慮,因為“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
(太6:32)。
這個類別產生混淆只是近代才發生的事。例如“我需要一瓶啤酒”已被歸類于此幾十年了。酒精不再被視為滿足一個由經曆、習慣及情欲所造成的欲望的安慰劑;反過來,這個“需要”被當成近乎無法抵擋的生理驅使。或者來看看那著名的“我需要性”。當性被擠出欲望及情欲的類別而納入生理的類別時,背後的假設是性是一種生理需要,近乎食物及水。接著的推理是,既然它是生理的需要,那麼對性的自我節制便是違背自然的,而唯一的選擇便是“安全的性”。所以,節欲是過時及在生理上難以堅持的。
心靈的需要——“需要”的第二種用法是指心靈的需要。離了耶穌我們便是絕望、極度貧乏的人。我們死在自己的罪中,我們是上帝的敵人,面臨他的審判,我們被撒旦及自己的情欲所捆綁,我們完全無望改變自己的情況或取悅上帝。這顯然是我們最深的需要。
然而我們那三位一體的上帝沒有撇下我們不管。耶穌是我們需要的滿足者。在耶穌裏,他使我們複活, 他與我們和好並稱我們為朋
友,他饒恕我們的過犯,並救贖我們脫離罪與撒旦的捆綁。根據聖經,耶穌滿足我們一切關乎生命及虔敬的需要 (彼後1:3)。
心理的需要——現在來到較難處理的部分。這個類別比較難以界定。我們可以列出一長串的心理需要,但它必然與我們在人際關系中
想要的(want)有關﹕價值、接納、尊敬、仰慕、愛、歸屬、意義等。有人將這一長串統統歸納為﹕對愛的需要。
在美國,對愛的需要與生理及心靈的需要同被假設為基本的人性。它就像吃睡等生理需要一般的強烈[2]。正如《愛是一種選擇》這本書的觀點,我們有一“與生俱來的,神所賦予的被愛的需要。這是一個從搖籃到墳墓都必須被滿足的合法的需要。若將愛從嬰孩中奪去,以致這基本的需要沒有被滿足,他們將一生背負著這個傷痕。”[3]但有關愛的需要的兩個問題卻鮮少被問及。第一,我們都同意愛是一種普世的人類欲望,但我們如何論證它可以從欲望提升為神所賦予的需要?這兩個詞是有關鍵性的差異的。第二,或許是更重要的,滿足這個需要的目的是什麼?
第一個問題的答案通常是﹕“上帝按他的形象造我們,並說一人獨居不好。所以我們需要人。”這是合乎聖經的。我們的確在某些方面需要人。但這又將我們引到第二個問題﹕根據心理需要的類別,我們為什麼需要人?根據心靈需要的類loch別,我們需要人來提醒我們罪的欺騙性,將耶穌的愛指示我們,幫助我們背負重擔及其它許多的事。那回到心理需要的層次又如何?
雖然這個問題鮮少被提及,但它的答案在許多預設了心理需要的書中卻是明顯的。根據一般的看法,這些需要必須被滿足,這樣我們就可以發揮潛能並擁有快樂、穩定的心理及自我形象。說得更通俗一點,我們的心理需要必須被滿足,為的是讓我們可以對自己有好的感覺。
生理的需要 |
需要于肉體生命 |
食物、水、衣服、住所…… |
心靈的需要 |
需要于屬靈生命、信心、順服…… |
罪得赦、被神接納、成聖、得榮耀 |
心理的需要 |
需要于快樂及被接納…… |
愛、價值感、安全感、自我形象…… |
表1
﹕對需要的一般用法
我們都知道我們被造是要與人建立關系,並在關系中彼此相愛、鼓勵及安慰,但這些關系的目的是為了提升我們的自我形象嗎?乍看之下,聖經支持這種論點,即我們有向人表達愛的需要,但若要在聖經中找到“我們有神所賦予的被愛的需要,以便讓我們對自己有好的感覺”的觀點就困難得多了。聖經在哪裏提到過這樣的需要呢?
需要﹕尋求聖經根據之旅
如果只看片面的定義,心理需要看似正常,但當它們的目的被揭露時,便顯得以自我為中心,聖經對它們的支持也不容易找到。但是深思的人仍從聖經中找到了心理需要。他們提議這種神所賦予的需要可以從以下兩個顯著的聖經教導中找到根據﹕人是靈、魂、體合一的,及人是按著上帝的形象造的。可能你並不期望在討論我們對人的懼怕時加插一段神學的探討,但我們的生活是由我們的神學——
也就是我們對神及自己的認識——延伸而來,因此,檢驗我們的神學假設非常關鍵。
人的本質是三元的。人本質的三元觀,即我們有靈、魂、體的觀點是第一個被用來支持心理需要的聖經論據。通俗的看法認為身體有生理的需要,魂(或心)有心理的需要,靈有屬靈的需要。以此類推,有生理需要的人去找醫生,有心理需要的人找心理醫生或咨詢師,有屬靈需要的人則找牧師。
然而,這個看來既簡單又合乎聖經的基本方程式卻有著預期之外的意義。它實際上等于提供世俗的心理學一個機會來塑造人本質中的三分之一。“魂”變成了一個空白的領域讓建立于推測之上的心理學來填滿。就像藥學在許多細節上有助于我們對身體的認識,世俗的心理學現在也有助于
(或完全取代)我們對魂的認識。不知何故,對此進行詳細聖經分析的需要也常被我們略過,就好像我們已做過研究並為它定名為“魂”。其實我們需要先問,人是否有一個可以與靈清楚分隔的魂?
