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的偶像與『浮華市集』
《教會》2008年3月總第10期(https://www.churchchina.org)
文/鮑力生
譯/玲波
校/煦
在社會科學和咨詢輔導行業領域裏,基督徒面對的一個大問題是﹕如何將聖經的主要概念和基督教傳統,既不偏離原則而又有意義地,與行為科學的技術術語與及實測數據相結合?在這個持續多年的問題內,有兩類具體的附屬問題長期吸引和纏繞著我。
第一類問題是與聖經相關聯的﹕為什麼偶像崇拜問題在聖經裏如此重要?顯然,偶像崇拜是聖經裏最常討論的問題,【1】那又怎麼樣呢?如今除了在一些福音未達到的地區仍有朝拜偶像之外,偶像崇拜的問題還有什麼現實意義嗎?
第二類問題是一個輔導方面的問題,一個“心理學”問題。我們應如何理解那些塑造和決定人類行為的諸多重要因素?具體地說,人是由內心驅動同時又是被社會塑造的,對這樣一個事實我們是否可能得到一個令人滿意的理解?
這些問題及其答案最終交織在一起,對我的個人生活以及勸導在困惑中的人都帶來非常有成效的幫助。
個人動機和社會環境的關系
聖經裏有關偶像崇拜的大量經文的現實意義,取決于我們對偶像崇拜的理解。我將通過新約中長期困擾過我的一節經文來闡述這一點。約翰一書的最後一節勸誡我們﹕“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在一篇論述如何與神子耶穌同行的,長達105節的論文裏,這麼一句意想不到的命令憑什麼就成了結束語了呢?有沒有可能是後人校訂的?或是這位素常以簡單、重疊的語言來表達深刻、有序內涵的作者的一個“狗尾”?或許,這是個拖在這一篇最不受時間局限、著眼于天堂的使徒書信尾巴上的,局限于當時文化的實際應用?這些回答都沒有抓住約翰結束語的完整性和力量。
其實,約翰的結束語恰恰就是神一直對著每一個人心提出的那個最根本的問題﹕除了耶穌基督以外,還有什麼人或事物佔據了你心,成為你信任、專注、忠誠、服事、恐懼和欣喜的對象?這個問題與人的行為、思想和情感的直接動機有關。動機的問題,在聖經的概念裏,其實是“誰是主”的問題,誰或什麼“主宰”我的行為?是主還是替代物?約翰一書2:15-17,3:7-10,4:1-6以及5:19對這個問題給出了最形象化的答案,這個答案告訴我們應該如何理解“偶像崇拜”,這是一個我們不想要的答案,這樣的理解是我們想要逃避的。這些經文令人吃驚地描繪出偶像崇拜的動機是“社會學”,“心理學”及“魔鬼學”三方面的融合。【2】
動機的內在(心理學)方面被稱為無節制的、驕傲的“肉體的情欲”(約一2:16),就是我們習慣性的自我中心、擠滿我們內心的各種向往、希望、恐懼、期待和需求。而外在(社會學)方面被稱為教導我們撒謊的這個“世界”(約一2:15-17,4:1-6),就是那誘惑我們,使我們效法,鞏固我們進入這種撒謊的慣性,並將我們限制在其中的所有因素的集合。從“魔鬼學”的角度來看,動機就是奉魔鬼為決定行為的主(約-3:7-10,5:9),魔鬼是這個肉體和物質世界的統治者。與此相反,“遠避偶像”就是全心全意信靠耶穌,就是被“親愛的弟兄啊”或“小子們哪”一語後面的各樣教導約束(特別參看約一3:1-3,4:7-5:12)。耶穌的眾多替代品,無論是透過肉體、世界或魔鬼,都是偶像崇拜。
一個內在問題
偶像崇拜的概念通常出現在敬拜那些有形體的偶像的討論中,也就是造假神。但是聖經展現出來的偶像崇拜主題,至少在兩個主要方面與本文所要討論的有關。首先,聖經把這個問題內在化了。結14:1-8形象地描繪了“心裏的偶像”。對有形偶像的敬拜,不幸的,正是心已背叛了耶和華你的神的一個表現。【3】“心裏的偶像”只是眾多比喻手法中的一個,這些表明了神的關注點在人心,並證實特定的心與特定的行為(手、舌,還有其它部位)之間的不可分割的聯系。第一大誡命“盡
拜偶像既是由內部產生又是由外部滲入的,這種觀點對現代咨詢輔導業中的問題有啟發性的意義 |
心,盡意,盡力愛神”也從另一方面表明了偶像崇拜的根本的“內在”性。聖經一直用形容人與真神關系的詞語,諸如愛、信任、恐懼、希望、尋求、服事等詞來形容我們的假愛、假信任、假恐懼、假希望、假追求、假的主。
如果舊約中“拜偶像”一詞貼切地概括了人對神的背離,那“私欲”(epithumiai)【4】就是新約中用來概括這種背離的詞彙。兩者都是對人類問題的縮寫。新約中錯綜複雜的“私欲”的說法就是對第十誡不可貪戀(epithumia)的巨大擴展。第十誡也指出罪的問題的內在性,罪是內心驅動的,它揭露出人心貪得無厭的本性,正如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中有力的描述。新約很有意思(也不奇怪)地將拜偶像與控制人生的無度私欲融合起來。拜偶像成為人心的問題,形容人強烈的欲望、渴求、向往以及貪婪的需求。【5】
一個社會問題
第二,聖經認為拜偶像是社會(“這世界)的中心特點,而我們在其中被塑造成型。正如約翰•班揚在《天路曆程》【6】中令人震驚地寫到﹕世界是個“浮華市集”(Vanity Fair)。班揚的整本書,尤其是浮華市集那部分,可被看作是強大、誘人、威逼的社會對行為的成型和塑造力量,與基督徒隨己心所欲的欲望交互作用的描述。基督徒會去服事又真又活的主,還是去服事那眾多的(他的妻子、鄰居、熟人、敵人、拜偶像的同路人……甚至他自己心裏【7】所造出來的)假神?
