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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各种内疚

张逸萍译自:
Distinguishing Between Guilt and Guilt   By: Robert Jones,   July 18, 2017
https://www.biblicalcounselingcoalition.org/2017/07/18/distinguishing-between-guilt-and-guilt/

 

熟练的心脏病专家在诊断各种可能的心脏问题时,能看出明显的区分。作为灵魂医师辅熟练导员也必须这样做。让我们从圣经考虑关于三种内疚感的区别。

 

区别#1 –关于故意犯罪和非故意犯罪的罪恶感

 

虽然所有的罪都是罪,所有的罪都会带来内疚感,并且所有的罪恶都需要得到上帝的宽恕,但是圣经区分故意犯罪和非故意犯罪(利四 15)。

莉纯,一个女性基督徒,选择与非基督徒结婚。她知道上帝的道禁止信徒与未信者结婚(例如,林前一7∶39;林前二6∶14)。但是尽管她的良心、牧师和基督徒朋友都反对,但她还是与他结婚。当时她感到内疚,并且一直如此,直到圣经辅导员帮助莉纯认罪,并获得上帝在基督里的宽恕。

基督徒贝丝也嫁给了一个非基督徒男人,因此也违反了上帝的法律。但因她对上帝的话语一无所知,所以她这样做是在不知不觉中,而且贝丝没有感到内疚。直到她的圣经辅导员把神的道教导她时,贝丝立即感到内疚。她也悔改了,并在基督里,得到上帝的宽恕。

虽然莉纯的故意犯罪和贝丝的不知情而犯罪,都是有罪的,并在上帝面前算为有罪,但我们会以不同的方式服侍他们每个人。

 

区别#2 –客观的内疚和主观的内疚

 

我们还应该区分在上帝面前的客观内疚和主观内疚。客观内疚涉及我们违反上帝律法的行为。每当我们违反上帝的道而行事(或思考,渴望,说话,回应等)时,我们在神面前是有罪的。当我们违背律法,就是罪(违法的罪,约壹三4)或知道善而不去行(遗漏的罪,雅四17),我们就在上帝面前有罪。

主观内疚感涉及我们主观地感觉有罪。无论我们是否实际违背了上帝,这是我们得出结论。这是我们良心的一种功能:内疚感。一个健康的良心是圣经所指示的; 它正确地符合神的话。当我们违反上帝的话时,我们理应感到内疚。 从这个意义上说,内疚感是我们的朋友。它们警告我们,我们的行为需要重点检查,以确定我们怎样犯了罪。

总而言之,与非基督徒结婚会招致真正的内疚感——在上帝面前是客观的内疚感——无论主观上是否感到内疚(如莉纯)与否(如贝丝,至少在最初不是这样)。

 

错误的内疚?

 

但是,否认上帝律法的世俗治疗师有时会完全否认内疚感这回事。对他们而言,所有的内疚感都是错误的罪咎感。客观的罪恶感是不存在的,因为没有上帝将任何法律强加于我们。主观的内疚感是有问题的疾病,必须通过治疗将其消除。但是,作为圣经辅导员,我们必须拒绝任何否认有罪恶的治疗方法。真正的内疚永远不会是错的。

但是,有些基督徒还有更普通的方式讲及错误的内疚”。

以另一位基督徒女人嘉莉为例,他嫁给了一个叫多马的基督徒男人。他们俩都爱耶稣并跟随他,并且按照上面的经文,是“同负一轭的。然而嘉莉感到内疚。 为什么?因为嘉莉是白人,多马是黑人,所以她的基督徒祖父母(错误地)告诉她上帝反对异族通婚。她带著软弱的良心和模糊的内疚感进入婚姻。现在,她想知道自己嫁给一个非洲裔美国人是否犯了罪。