人本質的三元論觀點之所以存在,是因為靈與魂這兩個詞有多層面的意思。就像很多詞一樣,它們之間界限模糊。它們不像一些專門術語,如“電子”
,反而比較像“需要”這個詞,必須從上下文中領悟其意思。現在的問題是,關于這兩個詞的多重意思是否足以證明靈與魂是兩個受造不同的實質。又或者,靈與魂(像“心思”、“意念”、“良心”)是否只是對一個完整、非物質的內在本質持稍微不同的觀察角度(林後4:16)?
有好幾處的經loch文顯示人的本質是二元的——肉體和靈性方面,由二者合而為一,但也可藉著死亡把兩者分開。從這點來看,“靈”與“魂”這兩個詞是用來強調同一本質的不同方面。基本上,兩者是可以交換使用的,但是在人的非物質層面上卻能提供不同的視角。例如,馬太福音10:28
就提到人的本質是二元的——有形的身體及無形的靈魂﹕“那殺身體(物質)不能殺靈魂(非物質)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哥林多前書7:34也提到我們人的本質是二元的——有形(物質)與無形(非物質)——書中稱之為體與靈(spirit),而不是體與魂(soul)。雅各書2:26與二元論的觀念是一致的,並稱之為“身體”與“靈魂”﹕“身體沒有靈魂(spirit)是死的。”
最常被引用來支持人的本質三元論或三分法的是希伯來書4:12和帖撒羅尼迦前書5:23。希伯來書4:12
說﹕“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有些人視之為人體的解剖,即神的話能把魂與靈分開,因此魂與靈雖同屬一個人,本質上卻有所分別。不管怎樣,如果這段經文的原意是要說明人的組成部分,那起碼要包括四種物質才能形成一個完整的人﹕魂、靈、體(骨節與骨髓)和心(由心再分為思念和主意)。這段經文更可能是講神的話語能穿透人微乎其微的層面,能進入一個人的內在。神的話語能進到人本質的中間,而不是遊走其間,好像把我們剖成整齊的肉塊一樣。其實,稱人的內在為魂、靈或心(heart)是一種慣用的寫詩手法,用以強調全人。例如,馬可福音12:30
說我們要“盡心(heart)、盡性(soul)、盡意(mind)、盡力,愛主你的神”,這些詞句的堆砌是為了表達完全、全部。它以戲劇性的方式來強調愛神是全人應有的反應。
關于魂與靈的區別,聖經頂多也只是提到“魂”強調人軟弱、屬世的存在,而“靈”則突顯我們的生命是從神而來這個事實。這兩種說法都沒有暗示人受造時被賦予一個稱為心理需要的獨立領域。相反,靈與魂是互相重疊的字眼,用來指人的內在,人性裏非物質的層面,或者活在上帝面前的人。
所以,在聖經裏找不到心理需要的論據。
在人裏面上帝的形象——另一個常被當成心理需要的聖經背景,就是在人裏面上帝的形象。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創1:27)
這是關于人的核心教義。它是很重要的,每一個研究聖經的學生都應該對“按著神的形象被造”的意義及差別有一明確的認識。在這當中是否可以找到心理需要的根據?若是不能找到答案,那它們就不是神所賦予的需要。
大多數的基督徒會提議說,所謂人擁有神的形象與神和人之間的相似有關。根據心理需要的理論,神與人的相似在于兩者都對關系(或愛)有深切的渴望。這樣的渴望被定義為比情感更深的主觀體驗,那是對關系的強烈追求。對神來說,這意味著他存在于與他自身,即聖父、聖子及聖靈的快樂關系之中。這也表明神深切渴望與他的孩子們的關系得以複合[4]。
因此,根據這個理論,擁有神的形象的本質loch是﹕“我們都渴望著神所設計要我們享受的,那就是毫無壓力的關系——被深深的愛和接納所充滿,並有機會發展自己的個性。”[5]“我們每一個人都切望著有人會在認識我們的真我、我們的缺點及一切後,仍然接納我們。”[6]這樣的渴望若得不到滿足,我們將只是一個空杯子。
我當如何處理自己的渴望?這個問題成為人類存在的基本困擾。根據這個理論,我們是在兩個方法中選其一來回答。我們或是選擇獨立于神,並用別的物或人來滿足我們的需要;或是選擇轉向基督,並在他的裏面尋求關系的滿足(表2)。
表2
心理需要的模式
當我們用自己的經驗來評估這個模式時,它好像是對的。就像其它有影響力的模式一樣,它是“可行”
的。它看來是足以自我證明的。但它的自我證明是建立在文化的煙幕還是聖經的明確教導之上?