拜偶像既是由內部產生又是受外部滲入的,這種觀點對現代咨詢輔導業中的問題有啟發性的意義。當然,聖經沒有用心理學的術語或觀察數據【8】來分析當代的問題。但聖經沒有花大量細節去描寫被今天的心理學家稱為“機能不良的家庭或婚姻體系”,僅僅是因為聖經沒有將人類行為的具體細節和相互影響放在顯微鏡下,這種所謂的“缺乏”僅止于具體的應用方面。聖經確實了解個體人在一個家庭體系(或其它任何規模或形式的社會群體)中,如何彼此產生正面或負面的影響。例如﹕被(心理學)稱為“相互依賴(codependency)”的生活模式,在聖經中被更精確深刻地理解為“共生偶像崇拜”(co-idolatry)。在“共生偶像關系”中,那兩人的典型拜偶像模式會彼此強化和競爭。它們會以某種不可思議的方式共存搭配,但同時也造成了極具破壞性的反饋回路。
酗酒的丈夫和想要拯救丈夫的妻子,是個典型的案例。二者被困在一個偶像體系中,這個體系中的各部分彼此互補。這個常見的假神模式有許多可能的配置,一種典型的配置是,丈夫酗酒的偶像群可能綜合了他對具有支配性和奴役性的快感的愛戀,對生活中的痛苦和銼敗想要尋求一個虛假的解脫,對妻子依賴他的方式扮演憤怒、自以為義的法官,對周期性自殘的痛悔,對人的信任——企圖通過其他酒徒的接受而尋求個人的肯定,等等。
而拯救丈夫的妻子,她的偶像模式綜合了這些因素﹕扮演丈夫和家庭烈士般的救主,扮演論斷丈夫無能的,驕傲、自以為義的法官,對人的信任——高看她朋友們的觀點,對人的恐懼,以及由此產生的對男人的愛情無度的渴慕,甚至認為缺乏時不能生存,等等。他們各自的偶像(及相應的行為、思想和情感)在偶像體系內都是合理的,這個偶像體系就是二者共存的一個充滿誘惑和威脅的“浮華市集”。他們各自的偶像有時被對方模仿、學習、鼓勵。她的嘮叨和他的憤怒彼此反映並放大;他的酒徒哥們和她的女友又使他們都更認為自己有理並更自憐。他們各自的偶像有時又挑釁、補償對方﹕她越嘮叨,他就越喝酒,于是她又越想要拯救、改變他。浮華市集是一個如此有吸引力的……人間地獄。
屬靈的贗品
正如以上所述,偶像假冒了神的屬性和特點,如﹕法官,救主,賜福者,替罪者,信任的對象,必須順服其意志的權威者等等。每個偶像都會給人假的應許或警告﹕“只要……就……”。比如,上述案例中妻子“拯救”的行為表現了想當救主這樣一個偶像,這個假神應許並警告她,“只要你做正確的事,使狀況變好,你的丈夫就會轉變。但是如果你不管他,就會有大難臨頭。”因為這樣的應許和警告都是謊言,服事這樣的偶像會導致長期的痛苦和不幸。偶像會撒謊、奴役人、殺人。偶像是被撒旦——那從一開始就是騙子,奴隸主,殺人凶手的——巧妙地向人滲透的,他們直接在神的震怒下,神決不允許他們的作為在他的國度裏得逞。【9】
一個朝拜者頂禮膜拜一個木頭、金屬或石頭的形象,這幅簡單的拜偶像的畫面被聖經強烈地擴展延伸了,偶像崇拜概念包含了個人內在動機和社會外部條件兩者的錯綜複雜的交織。心的偶像使我們從很多方面偏離神,他們無處不在,甚至滲透到內在和外在生活的細微末節。這種心裏的偶像與社會生活的浮華市集所提供的東西恰好吻合,我們在社會上受到的誘惑和威脅引誘我們偏離神轉而敬拜偶像。這個主題提供了審視聖經中彌漫的“壞消息”的基本透鏡。
總之,聖經總是把行為上的罪描寫成是被“小神”或“多神”引發或管轄的,人類動機的問題經常有效地被描寫成偶像崇拜的問題,也就是人忠實于與神的盟約還是與其他替代品的盟約。偶像崇拜是一個深植于人心的問題,同時又是透過社會環境強烈衝擊我們的問題。
這正好把我們引到本文起初所提及的第二類問題——咨詢輔導問題,我們究竟怎樣才能把以下三件事綜合起來呢?