在这一点上,一些基督徒辅导可能会认为嘉莉的内疚感是错误的内疚,然后请求她说“嘉莉,别感到内疚。你没做错什么。您的婚姻选择是合圣经的。 你所感到内疚的是错误的。

但是,将嘉莉的内心挣扎称为错误的内疚,有两个问题。首先,错误这个词可能会告诉嘉莉,我们极其轻视她的感情,并否认她的内心的挣扎。我们最不希望给我们所辅导的人一个印象,就是我们不考虑他们的感觉,无论这些感觉是多么混乱(以及所以支持的道德判断)。

其次,称之为“错误内疚的话,有可能忽略了确实存在的客观内疚。与莉纯和贝丝不同,嘉莉并没有违反上帝给与基督徒结婚的标准。圣经没有一处禁止异族通婚。

那么从什么意义上可说,嘉莉实际上是有罪的?

 

区别#3 –清晰的内疚和混乱的内疚

 

尽管圣经没有使用清晰的内疚混乱的内疚这些词组,但这些术语可以帮助我们捕捉到圣经确实做出的区分,并且可以帮助我们更明智地观察,又给莉纯、贝丝和嘉莉建议。

根据上边讲的区别#1”,无论我们有意(莉纯)还是无意(贝丝)违反圣经中的上帝律法,就是清晰的内疚; 而且,如果我们的良心根据圣经起作用,那么我们会根据区别#2”,经历主观的罪恶感。

另一方面,当我们允许除上帝法则以外的其他标准来管理我们的良心时,就会感到混乱的内疚。该标准可能来自误解或误用的圣经段落(例如,一些基督已经成全了的利未法律),或人为制定的“法律(例如,禁止异族通婚)。当我们违反自订的律法时,我们在神面前就有客观的罪咎,因为我们允许我们的良心服从上帝律法以外的标准,并且因为我们自私地违反了我们认为会令上帝满意的事情。(见罗马书14章和哥林多前书8-10章,保罗形容良心软弱的真信徒——这些人的良心非由上帝律法管理。)

嘉莉的婚姻叫她的良心有愧,她(错误地)认为自己做错了。当我们违反这些伪律法时,我们不仅会感到内疚,而且应该感到内疚。保罗告诉我们,「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并且「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十四1423)。嘉莉没有设法取悦上帝,而且错误地做了一些她认为上帝不想她做的事情。她若要改变,就要将自己服在圣经中的上帝律法之下,而不是她自己的律法之下。

考虑另一个内疚的例子如果莉纯(或贝丝或嘉莉的)的丈夫抛弃她,如果她认为自己应该对他的决定有责任,那么莉纯可能会面临一种极其有害的的、混乱的内疚感。这种混乱的内疚来自于将自己置于某些法律之下(例如∶“我必须忠于我的丈夫; 我必须让他爱我。”),那不是神的律法。上帝的律法要求她忠于自己的婚姻,履行爱他的承诺,但在上帝面前,她没有责任单方面挽救他们的婚姻(见罗十二18)。

值得庆幸的是,无论我们的内疚,和任何伴随的内疚感,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是清晰的或混乱的,我们仍有一种补救措施因为耶稣基督的十字架,这救主「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9)。

 

大家来讨论

作为圣经辅导员,您如何处理涉及区分:故意和非故意的罪,客观和主观内疚,以及清晰和混乱的内疚?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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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Jones

 

Bob is a biblical counseling professor at The Southern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 in Louisville, KY, having served previously for twelve years at Southeastern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 and Open Door Church in Raleigh, and nineteen years before that as a lead pastor. He also serves as a visiting professor at several seminaries in the US and Brasil. Bob graduated from The King’s College, Trinity Evangelical Divinity School (M.Div.), 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 (D.Min.), and the University of South Africa (D.Theol.). He is a fellow with the Association of Certified Biblical Counselors, a certified Christian conciliator with Peacemaker Ministries, and the author of Pursuing Peace, Uprooting Anger, and numerous booklets, articles, and chapters. Bob and Lauren, his wife of thirty-five years, have two adult s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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