留意這個理論內含的關于上帝的一個假設。上帝愛他的百姓,這是毋庸置疑的,但關于上帝的“渴望”
的論點卻引發了一些讓人困擾的問題。“渴望”聽起來不正像“極度想要”或“需要”嗎?這不就意味著上帝若缺了與我們的關系便是不完整的?這不等于提議上帝有一缺乏是需要我們來填滿的?但真理是,上帝對我們的愛是出于他自己全權的喜悅,並為了他自己的榮耀。當我們認識到他並不需要來愛我們時,他的榮耀益發顯得偉大。
也留意此需要理論內含的對我們自身的認識。它提到我們有一“渴望”的困擾,而這困擾至少像我們的罪的困擾一樣深重。從實際的角度看,這意味著若有一牧師把某人說閑話的行為定為“罪”,這人可以說牧師的輔導只觸及到問題的表面﹕“牧師沒有觸及到問題的核心。我的問題是我需要關系。我很寂寞。”當然這個人或許真的極度想要一個關系,但同樣真實的是,對于說閑話的行為的最深刻解釋是罪。她的閑話表達了她內心的呼喊﹕“我需要。”這是對自己的一種委身,但卻是抵擋神的。罪的起因是罪。把寂寞假設成問題的真正核心,縮小了抵擋神的罪的本質,並鼓勵把罪歸咎于別的原因。
若我們認為罪只是問題的表面, 那我們就是不了解罪的真正本質。
當心理需要而非罪被視為我們的首要問題時,不但我們的自我認識被影響,連福音的內容也被改變了。需要理論假定,福音是在最深層次上滿足人的心理需要的。換句話說,福音旨在處理我們自我形象的問題,針對我們那易于沉溺在自己的失敗中的傾向。它的目的是建立一個關于上帝的愛的命題﹕“上帝沒有造任何一個廢物”。
這聽起來順耳,但卻不是福音。耶穌的福音並非旨在使我們對自己有好的感覺,反之是要使我們謙卑自己。就像以賽亞書第六章所記載的,神的同在首先顛覆了以賽亞對他自己的看法,然後潔淨他的生命並把他從自身及罪的欲望中釋放出來。在這象徵性的潔淨與釋放之後,得自由的以賽亞才能夠少關心自己並多關心神的計劃。
耶穌的死並非為了提升我們的自我形象,而是為了天父的榮耀,從罪的咒詛中把人救贖出來。當然,十字架還帶給我們許多好處,一如我們不再從上帝的面前被驅逐,並且我們能與至聖者建立親密的關系。不過十字架也處理我們罪的問題,我們的屬靈需要。
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也常常受這個需要神學的影響。例如婚姻就成了互相滿足需要的所在。乍看之下,這似乎符合婚姻的經驗,也似乎與聖經的愛情觀一致。人們被命令去愛因為(從這個立場來看)我們需要愛。然而,有沒有可能我們被呼召去愛並不是因為其他人空虛、需要愛(來使他們覺得自己不錯),而是因為愛是我們效法基督、歸榮耀給神的方式?
注意如果丈夫在受尊敬這方面需要妻子的愛會發生什麼事。他會認為上帝造他有這個需要,而他的妻子有義務來滿足他——上帝給她的命令。結果他相信妻子欠他尊敬,所以當他的妻子沒有滿足他這個需要的時候,他有權生氣。
我們渴望受到尊敬卻沒有得到時,我們會感覺受傷。但是,如果我們需要受到尊敬,我們會氣急敗壞或感到憤怒。
上帝命令我們去愛、去傾聽、分擔重擔或彼此洗腳,並不意味著我們有這方面的心理需要。或許我們可以說我們需要給予這些,但聖經沒有暗示我們一定要得到它們,好讓我們覺得自己不錯。相反,聖經質疑心理需要的整體目的。聖經提到舍己,而不是覺得自己不錯。聖經也提到尊嚴,而非需要更高的自我形象。此外,把上帝的命令和我們需要得到“上帝所命令的”銜接起來,這個邏輯是錯謬的。如果把這個邏輯應用在“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2:3)這個命令上,你會得到一個明顯錯誤的結論。你會認為既然其他人被命令如此行,那麼你就有一個上帝所賜的高過其他人的需要!
心理需要從何而來?
那我們該如何按聖經原則來理解這些感覺中的“需要”呢?在聖經何處可以找到它們的蹤跡?雖然沒有清楚的證據顯示“感覺需要”是神所賜的天性中的一個特別部分,但它們是真實存在的。如果聖經在這方面只字不提,那就是在一個非常突出又近乎全人類經驗的事上保持沉默。
與其在創造時期尋找這個概念,即當我們按神的形象被造之時,倒不如在亞當犯罪之後尋找它。當人犯罪之後,雖仍然背負著神的形象,但因著亞當的悖逆,人類反映上帝形象的能力起了重大的改變。人的心不再朝向上帝,而是朝向自我。人開始持續重複著一句真言,直到耶穌再來。亞當說﹕“我要。”“我要把榮耀歸給自己,而不是把所有的榮耀都歸給上帝。”“我愛自己的欲望,而不是愛上帝。”
這就是後來我們所熟知的貪婪、情欲或偶像崇拜。
亞當所說的“我要”
可不可能就是心理需要最早的表白?可不可能當我們拒絕愛上帝並接受他的愛時心理需要就冒出來了呢?是否從亞當那時起,人類生活的動力就開始向內移、指向自我的私欲,而不是向外、尋求了解並遵行上帝的旨意?
這並不是說享受被愛是人的原罪。當然不是。上帝是愛的源頭,我們既然是他所造的,我們應該享受愛人與被愛。如果我們不享受愛,就是不合人性;如果我們被人拒絕或傷害時不會深感受傷,也是不合人性的。因此,問題不在于我們渴求愛,而在于我們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渴望得到愛或渴望得到的原因。我們是否渴望得到愛以致蓋過我們效仿上帝的渴望?我們渴求愛是為了自己的享樂還是為了上帝的榮耀?
渴望和情欲有很多共同之處。它們的出發點都是好的(渴望被愛),到最後卻奴役我們。提升我們對愛、對影響力或其他享樂的向往到一個地步,使它們變成需要或欲望,其實是高舉渴望使它變成一種狂熱,這是罪。這種狂熱會大聲喊叫﹕“我要!”“我一定要!”“我的欲望是我的世界的基本建構!”