首先,人要為自己行為上的罪負責。人要為自己想過、感覺過或做過的有害的事情承擔責任【10】,不管那些事是被稱為罪、個人問題還是功能失調的生活。如果我很狂暴或畏懼,那是我自己的問題。
第二,有問題的人來自其他有問題的人所參與其中的家庭、婚姻或文化群體。別人所想、所望、所畏懼、所看重、所感覺、所做的有害的事情,會對人們造成傷害和錯誤引導。這些可能會是微妙的社會影響,比如模仿別人的態度之類;也可能是強大的心靈創傷,比如失敗或傷害。我的問題經常和你的問題緊密相關,如果你攻擊我,我可能會還擊或因懼怕而逃避,你的問題又造成了我的問題朝某種形式發展。
第三,人的行為是由內心複雜的生存動力模式所驅動,而這些生存動力模式是來源于一些幾乎不為人察覺的思想、欲望、恐懼和世界觀等。我們對于決定自己行為的原因很會自欺欺人,但我是暴力還擊還是躲開,卻顯明了我對自己的期望模式。“你可能會傷害我,所以我要麼離你遠一些,要麼先出擊。”我的行為策略顯明我的動機﹕信任、欲求、恐懼及其“感受到的需要”。這樣的動機範圍可以從深思熟慮到盲目沖動。
我們以及我們所輔導的人怎樣才能同時是被社會制約的、自我欺騙的、以及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而這幾個因素之間又不相互影響或抵消呢?這是社會學和行為學範疇的問題(同時也是這些學科失敗的地方,因為他們將神排除在外),也是所有基督徒輔導者必須要在理論上和實踐上尋求合神心意的答案的問題。只有聖經的人論——既是個體又是群體的生命——才能把這一切聯系起來。
三方張力
動機就是推動我們、引發我們行為的原因,它既是觸動生活的“跳板”,也是生活的目標。【11】動機這個概念抓住了人類生命中最重要也是最麻煩的內在驅動和目標導向的本質。所有的心理學理論都在努力對付這些問題,但全都沒有足夠的理念資源來弄清楚三者——責任行為、塑造性的社會環境、以及既自欺又對生命有決定作用的人心——之間的相互關聯。
以下是這方面的一些例子。道德主義是屬世智者的實用心理學,它堅持行為責任,卻完全忽視了各種複雜的因果關系;行為心理學雖然看到人的動機和對回報的追求,但認為社會環境最重要,而把動機視為一成不變的已知條件,這種學說忽視了人的行為責任,也忽視了雖不完全清醒但可以改變的人心;人本主義心理學看到了內心的欲求和外在的成敗之間的關聯,但最終強調人自己的決心,這種學說忽視了人的行為責任和外在環境的力量;自我心理學看到了內心欲求與已經內在化了的社會偶然事件之間錯綜複雜的矛盾,但忽視了當前的環境和人的行為責任。把這三個看似簡單的因素融合在一起不是件容易的事。
“與神相關聯”的合一
聖經,即來自人類創造者的聲音,以獨特又統一的角度談及同樣的問題。毫無疑問,我們是有道義責任的,必須為我們行為和結果負責;毫無疑問,結果的根源是我們經常視而不見的內心,“心中的偶像”、“肉體的欲望”、“懼怕人”、“貪戀錢財”、“追逐”……“屬世眼光”、“驕傲”還有其他許多說法,都形象地描繪了聖經所說的內在動機,也就是人體驗到的,具有蒙蔽性的表面需要或目的;毫無疑問,社會力量也牢牢地把我們束縛住,“世界”、“浮華市集”、“惡者的勸告”、“假先知”、“誘惑和試探”都對我們有影響,還有一些人仿造和提供偽律法或偽標準,曲解價值與榮辱、恩惠與咒詛、該怎麼活與怎麼死,這些人對我們犯了罪。神相當輕松自如地將這三個簡單要素並列在一起,而在人的系統裏它們卻是分崩離析的。如果說人要為自己的罪負責,那就是“約翰是個壞孩子”;如果說人的意志被束縛,那就是“約翰身不由己”;如果說人被別人欺騙誘拐,則是“約翰交友不慎”,這三種說法怎麼會同時成立呢?
最終的問題是﹕“誰是這種思維模式、感覺或行為的主宰?” |
其實答案很簡單,但所有的心理行為學和社會學都未發現,人的動機總是“與神相關聯的”。這些社會和行為科學會忽略了這一“根本”是因為它們本身就是基于偶像式的動機。具有極大諷刺意味的是,這些科學的理論規範和方法論,對自己的研究對象的本質卻視而不見。
人的動機本質上既不屬于個體範疇,也不屬于人類社會範疇。嚴格地說,人的動機決不是心理學、社會心理學或人體社會心理學的研究對象,也不屬于動態心理學、社會學、生物學或它們的任何組合。這些名詞術語充其量也不過是一個整體現象的局部性比喻描述,而這個整體現象本質上是宗教性的或契約性的。動機總是與神相連的。因此,人的動機本質上不是人類科學所研究的人類一元現象。在實際生活中所遇到和觀察到的是本質上的二元現象,就是﹕信靠神或者拜偶像。關于人的動機,唯一統一的是一個古老的神學構架﹕人類被造就是一種敬拜者,不管你願不願意。基于這一點,單單聖經的觀點就可以將在行為解釋中看似矛盾的因素統一起來。
關于動機的深層次問題不是“什麼東西激發我?”最終問題是“誰是這種思維模式、感覺或行為的主宰?”從聖經觀點來看,我們具有宗教情結,不可避免地與這樣或那樣的神相聯。人們不是有需要,而是有眾多的主人、主、神明,它們可能是某人自己,或別人,或有價值的東西,或撒旦。拜偶像的心和拜偶像的社會這個比喻抓住了一個事實,就是人的動機自動與神相關系,即真神以外,誰是我的神?讓我來舉兩個例子﹕第一個例子深受行為主義者的推崇,第二個則為人本主義心理學者所青睞。