回想一下你覺得被人控制的時刻——他們“讓你”生氣或沮喪的時刻。現在到這捆綁底下看一看。你會如何完成這個句子“我需要_______”或者“我渴望__________”?使它更明確一點,“我要__________[愛、安全感、意義、權力],
但是我卻沒有得到!”“我要求_________!”
“我堅持_________!”
或者,“如果沒有__________,
我無法運作/生活/順服!”
這解釋了為什麼有時基督不能滿足我們。如果我站在他面前像一只有待用心理上的滿足來注滿的杯子,我永不能覺得滿足。為什麼呢?其一,我的欲望是無窮盡的;按著欲望的本質,它們是不可能被滿loch足的。其二,耶穌並不想滿足我自私的欲望。相反地,他想把這心理需要(欲望)的杯子砸碎,而不是去滿足它。
有一部基督教的電影講述一個少年人被遊說信主能令他考取更優越的成績。信耶穌,能考取好成績——聽起來真不錯!再多添幾項優惠,如金錢、吸引人的約會和一輛家庭轎車,所有的少年人都會來信主。但是這樣的話,不就是在訴諸欲望而非給予釋放和饒恕了嗎?以色列人向周圍拜偶像的人傳教,從不告訴他們要敬拜真神耶和華是因為他會比他們所拜的偶像賜下更好的谷物給他們。相反地,人們被呼召轉離偶像因為拜偶像得罪上帝。
期望從基督那裏滿足我們自己的心理需要如同基督化我們的情欲。我們是在祈求上帝賜下我們想要的東西,
好讓我們覺得自己還不錯,或者好讓我們在生命中多得到一點兒快樂,而非聖潔。這提醒我們,我們所擁有的形狀之一就是罪人的形狀。罪人不再是我們主要的形狀或身份,但我們仍然保有那身份。將來有一天我們會徹底成為美麗的新婦,不過在那天以前我們仍舊是會犯罪的罪人。
這亙古常存的“我要”不只是一些我們偶爾會做的事。它被編織在我們的生命中,構成我們身份的一部分。舉個例子,當你入睡時,你是不是就沒有罪了呢?我會說得更明白一點。當你入睡時,一夜無loch夢,你是不是就沒有罪了?聖經清楚地告訴我們答案是否定的。這就好像問我﹕“當你入睡時,你還是不是愛德華?”“罪人”這個對你我的描述是現在時的,包括那些相信基督的人。當然,那些稱耶穌為“主”的人已經稱義了,表示他們不再被定罪。上帝也賜他們聖靈,使他們成為基督的僕人,
而不是罪的奴僕。然而,我們仍舊是罪人,要等到在永恒裏才能成為完全。
身為會犯罪的罪人,我們虧負聖潔的上帝。我們欠他完全的忠誠、榮耀、讚美和尊崇,可是我們卻無法償還,因為我們極度貧乏。因此,我們一個最深的需要就是饒恕。我們向上帝禱告﹕“饒恕我們的債”,上帝就在基督裏饒恕了我們的債(太6:12)。
現在我們真的欠上帝的債,但是這個債卻不會令我們感到羞愧。過去,因著我們的罪,我們欠上帝債,
而我們是蒙羞的人。如今因著他的赦免,我們欠他債,而我們心裏充滿感激。然而這還不是我們目前所欠的債的全部。我們的天父還讓我們成為他的兒女和後嗣。他賜給我們一個新的家庭和身份。此外,這只是他為我們預備的將來的保證金而已。他讓我們坐在天上——在上帝的寶座前——並賜給我們特權永遠與他同住。
他免除我們的罪債,並且不只是讓我們成為無債一身輕的乞丐,反而讓我們成為富足。我們欠他的這筆債帶領我們進入喜樂。
現在我明白為什麼從前即使我深諳福音的道理,卻仍然懼怕人的原因了。我不僅需要學習更加敬畏上帝,也需要悔改。我的感覺需要、渴望或者欲望太強了,以致我需要仰賴每一個人來滿足它們,包括上帝和其他人。我懼怕其他人,因為人很大,我的欲望更大,而上帝太小了。空虛這個流行病會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我們,而非上帝,創造並倍增了我們的需要。[7]
進深思考
以上揭露了通常我們在處理“
被人控制”問題時所欠缺的一環﹕我們忘記了我們必須為自我中心的欲望悔改。沒有悔改,我們的焦點終究會放在自己的欲望,而不是上帝的榮耀上。花時間思考一下你有多少“心理需要”實際上是欲望和要求的化身。
第二部分 認識你的真實需要
現在讓我們回到原來的問題﹕我們是誰?之前我們已經探討過我們的一些感覺需要並不屬于上帝在我們裏面的形象,但是我們尚未討論在我們裏面上帝的形象到底是什麼。對于人彷佛是個空杯子的說法,聖經是否提供其它的選擇?
既然在人裏面上帝的形象和我們與上帝的相似點有關(創3:5),問題的起點應為﹕“上帝是誰?”
任何關于上帝形象的教義,必須能夠在對上帝的認識和對人的認識之間來去自如。唯有當我們獲得了對上帝的正確認識以後,我們才能開始問這個問題﹕“人是誰?”
上帝是誰?他的“需要”為何?
上帝和他的國度,簡單地來說,就是關于上帝——三位一體的上帝,以色列的至聖者。這位三位一體的上帝的需要是什麼?他沒有任何需要。他是全然自足的。聖父愛聖子,而聖子醉心于聖父,一心一意要完成聖父的旨意。上帝最大的喜樂就是他自己[8]。
乍聽之下顯得有些奇怪,但我們怎能期望上帝被其他不如自己完全和聖潔的事物所充滿呢?若認為上帝需被其他事物充滿,就是崇拜偶像,就是高舉受造物過于造物主。上帝的旨意是高舉他自己和自己的榮耀。他定意彰顯他偉大的名。“因為萬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歸于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
。”(羅11:36)
請注意,這個觀點與嶄新的需要心理學有所不同。在需要心理學的領域裏,讚美上帝最自然的原因是讚美他為我所作的一切。這是可以的,但卻不夠深入。從聖經的觀點看,上帝配得我們讚美,純粹是因為他是上帝。我們思想中最自然的焦點不是我們內心的渴望,而是偉大無比的“榮耀的神”(徒7:2),掌權的以色列的至聖者。正如我們所見所明白的,這樣的榮耀強烈到了極點。以色列人並非因為心理需要被滿足而發出讚美;他們高舉上帝單單因為他被高舉﹕“耶和華啊,眾神之中誰能像你?誰能像你至聖至榮,可頌可畏,施行奇事?”(出15:11)。背誦這話,他們真正的需要就被滿足了。
榮耀、尊貴、光華、美麗、華美、威嚴——這些可以交替互換的字眼都是用來形容上帝的偉大的,而“聖潔”這個字則是把所有的字眼都串在一起。
我們已經討論過上帝的聖潔如何彰顯在他的愛和公義中。現在讓我們更進一步來探討。上帝的愛和公義大量表現在一些很具體的圖像或者可以讓loch我們模仿的形象中。例如,至聖者猶如一位濃情蜜意的新郎期待一位無暇的新娘。他也是筵席的主人宴請各方的人,但期望看見前來赴宴的人穿上為他們預備的禮服。他是慈愛的救贖主,以公義救贖錫安(賽1:27)。他是審判全地的主,然而他的兒子卻為聲名狼藉的百姓辯護並代替他們。他是父親,是母親,是順服的兒子,是受苦的僕人,是朋友,是牧人,是醫生,是意義的賦予者,是造物主,也是陶匠。他是我們的磐石,也是我們的山寨。誠然,有關上帝的圖像與形象充斥著整本聖經,而每一幅圖像皆是他聖潔的表征。
上帝提供給我們的他自己的“快照”,並不只是為了適應人類的語言而已。上帝並非用我們所理解的僕人來暗示我們他就像個僕人一般。不,上帝是那位(the)僕人,那位丈夫,那位父親,那位弟兄,那位朋友。在這受造的世界中,任何與對上帝的描述相似的東西,皆因上帝的榮耀被及宇宙和受造物所致。我們在人裏頭看見的形象縱然是扭曲的,它們還是依稀反映出上帝原有的形象。我是位父親,因上帝是父親。我是勞動者,因上帝是最初的勞動者。
圖1.我們的上帝﹕至聖者
當我們見證耶穌基督的榮光或聖潔時,所有的這些圖像都會整合在一起,因他是上帝榮耀的終極象徵(來1:3)。“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4)。他被稱為“神的聖者”(可1:24;約6:69)。就連他的受難,也是天父的榮耀。舉個例子,在耶穌上十字架前,他的禱告是“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約12:28)。在耶穌被緝拿前,他向“聖父”(約17:11)和“公義的父”(約17:25)禱告,求天父榮耀他,好教他能榮耀天父。耶穌心中最熱切的渴望是榮耀他的聖父,而這個渴望表達在耶穌的愛和公義中。如果你尋求成為背負至高上帝形象的人,
你需要定睛在耶穌身上。
我們是誰?
了解了上帝是誰以後,“人是誰?”這個問題就顯得直觀多了。人跟造物主有多相似呢?上帝最愛慕的對象是他自己﹕聖父、聖子、聖靈。他希望他榮耀的聖潔充滿天地,因此我們禱告時要說“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當上帝成為人心目中最愛慕的對象時,人就與他最相似。人應以上帝為樂,如他以自己為樂一樣。我們要在全地傳遍他的名,尊他的名為聖,我們也要宣告他榮耀國度的降臨。正如威斯敏斯特教義問答(Westminster
Catechism)中提到﹕“人最主要的目的是榮耀上帝並永遠以他為樂”。
圖2.人(並教會)﹕反映上帝的榮耀
帝在人裏頭的形象,既非以愛的杯子的形式出現,也不像心靈渴望的空洞,反而較接近摩西反映上帝的榮光(出34:29-32)那樣的形式,就像月亮反射太陽光一樣。摩西的臉上發光,因為他被上帝邀請進入他的同在,並見證了上帝聖潔的榮耀,且受到保護。
這看來已經教人頗為驚訝了,然而上帝卻讓我們這些有他形象的人比摩西更有榮光。當然,神的子民必須要有神的同在才能反映他的
形象,但是神的同在不再局限于偶然的顯現或仰賴會幕發揮功能。今天,上帝的子民憑著信心進入他的同在。因著信心,我們有聖靈內住的榮耀。因此,神的榮光非但不會逐漸消退,還可以越發顯出光輝來。“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像從鏡子裏返照,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3:18)。
這表示反映上帝形象的精髓即是在上帝的同在中喜樂,愛他過于一切,為他的榮耀而活,而不是為了我們自己的榮耀。人類生存最基本的問題變成“我要怎樣才能榮耀上帝?”——而非“上帝將怎樣滿足我的心理需要?”這兩者分別在我們心裏產生了兩股不同的拉力﹕一邊向外把我們拉向上帝,另一邊則向內把我們拉向自己。
此外,上帝的形象不是在你裏面的一個空位——一個被動且容易受損的空洞——榮耀上帝的形象存在于我們的生活方式中。這暗示我們的心不論是榮耀上帝或榮耀自己,都是很活躍的。就此而言,上帝在人裏頭的形象是動態的。它不僅關乎我們是誰,還涉及我們做了什麼。信心是我們用來反映上帝的方法,可從我們的生活方式中展示出來。它有許多同義字,如效法上帝(弗5:1)、代表上帝(林後5:20)、反映或反射上帝的榮耀(出34:29-35)、敬愛上帝及遵他旨意而活等。