由饑餓而來的偶像崇拜
當“饑餓動力”推動我的生活或某階段的生活時,我實際上正陷入一個宗教行為。我——肉身——已經成為我的神,而食物已變成我向往、渴望和敬畏的對象。聖經描繪了被行為科學看作“原始驅動”的同樣的動機。當然,一些生物學的東西在發生,一些心理的甚至社會學的東西在發生,但聖經的概念有極大的不同,我不是“饑餓驅動的”(hunger-driven),我是“饑餓驅動而非神驅動的”(hunger-driven-rather-than-God-driven)。
我們與食物之間應建立這樣一種聯系,即心懷感激地吃喝我們所得到的,並慷慨與別人分享。當正常的饑餓感成為問題行為和錯誤態度的泉源時,我便是一個現行的偶像崇拜者,正常的欲望變得無節制,並使人成為它的奴隸。內心的偶像可以表現為各樣可見的罪,就如貪食、焦慮、不感恩、食物強迫癥和飲食失調、因晚餐延遲就煩躁、為得到較大的一塊蛋糕而處心積慮、吝嗇、貪婪、用吃喝來安慰自己等等。那些控制著我們的心的偶像,表現出來就是這樣。【12】問題行為源于人心,並且和神有關。
然而,存在于我們與食物關系中的偶像崇拜,不但是生理性和心理性的,也是社會性的。也許我的態度是仿效我的父親;也許我的母親利用食物來獲得愛和壓制憂慮;也許他們經曆過大蕭條,遭遇過嚴重的缺乏,那些經曆在他們身上留下印記,讓他們特別為食物擔心;也許食物永遠是我們家的靈丹妙藥,是一種可以表達愛、幸福、憤怒和權力的媒介;也許我被極具煽動性的食品廣告狂轟濫炸。如此的“也許”真是舉不勝舉。
作為亞當墮落後代所組成的社會中的一員,我們每個人以不同方式成為一個食物的偶像崇拜者。【13】而美國的消費文化又賦予食物偶像崇拜一些典型的模式。一套複雜的偶像崇拜的價值觀體系附于食物之上,例如,我們總是貪圖品種繁多的食物,食物成為我們所追求的美麗、力量的象征,在我們對健康的向往以及對死亡的懼怕中扮演重要角色。食物的多少、種類、烹調及食用方式體現了社會地位。而缺糧挨餓的埃塞俄比亞社會又賦予食物偶像崇拜其它的典型模式。作為家庭
許多基督徒輔導者將對愛的需要和渴求絕對化了 |
這個微型社會單元的成員又有自己獨特的食物崇拜形式﹕例如,也許在我們家,饑餓可以使焦躁合法化(誰餓了誰就可以發脾氣),那麼吃就成為救世主,使我們家不至于毀于怒火。然而,在這些不同層次的社會參與中,我並未失去自己的個性。我的食物偶像崇拜有我個性的烙印。比如,當我對紅色食用色素是否會致癌特別緊張時,我就會不可抑制地狂吃炸玉米條。
由安全感而來的偶像崇拜
行為主義者談到“驅動”時傾向于降低關注點,關注人與動物相似之處。相反的,人本主義者和存在主義者談到“需要”時則傾向于提高關注點,關注人的社會性及存在性目的。但當“需要安全感”推動我的生活或生活的一部分的時候,我同樣陷入一種宗教行為。我不是事奉真神,我事奉的是人(我自己或其他的人)的肯定和尊重。我是一個偶像崇拜者,我的動機不是“需要安全感”(motivated
by a need for security),我的動機是“擺脫神的掌管而去追求安全”(motivated
by a lust for security rather than ruled by God)。欲望和恐懼是人類動機的兩個互補層面,所以因為不想“敬畏和信靠神”,人轉而“懼怕人”。和驅動理論一樣,需要理論永遠無法理解深植于人類動機中“替代神”(rather
than God)的意念。兩種理論都無法理解偶像崇拜最根本的問題,即﹕人的驅動力確實存在,那就是無度的肉身欲望,它取代了對聖靈心意的順服。
當然,人類對安全的渴望既是天生的也是後天習得的,像對待人類的饑餓一樣,“浮華市集”也強有力地影響著人對安全感的需要,有權勢的人恩威並施地讓我們信任或懼怕他們,為了讓我們明白我們虛假的信靠以及認識到我們所承擔的壓力,聖經再次給我們釋放心靈的選擇,就是認識神。【14】
偶像﹕一種次要衍生發展?
當基督徒將人本心理學的基本框架引入基督教輔導時,人類動機深處的“替代神”的意念就一直被忽略了。比如,許多基督教輔導員將對愛的需要和渴求絕對化了。作為善于觀察的人,他們確實看到墮落、受詛咒的人追求穩定、愛、接納、肯定,也看到人在空洞的偶像上去尋求這樣的賜福。作為虔誠委身的基督徒,他們往往想帶領人歸向耶穌基督,而不是偶像。但是他們不恰當地放入一種先驗的、單一的關系型需要,一種內在的渴望或對愛的缺乏,作為內心區分信仰和偶像崇拜的支柱。
他們給這種“需要”施洗,認為是神造的。偶像崇拜被認為是滿足一種合理需要的不當的方式,而我們不愛別人也成為未能滿足那種需要的結果,基督的福音被重新定義為滿足這種需要的正當途徑。按照這樣的理論,偶像崇拜就只是一種次要、衍生的發展,我們的偶像是滿足正當需要的錯誤方式。因此,對偶像崇拜的悔改也成為次要的,只不過是滿足需要的手段。這種滿足被認為是基督帶來的福音的主要內容。但是從聖經上看來,偶像崇拜是根本動機。我們不能愛世人,是因為我們是既不愛神也不愛鄰舍的偶像崇拜者。我們在物質世界得不到安全是因為我們是在神的咒詛之下,而且別人也和我們一樣以自我為中心,是我們造成並經曆與神和其他人之間的距離。神的愛告訴我們要為“愛的需要”悔改,認識到那只是一種貪欲,同時領受那有恩慈的真愛,並學習如何去愛別人而不是僅僅貪求得到愛。