根本上,上帝形象的背負者可畏的責任和榮耀的特權表露在簡單的順服行為中,而這有著永恒的意味。反映上帝形象就是愛他並愛你的鄰舍。就如上帝的聖愛和公義彰顯在一些具體的行動中,我們也應如此。你在哪裏找到了信心和順服,你就會在哪裏找到反映上帝形象的人﹕
·
為了上帝的榮耀,與上帝的子民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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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上帝的榮耀,彼此代禱並為全地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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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上帝的榮耀,聆聽配偶說話,
而非自我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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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上帝的榮耀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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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上帝的榮耀,享受夫妻間的親密關系。
·
為了上帝的榮耀,教養子女。
一旦了解上帝的聖潔並我們反映上帝形象的目的,就為愛的杯子提供了眾多替代選擇,這在聖經中處處可見。你可以從上帝關于我們、聖子、甚至他自己的宣言中找到。當然,這不表示我們和上帝一樣大有能力;在上帝的屬性中,有一些屬性是他的受造物不具備的。然而,上帝卻透過許多方式揭示他自己,讓我們可以效仿他。讓我們來看一些例子。
你是祭司
你已經曉得你是活在上帝面前的末後的摩西。因此,你的臉上有著耶穌同在的光芒。換言之,你是上帝的祭司。上帝的子民是“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彼前2:9)。這是上帝賜給我們的樣式或形象。我們也從大祭司耶穌的身上見證了這個樣式。既然耶穌是大祭司,我們效仿他的結果,就是我們也成為祭司。
既然這是你的身份,你應該知道關于自己的曆史。祭司在會幕中(上帝的同在)服事,受召以獨特的方式代表上帝。問題是,正如亞當和夏娃一樣,祭司們在上帝面前屬靈上亦赤身露體且蒙羞。他們要在上帝面前服事,就需要上帝的遮蓋。因此,上帝給他們預備了絲毫不遜色于王室服飾的袍子。這些聖衣給穿戴的人帶來了“榮耀、華美”(出28:2)。
祭司所穿戴的聖衣有許多華麗的裝飾。舉個例子,以弗得是塊精致的布料,上面刻著十二支派的名字。它給我們的啟示是,我們並非單獨站立在神面前,而是與其他基督徒聯合在一起。胸牌也是一件巧奪天工的服飾,用來作神聖的決斷。它提醒我們,所有的決定都需要參照神的話語。裹頭巾是最後的也許是最重要的環節,因為它遮蓋頭部。除了提醒我們需要上帝徹底的遮蓋以外,裹頭巾本身的意義並不大。不過,頭巾上面的銘牌替整幅聖衣做了說明,也替我們的生命做了扼要說明。牌上面刻著“歸耶和華為聖”(出28:36)。祭司屬于上帝,也代表上帝,要像上帝一樣聖潔,要為榮耀上帝而活。
因著基督,基督徒可以擁有這些服飾。它們是免費的,但卻務必穿戴。若要榮耀上帝,它們是不可或缺的。仔細端詳,你就會發現這些祭司的穿戴,比起神子民在末後審判時所穿的結婚禮服更美。
你是基督徒
現代的祭司也被稱為“基督徒”。這或許最能描繪出信徒的樣式或身份。換句話說,我們和上帝是一家人。在這個時代,名字沒有多大意義,因此這聽起來或許沒什麼好驚訝的。但是,在舊約時代,一個人的名字往往就是給那個人所下的定義。
“基督徒”這個名稱的確給我們下了定義。我們跟了基督的姓氏,已經許配給他。現在,我們的任務是要傳揚他的名。身為基督的傳令官與使者,我們要呼召他人與上帝和好(林後5:20)。通過天父的認養,我們有了一個新的名字。再者,無論這樣的認養令我們感覺多好,都不是認養的原意。在新約時代,認養使認養者得到榮耀,而非被認養的人。認養使上帝得榮耀。
上帝子民的其他寫照
上帝還給了我們哪些定義?想得越遠越好,而且別忘了聖經中比較常見的描述。任何上帝給我們的關乎他自己的快照都可能是我們的樣式。舉例來說,當上帝透過父親般的愛和管教揭示他的聖潔,我們也能在為人父這方面效法他。他的聖潔彰顯在勞動中,所以我們也應如此。上帝服事了我們,我們也應該效法他去服事別人。因此,基督徒父親花時間陪孩子踢球,正反映了上帝花時間給他的子民。孩子因著順服基督而擺放餐具或清洗碗碟,正是反映了上帝為僕的形象,故能榮耀他。又或者,抱著服事基督的渴望從事平凡工作的人,也能反映出為了我們而工作的耶穌。
以下是我們效法上帝的一些方式﹕
²
作為兒女(約壹3:1)
² 作為僕人(羅6:22)
² 作為朋友(約15:14)
² 作為同工(弗6:1)
² 作為新婦(啟21:3)
² 作為戰士(弗6:10-18)
² 作為活石(彼前2:5)
² 作為傳道人、先知、牧師和教師(弗4:11)
² 作為丈夫(賽54:5)
這些身份都是我們榮耀上帝的方式。
我們真正需要什麼?