人類為了逃避神的主宰而去追尋各樣的好東西和假神,也包括愛。主張“愛的需要”的心理學並沒有打碎我們心中偶像的祭壇。從結構上來說,“愛的需要”的邏輯和“健康富有”的偽福音是相似的﹕耶穌會給你你真心渴望的,而不挑戰你的這些渴望。
所以主張“愛的需要”的心理學與某些特定的尋求輔導的人產生共鳴也就不足為怪了,因為那些人的波長已被調到了我們所謂親密偶像的波長。這種理論在一些不拜“親密偶像”而敬奉諸如權力、地位、感官享受、成功、錢財等偶像的地方就不適用了,要解釋那些偶像,“愛的需要”體系就只能簡化這些偶像,認為它們只是驅動人們“真正需要”的替代、補償品。
聖經就簡單多了。聖經認為這眾多的偶像在人心裏都有各自的位置。偶像可能會部分的彼此互換,比如一個沉溺于黃色影像的男子如果認識到,他的欲望其實是內心想要結婚的願望受到挫敗後的一種發泄,而他過去並未意識到,他想要結婚的願望是他的偶像,他若為此悔改,他的狀況可能會有很大的改善。偶像會彼此重疊,性欲本身也可以成為偶像。對偶像崇拜情結符合聖經的認識,解釋了為什麼“愛的需要”理論乃是似是而非的,並徹底推翻重造這個理論。在聖經的現實(即真正現實)中,人類動機的根源上並沒有一個中立、正常、天生的愛的需要。
聖經關于偶像崇拜的主題為我們提供了一個透視的工具,幫助我們了解人的惡行源頭和誘因。犯罪的各樣原因,無論是“生理沖動”、“內在心理壓力”、“外在社會文化環境”還是“魔鬼的誘惑和攻擊”,都可以通過偶像崇拜這個透鏡看個真切。這樣的理解使基督教輔導領域成為名副其實的基督的輔導,成為基督福音全方位的事工。
個案研究與分析
本文將通過一個受傷-憤怒-懼怕的人的案例,揭示一些複雜而不正常的行為、情感反映、認知過程和態度的產生過程中,“世界”和“內心”關系的具體細節。
威利是一名33歲的男子。【15】與艾倫結婚八年,有兩個孩子。他是一個非常虔誠的基督徒。他身兼二職,既為教會行政人員同時料理教堂建築,又在為城市貧民服務的憐憫事工中作執事。但他和妻子卻常常有摩擦,在一次激烈爭吵之後,他們夫婦來尋求婚姻輔導。他在氣頭上打了妻子,離開了家,還揚言永不再回家。三天後,他回來了,心裏滿是愧疚和極大的挫敗感。
他們目前的婚姻問題是許多長期的問題積累惡化的結果﹕怒火,無法深層次和好,時而是暴力威脅,時而是自殺威脅,抑鬱,工作狂或是逃避,壓力下中度的酗酒,夫妻溝通不暢,黃色影像,還有孤獨,威利沒有知心的朋友。
幾年以前,威利作執事時,在工作中與一位女子發生了性關系﹕“我知道那樣不對,可是我就是非常同情她的不幸遭遇,以至于想要從身體上安慰她。”他主動中斷了這場戀情,艾倫也原諒了他,可是夫妻雙方都承認這件事還是留下了許多的內疚和不信任。
他在“火山爆發”和“冰庫”之間來回搖擺。一方面他會很傷人,喜歡操縱別人,發怒,記仇。另一方面他會退縮,感覺受傷,不安,內疚,害怕與人交往。他時而對艾倫生氣,認為她“好發號施令,嘮叨,想控制我,不支持我,不聽我說話”,時而又為他自己的罪陷入抑鬱。他們夫妻雙方的行為模式造成一個惡性循環,使彼此都表現出並強化了最壞的一面。
威利生長在一個工薪階層的世俗猶太人家庭。他出生時父親52歲,母親42歲。憑借努力工作,加班加點,省吃儉用,生下威利不久,他父母就在比較富裕的WASP區買了房子。威利的父親非常苛刻,極難討好。“如果我只有一個B,其余全是A,父親就會說,‘這個B是怎麼回事?’我要是割草,整理草坪,父親就會說,‘車庫後面有一塊地你忘記割了’。”
威利的父親70歲退休之後,“脾氣溫和多了,加上我成了基督徒,也會努力去原諒他,在他生命的最後5年,我們的關系還算過得去。”威利的母親“心地善良,待人和善,但沒有魄力,完全被我父親震住了。”威利在高中時有點“古怪”﹕“我永遠都達不到中產階級的標準,在學校要麼是太聰明了,或是太不協調了,或是太醜了,或是太靦腆了,或是太笨拙了,或是太窮了。”
威利在大學一年級就信了主,並很快投入到針對貧困、失意的人的事工中。“我對有錢的、郊區(豪宅)的基督徒不感興趣。但我愛那些窮困的、單親的、曾經是癮君子的、有心理問題的、曾經犯過罪的、無父母的、喪偶的、殘疾的、失敗的人們。”他的信仰非常堅定,佔據他的生命,他愛耶穌基督,他相信福音,渴望與別人分享福音。他知道他行了許多罪,可是他無法自拔。“我只是本能地做出反應,而後便會內疚。那種模式你很清楚的!”
在經濟上,威利和艾倫也不寬裕。他們花錢沒有大手大腳,可是經常要面對一些經濟上的決策﹕要不要帶孩子們去看牙醫?要不要買房子?要不要度假還是再打一份工掙點額外收入?艾倫一周應在外工作幾個小時?我們真的能支付十一奉獻嗎?我們應該滿足孩子們的願望,買一台錄像機嗎?月複一月地,每逢要付賬單時,都會對他們造成一定的壓力。
基督徒的輔導員應該如何理解威利,從而達到幫助他的目的呢?
“浮華市集”﹕偶像崇拜的社會學
偶像對善惡的定義和神的定義正相反。偶像的控制中心是屬世的﹕或是物質的(如貪圖錢財),或是他人(“我得討好我苛刻的父親”),或是自己(如只顧追求個人的計劃)。這樣的假神會創造出假的律法,定義假的成功與失敗、假的價值觀、榮辱觀。對于那些遵守或違反假律法的人,偶像會承諾或警告咒詛。“如果你存了足夠的退休金,你就安全了。如果我能讓某某喜歡我,尊重我,我的生命才有意義。”有許多的偶像價值觀影響過並繼續對威利施加壓力,欺騙他,恐嚇他,控制他,壓抑他,奴役他。
在威利的人生中,他父親完美主義的要求是重要的偶像之一﹕“只要我做了決定,你就必須得讓我滿意。”威利相信他父親具有罪性和欺騙性的要求。從心理學的層面來看,這種層面是“對人的恐懼”,是一種特定的“心的偶像”。從社會學的層面來看,他父親咄咄逼人的要求是一種“壓迫”和“不公”。這位父親對待兒子的風格是獨裁的暴君,而不是為兒子正常人生著想的奴僕君王。【16】從本質上說,這位父親哄騙、欺負、奴役、譴責自己的兒子。“我還記得我躺在床上,父親一直不停地教訓我,大喊大叫。”威利逐漸變得非常在意別人怎麼看待他。同時,威利也相信了這個偶像,他同時既是受害者又是犯罪者。他被操縱他家庭的強大的偶像所掌控。他也本能地信奉那些偶像並自己又造出一些偶像來與之對抗。
人與人的關系很少是靜止一成不變的。在威利與他父親苛刻觀點之間有許多不同的層面和階段。有時威利一時博得父親的歡心,他便自我感覺良好。有時他被父親看不起,被斥為是“廢物,娘兒們似的多愁善感。”有時他又近乎瘋狂變態地想討好父親。有一次,他花了整個暑假學習籃球運球,就是為了運起球來不要“像個6歲的小姑娘”,可是收效甚微。在這樣殘酷的考驗中,自然萌發了最典型的“自卑”的癥狀。
偶像對善惡的定義和神的定義正相反 |
威利有時也會叛逆父親及其無法達到的要求。他和父親展開了拉鋸戰。他是個非常聰明的孩子,叛逆起來也就很嚇人,也很有創造性。他在青少年時,自己弄了一套相反的價值體系(服事相對立的偶像),快把父親給逼瘋了﹕搖滾音樂、奇裝異服、怪異的發型、左派政治觀點、吸食大麻。一個偶像(“我得討好父親”)導致了另一個偶像(“我要隨心所欲對抗父親”)。【17】
威利信主甚至也有幾分原因是想給自己定位,他要對抗父親世俗的、猶太人所推崇的人往高處走的文化。他的基督教信仰有時也可以用來折磨他的父親。偶像是會變動的。威利最初的叛逆立場最終成為他最重要的長期信仰,也掩蓋了他對父親某種程度的怨恨。盡管父親已去世5年,威利一想到父親,心中還是會有怨恨。但叛逆是一種複雜的心理,其中可能夾雜著悔恨,失敗感,甚至有時會變得慈悲、溫柔。“有時候,我覺得真正是與父親和解了,是基督好不容易為我帶來真正的寬恕的平安。可有時我自己知道我又失去了它,我又成為以前那個受傷的,驕傲的動物。”
威利的父親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在他晚年的時候,他的脾氣好多了。威利的基督教信仰和他父親的轉變使得他們的父子關系多了幾分善意和寬恕。他們可以和平共處,但沒有溫情。偶像是有曆史的,有一段“束之高閣的生命”(shelf life)【18】。浮華市集會變化。一個苛刻的父親變得不那麼苛刻,其實也製造出了一個更友善的偶像﹕他想要享受家庭的溫暖和退休的日子。我們的心也會變化,一個總想討好別人的少年成為一個時而想討好時而又叛逆的青年。當這個青年人到中年時,甚至在他肉身的父親去世之後,他仍被許多自相矛盾難以抗拒的沖動所纏繞。威利一方面渴望得到別人的認可和尊重,另一方面又會叛逆,並在驕傲中把自己封閉起來。
眾多偶像
在我們的生活中偶像橫行。威利和父親關系中的偶像模式也反映在他與其他人的關系中。無論是在學校、部隊、工作單位還是教會,他一直與領導不合。他與妻子、朋友、甚至孩子也有類似的問題。很自然地,他也把這種模式帶到與輔導員的關系中,這就使得兩者之間很難建立起信任,有效的關系。他也繼續表現出一系列典型的相關問題﹕一面卑躬屈膝地想被別人認可,一面又深信別人不會認可他,執拗地要保持中立。
我們已經具體分析了威利父親的苛責如何形成了一個堅持要求得到威利愛慕的偶像體系。下面我們將對其他方面的影響逐一進行粗略的分析。威利母親面對矛盾沖突的默默忍受,至今對威利與艾倫的關系有影響。高中生文化中的“中產階級價值觀”——約會、運動、性生活競賽、外貌、衣著、錢財、“酷”——也使威利成為失敗者,並使他更為叛逆,他的無能、羞恥感也更加劇烈。他認可這套中產階級價值觀,又不能達到其標準,于是便反叛那些價值觀,而采納了毒品文化的價值觀。在這套新的價值觀裏,他是成功者。他既反叛主流文化又反叛癮君子文化,使自己完全孤立。所有上述的這些事情都發生了,有時是同時發生,有時有前後順序。
甚至他的“極端基督教”次文化中反主流文化的價值觀,在某些局部可以被認為是為了反對基督教中“美國夢”的偶像而形成的,偶像崇拜式的狹獈的基督徒生活。聖經中有一些東西往往被人誇大,甚至排斥聖經中的其他內容。威利仍然在許多方面體現出三重人格。首先,他自然是要反叛主流的“成功人士”文化。其次,他在幫助“弱勢群體”文化的同時找到了自己的存在價值。第三,同時,他也在自己的驕傲中創造他的個人文化,在其中他是主宰。無論是晚飯該吃什麼還是末世論,他的任何觀點都是不辯自明的真理。
“誰能了解人心呢?!”誰又能了解與人心較量的世界呢?!我們無法詳盡、理性地去分析威利和衝擊他的各種力量。但我們只需了解他複雜的內心和這紛繁的世界的一部分,足夠讓我們在基督裏幫助他就可以了。我們今天看到的威利只是今天的威利,而不是在他的人生中其他階段的威利。我們可以為他提供合乎聖經的輔導,可以告訴他基督對他生命的旨意。智慧,建造人的善言良語可以使人滿足、知罪,而威利也可以學習在生活、思想、行為中運用這種智慧。
還有其他許多偶像體系和次體系衝擊威利。有些是班揚在浮華市集中提到的﹕文化態度、價值觀、恐懼以及圍繞錢財、性、食物、權利、成功或舒適等一些機會。一些貎似溫和的偶像諸如大眾媒體、職業球賽、還有酒,都誘惑著威利。這些偶像給他一些短暫的補償,似乎可以把他從嚴苛的、可怕的、一直奴役他的偶像的壓力下解脫出來﹕“我一定要表現好,我必須證明我自己,讓每個我尊重的人都喜歡我。我失敗了怎麼辦?”