除了罪需要被饒恕以外,我們還有其他需要嗎?我們需要與人建立關系嗎?答案在于需要的意思為何。如果我們指的是心理需要,那答案就是不,我們不需要——不管是靠上帝或人——來滿足我們對意義和愛的渴求[9]。那就好像在說我需要上帝來滿足我的需要,以便讓我感覺很好或覺得自己重要。自我服事的需要用不著去滿足;而是要予以消滅。
但聖經命令我們彼此相愛的事實又如何解釋呢?那不表示我們需要愛嗎?不一定。更準確地說,這表示我們loch需要去愛,而非暗示我們擁有一個需要用愛(或意義、自我價值感及其他東西)來填補的心理空缺。請記得我們是按著上帝形象造的,也就是說上帝給我們恩賜,使我們有能力來代表和效法他。既然我們是在愛中被造,而且是被上帝長久忍耐的愛所托住,借著效法他永恒的愛,我們就能榮耀他。我們愛並非因為人有這方面的心理空缺;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在我們裏頭的上帝形象不是關乎心理需要;而是關乎上帝賜給他百姓的豐盛恩典。
然而,我們需要他人亦是真實的。上帝創造亞當和夏娃,表示上帝在人裏頭的形象不可能在任何一個不聖潔的人裏得以完全。反映上帝不能單靠一個人的力量,而是要靠合作的力量。他的榮耀極大,沒有一樣受造物可以清楚地反映出來。上帝的形象是我們大家共同分享的。從實際的角度來看,上帝命令人生養眾多來榮耀他,單靠一個人是絕對辦不到的。因此,上帝創造了男人與女人,共同反映上帝的形象。
生養眾多並管理這個世界的命令,其實是新約大使命的先驅,即向萬民傳揚基督。再一次,這個任務是不可能由一個人來完成的。我們彼此需要。對宣教工作來說,
我們需要農人、卡車司機、工程師、建築工人、店主、傳教士、母親、父親、牧師、主日學老師及看門人。如果教會要照著上帝的旨意來發揮功用,全副武裝是不可或缺的(林前12:12-27)。反映上帝的人不是獨行俠。
因此,聖經很明白地說我們是有需要的人。
1.
我們自被造以來就有生理需要。我們需要食物和躲避惡劣氣候的保護。我們需要上帝,其次是其他人來滿足我們這些需要。
2.
我們是有屬靈需要的罪人。若非基督救贖與維系我們,在屬靈上我們是死的。我們需要耶穌。當我們偏離了他的道時,我們需要有人教導並在愛中責備我們。而且,我們也需要認識他的大愛。
3.
上帝創造我們時,只給我們有限的恩賜和能力。所有的恩賜不會齊集在一人身上。因此,我們需要其他人以便完成上帝的目的,說得更確切些,以便反映他無比的榮耀。
如果你還對我們的真實需要有疑問,那麼請查閱聖經中的禱文。因為禱文是有需要的心靈所發出的呼聲。聖經中記錄的是人迫切的禱告,從中可以窺見我們的真實需要是什麼。在這些禱文中,也可以發現上帝樂于把哪些東西賞賜給有需要的人。
那麼, 你就該如此祈禱﹕
“我 們 在 天 上 的 父 ,
願 人 都 尊 你 的 名 為 聖 。
願 你 的 國 降 臨 。
願 你 的 旨 意 行 在 地 上 ,
如 同 行 在 天 上 。
我 們 日 用 的 飲 食 ,
今 日 賜 給 我 們 。
免 我 們 的 債 ,
如 同 我 們 免 了 人 的 債 。
不 叫 我 們 遇 見 試 探;
救 我 們 脫 離 凶 惡 。”(太6:9-13)
在主禱文裏首先所求的,就是上帝的名得到榮耀,或讓人尊以為聖。這是我們最大的需要;是這個世界最大的需要。這個禱文對于心理需要只字不提,也沒有提到個人生活在世上的幸福!它確實提到我們的需要,關于生理和屬靈方面的需要,然而這些需要卻不是首要的。全人類最大的需要就是上帝,
以色列的聖者,受人尊崇和敬拜。
在耶穌受死之前,他曾經向上帝禱告。對耶穌來說,禱告是他每日的功課。但是他的這次禱告卻十分特別。第一,它被記錄了下來。耶穌曾無數次通宵禱告,但它是我們有幸知道的很少的禱告詞中的一個。第二,既然這是耶穌在上十字架前所作的禱告,那它一定是很迫切的祈求。因此,從中我們可以看到哪些事情是耶穌真正在乎的,也可以發現他真正的需要是什麼。
這個禱告文和馬太福音第六章禱告文的格式一樣﹕
“父啊,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
。”(約17:1,15,17)
耶穌作了兩個重要的祈求﹕(1)願上帝得到榮耀;(2)願上帝的子民在順服裏成長。這是耶穌兩個基本的需要,也是我們的基本需要。
以弗所書裏最為人知的禱告,是第三章保羅所寫的禱文﹕
“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他得名
),求他按著他豐盛的榮耀,藉著他的靈,叫你們心裏的力量剛強起來,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裏,叫你們的愛心
有根有基,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于人所能測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弗3:14-19)
噢,不,不會是愛的杯子又現形了吧?保羅是在祈求我們愛的杯子得以填滿嗎?或許我們應該跳過這個禱文!但是,話又說回來,或許是我們把心理需要讀進去,而非明白保羅禱告的真正含意。