我們還發現其他一些婚姻家庭中的偶像體系每日影響著威利。艾倫和孩子們的價值觀和願望在許多方面都會激怒、影響威利。如果艾倫擔心經濟問題,孩子們過分抱怨沒有得到想要的東西,艾倫嘮叨著要威利改善自己的品德行為,威利都會表現出不同程度的擔心、生氣、抱怨、沮喪、防範性很強、全盤否定或其他一些情緒,這取決于他如何面對那個特定的限制著他的微型社會。【19】
“誰主宰我?”是“社會學”探討的問題。假神很會誘惑人。新舊約有充足的理由警告我們不要參與任何異教文化或結交拜偶像者、愚蠢的人、假教師、憤怒的人等等。我們的敵人不僅會傷害我們,還會誘惑我們變得和他們一樣。欺哄的聲音並不是人虛幻出來的。這個“世界”迎合人的“肉體”構成了堅如磐石的罪惡,那就是人不去敬拜真神,而是不斷地製造假神。
如果我們想幫助人們看見神,聽見神,我們必須清楚知道那些搶奪了人們注意力的假神。這些有塑造性的影響力不能決定也不能免除我們的罪。但是卻可以滋養、疏導、加劇我們的罪性。它們往往是一種無形的氛圍,潛移默化的影響。只有當我看見自己的扭曲,也看清周圍環境的扭曲,我才會自覺地悔改。這兩種扭曲都很誘惑,我必須與之對抗。
聖經對社會力量很敏感,同時也沒有忘記人的責任。但是偶像無疑是存在于人心的,決定著人們生命的軌跡。在上面的討論中,威利的心對周圍環境的反映,即心的偶像,長期幹擾著他。我們無法把人心和環境完全分開,但以下我將更具體地探討偶像崇拜的心理學層面。
心的偶像﹕偶像崇拜的心理剖析
最簡單地說,威利一面吸收著他接觸到的偶像,一面又創造著他自己的偶像。對于各種價值觀體系,他都不同程度地成功過,失敗過,或叛逆過。但每一次他都培育、服事了各種非聖經的價值觀。他的生命無形地成就了許多謊言。他的內心深處在真神和偶像之間掙紮。他是基督徒嗎?是。
但要想持續更新,他必須真正反省那些他用以代替基督信仰的偶像模式。他的生命是結出了一些真正的果子,但他時而也會扭曲真神來迎合肉體的需要。
很少有單個的偶像,我們的生命裏到處充斥著偶像。從心理學角度來看,威利被大量不同的假神所操縱。比如說,他總是在“驕傲”和“懼怕人”二者間左右搖擺。【20】驕傲或“扮演神”導致了一系列的罪﹕憤怒、操縱別人、強制控制人或環境、“A型人格”、對父母和有產階級的反叛。“懼怕人”或“把別人當作神”導致了另一系列罪﹕過于敏感的自我意識、恐懼、抑鬱、失敗、焦慮、退縮、自慚形穢、善變。這兩種狀態共同導致了他既焦慮又苛責的完美主義﹕“你看著我的一舉一動,我也看著你的一舉一動。”
還有其他許多假神也時而在威利的人生舞台上扮演著一些小角色。有時候,威利的神就是一種拚命想要逃離他自己製造出來的“高壓鍋”的欲望,酗酒、看電視、玩電子遊戲、看黃片都可以讓他暫時逃開。有時候,他被想要“幫助”別人的欲望所控制,他沉溺于他的事工,誰阻礙事工,他就向誰發火,他想成為彌賽亞(甚至不惜淪落奸淫),他的任何不當行為都打著至高無尚的“我的事工”的旗幟。當然,這只是舉一些例子。任何交通狀況、天氣、妻子的態度、孩子的學業等等,都會在他心裏引發出好幾十位他所敬奉的小神。
真實的威利是非常複雜的!既便只看威利的粗線條,我們也很清楚他的生活交替充斥著各種假神。明白這點以後,我們再來探討威利的案例中是否存在著偶像的大小等級階梯,是否有一些意義重大的偶像。答案是肯定的。威利的生活裏常常有一些反複出現的主題。我們可以廣義地把他歸為某一類,但無法把他固定拘泥于某個診斷類型,因為他的生活是被無數變動的偶像所限定的。我認為威利身上有幾個主要的偶像。其中“驕傲”(我扮演神)和“懼怕人”(我把你視作神)是關鍵。我們可以看出,威利的生活裏一直反複出現“我要我行我素”和“你怎樣看我”這兩個主題的不同版本。苛責和恐懼輪番上陣。其他一些主要偶像,諸如性快感、錢財等,當然在威利的生活中也起一定的作用,但只是一個更低級,更瑣碎的層次,但是不同的輔導員可能會非常重視。
不容忽視的是合乎聖經的分類方法——在本案例中是偶像主題——如此忠實于生活的具體細節,而不空談各種抽象的類型學。它指明了人的最根本的共通之處。在我們這個凡事都要剖析心理的文化中,我們習慣于把威利或是其他人固定于某一種類型。他是A型人。他是討好型人,他是控制型人,他是憂鬱質和膽汁質的綜合,他是典型的ACOA或來自不幸的家庭,他最根本的罪是憤怒。他的問題是自卑,在DSM-Ⅲ範疇他屬于某一類,等等,等等。這樣的說法似乎在傳遞一些重要的知識,事實上,這種說法並沒有解釋任何東西,而只是對常見癥狀的簡單描述。
根源偶像?