讀這段經文的時候,有兩件事是我們必須謹記的。第一,保羅用的是杯子的意象,不過並不是指心理需要,而是屬靈需要的杯子。當心理需要的杯子被粉碎時,杯子仍是我們存在的樣式中的一個。然而,這個杯子不是要求“耶穌,使我感到快樂”或“耶穌,使我自我感覺好一點”的那個杯子。這個杯子只說“我需要耶穌”、“離了基督的愛,我就只是一個屬靈的乞丐,無法禱告,無法順服,甚至無法生存”、“離了基督,我是死的,我每時每刻都需要他的恩典。”因著這些需要,耶穌向我們傾倒他的愛,是世上任何一個人都裝不下的。
這帶我們進入第二個重點,即以弗所書這個優美的禱文是為我們而設的。保羅所禱告的“你們”,很明顯的是複數的形式——“你們所有的人”。他是對基督在以弗所的肢體說話。他所祈求的是“和眾聖徒一同明白”的知識,而獲得這知識的結果是使得“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于一,認識神的兒子”(弗4:13)。當上帝的子民彼此合一時,我們才能清楚地反映基督的形象(弗2:19-22)。當我們不再是有心理需要的杯子,而成為上帝僕人的時候,這樣的合一才能夠達成。
當然,背後的假設是每一個人都個別認識基督的愛為何。可是這些人也必須認識一點,靠著他們自己並不能建構基督的肢體,而是需要整個教會才能依稀效法上帝的榮耀。這樣的信息貫穿整本聖經。根據以弗所書,我們真正的需要到底是什麼呢?我們需要一個聯合的肢體,充滿上帝的榮耀,致力于教會的合一,沉浸在他的愛中,即使在受苦中,仍然憑信心順服地共同邁進。我們應該需要他人少一點,愛他人多一點。
解釋到這裏已經是相當完滿了。問題是“我們是誰?”回答這loch個問題卻使我們定睛在耶穌身上,此外別無他法。要正確認識自己,就會促使我們定睛于耶穌。畢竟,我們原是要被他所充滿的,並且要和鏡子一樣,反映出他的榮光。若要真正反映上帝的聖潔,我們必須定睛在耶穌身上,因為他才是上帝的真正形象。我們是渴望像父親的孩子,故我們觀察天父的行事為人,以便效法他,和他一樣聖潔。
進深思考
這一部分澄清了聖經中關于我們是誰的觀點,焦點放在我們裏面上帝的形象上。你是否有了一個簡潔的定義?我們按著上帝的形象被造,表示我們在各個方面都和他相似,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贊(弗1:6,12,14)。這就意味著上帝給我們恩賜去服事他人,而非接受服事。任何與聖經不符的觀點,最終會帶給我們痛苦,而非喜樂。
1.寫下30
個關于禱文“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的應用。在職場上,你要如何尊上帝的名為聖?休閑時又如何?在家中呢?在教會裏頭呢?
2.開始從“這是我的需要”的角度來讀聖經中的一些禱告文。
3.思考對上帝和你自己的認識,如何鼓勵你在工作或人際關系上邁出順服的腳步。
注釋﹕
1、本文選自愛德華•韋爾契所著《當人很大神很小時》(When
People Are Big and God is Small)一書第八章,第九章,略有改動。
2、
Tom Whi
teman and Randy Petersen, Love Gone Wrong (Nashvil le: Nelson, 1994), 90.
3、Robert
Hemfelt, Frank Minirth, and Paul Meier , love is a Choice (Nashville: Nelson),
34.
4、Larry Crabb,
Understanding People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76), 94.
5、Larry Crabb,
Inside Out (Colorado Springs: NavPress,1991), 53-54.
6、Crabb,
Understanding People, 112.
7、欲望並非空虛的唯一緣由。另一個解釋是我們生活在一個罪惡的世界,我們也被罪所傷,而我們所生活的世界是在咒詛之下。舉個例子,配偶離世,你會覺得空虛。你應該覺得空虛,
因為美好的事物從你生命中被奪走,這是很令人遺憾的。然而,這樣的空虛是由咒詛和死亡蝕刻在我們精神上的結果,而非因為我們受造有心理渴望的緣故。
8、在John Piper
的著作 The Pleasure of God
可以找到關于這個主題的討論。
9、有些人認為嬰孩需要細心的養育,包括擁抱及其他愛的表達,這樣他們才能茁壯成長,或者說才能活下去。這表示我們人有深層的心理需要。我並不這樣認為。說嬰孩渴望與人建立關系是不正確的,更正確地說是我們需要人以便能繼續存活下去。我們是每天需要仰賴他人的生物。然而,這和把信心及信賴寄托在他們身上又有差別。
作者簡介﹕
Edward T. Welch
供職于基督教輔導教育基金會(Christian Counseling & Educational Foundation,CCEF)和威斯敏斯特神學院。他于1981年同時加入這兩個機構。在CCEF,他既是輔導員、教員,又是輔導主管和學術院長。在威斯敏斯特神學院擔任實踐神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