鑒于上述分類方式的盛行,我們很可能會說﹕“他的根源偶像是……”。但是關于偶像崇拜的資料數據卻並不支持這種將人心簡單化的理解。【21】我們最多可以這樣說﹕“他通常最典型的偶像是……,但有時……!”出于啟發性的目的,我們也許有必要明白有人尤其敬奉“親密”偶像,有人敬奉“躲避”偶像,有人愛“權力”,有人愛“舒適”,有人愛“愉悅”,有人愛“虔誠”,等等。一個人的犯罪的特征——或用裏查•萊弗萊斯形象的說法“肉體特性”【22】——往往會習慣性地圍繞某些支配地位的偶像。
但是罪不僅有慣性,而且有創造力。別忘了,聖經一貫描述的不是將人逐一區別開來的分類學,而是強調人類共性的總結﹕人人都背離了神,“各人偏行己路”,“行自己眼中看為義的事”。【23】在這個大範疇下,殿堂裏就充斥著各樣潛在的偶像和假神。肉身各種猖獗的、擴張的欲望與聖靈對抗,企圖奪得我們的信仰和順服。類型學不是真正的解釋。盡管在一些心理學和心理治療中,類型學被用作概念性的工具,似乎有解釋的能力,但其實那只是描述性的,不是解釋性的。類型學至多也只是描述所謂的綜合癥——一些通常同時出現的經曆和結果的模式。【24】當前的分類學並不能揭示現實生活中的真正問題,最佳情況下,它們只是對某人的細致分析和詳盡冗長多余的描述。最糟的是,它們會引發概念上的誤導,因為它們避開了偶像問題。
盡管我們和威利有本質上一樣的偶像傾向,這些偶像傾向包括﹕各種形式的驕傲和對人的恐懼;沉溺于感官享受;專注錢財;往往更信任自己的觀點、計劃和能力;根據自己的經曆和願望臆想出錯誤的神觀;渴望被別人認為正直、有價值,博得別人的尊重;等等。但我們與威利並不完全一樣。我們怎麼解釋這樣一個事實呢?亞當斯(Jay Adams)精闢地論述了個人犯罪方式的共性﹕
“顯然,罪,從它的各個層面上,是基督徒輔導員必須對付的。給輔導工作造成困難的是罪的次要層面——共同問題的變異。盡管人人都生來有罪,並總是同樣的犯罪和推脫責任,但卻各自形成了自己的犯罪風格。這些風格(綜合了犯罪和掩飾)因人而異,但其背後卻有共同的問題。輔導員的工作就是發掘各個個體背後的共性。”【25】
浮華市集中的“街坊四鄰”
個人風格是如何形成的?浮華市集中的“街坊四鄰”無疑會有助于形成不同的偶像。威利苛刻、難以取悅的父親自然可以被看作是威利心中某種形式的“對人的恐懼”的重要偶像。但是由于製造偶像的人心和提供偶像的環境是相輔相成的,一個孩子的父母或許極能容納和理解,可這個孩子“對人的恐懼”可能會類似地轉化成一種不能被拒絕、不能失敗的欲念。我們的偶像既想要我們沒有的,也深愛我們擁有的。
偶像崇拜的許多細微差別是由我們周圍的機遇和價值觀等社會因素造成的。比如說,在一個認為某種形式的性犯罪是可能的、合法的或正常的文化裏,會有更多的人成為同性戀(通奸者,沉溺于色情的人或其他)也就不足為怪了。再比如說,威利成長在一個比較看重學業、事業上有成的家庭,他的鄰居的家庭可能更沉溺于逃避主義的享樂,從小就熱衷看電視裏的“啤酒時間”
針對所有我們的差異,聖經向我們每個人說話 |
和體育報道。每人心中的偶像可能會在不同的人身上結出不同的果子。例如巴力今天不會構成任何形式的宗教偶像,但摩門教卻有這樣的危險。
我們之間的各種差異是由“意外”的生活經曆造成的﹕悲劇或順利、殘疾或健康、富足或貧窮,是在紐約市、愛荷華州或在烏幹達,高中生或研究生、老大或老八、男或女,生在公元前1500年,還是1720年,或1920年,或1960年等等。很多個人性的差異是由于遺傳或性格的不同﹕智力、身體狀況和性能、天資和能力、代謝和內分泌的差異等等。總之,個人面對機遇和選擇時所做的獨特的抉擇造成了在聖經指明的人所具備的“共性”範疇下近乎無窮盡的個性差異。
本文使用的分類是針對共性所做的診斷性分類,即“偶像崇拜與信仰”。這樣的分類本身涵蓋了威利的世界、肉體、魔鬼的變移性和相對穩定性,而且也包含了拯救他的真神。這種分類簡便地適用于每一個人,但決不簡單,它可以解釋一切複雜的問題。盡管芸芸眾生各有不同,聖經卻對我們每一個人說話。
其他的診斷觀點與福音﹕多角度分析
正如上述,威利的行為、態度、認知、價值判斷、情感、影響等等,都可以用聖經的偶像崇拜概念深入地理解。威利生活的失調是因為他心中的偶像和社會環境的偶像相互作用造成的。罪發生在混亂的內心動機與各種規模的迷失的社會文化體系的交彙之處。本文的目的是為了探討肉體和世界之間的密切關系。但是對從其它的角度來探究這些問題的方式也必須有所認識。
前面明顯沒有提到魔鬼同時與世界及肉體之間的密切關系對導致威利不良的、有罪的生活狀態的作用。“誰是我的主宰?”這個問題喚醒我們對屬靈勢力的注意。偶像和魔鬼在敬奉假神上從來都是攜手同行的,在奴役威利的更複雜微妙的偶像崇拜中明顯有撒旦崇拜的存在也就不足為奇了。這是否意味著威利是“魔鬼附身”,需要驅鬼呢?斷然不是。當我們病態的害怕或憤怒時,我們就帶有魔鬼的形象,而不是耶穌的形象。對抗世界和肉身的程式同樣也對抗魔鬼。理性地信仰耶穌基督的福音是最終的答案。但是意識到正在發生的屬靈爭戰強調了這樣一個事實,即﹕基督教咨詢輔導是個禱告的事工。【26】 屬靈爭戰的意識也幫助我們擺脫行為科學的理念,那種理念引誘我們從社會心理學的角度看待人,而不是從神的角度看人。
黑暗之主的各種策略都是為了征服人。撒旦有計劃、有步驟地分解了威利的人際關系,使他陷入罪中,扭曲他的意識,形成偏見,令他絕望,使他灰心,千方百計使他的生活不順利,將他正常的需要演化成紊亂的、不可自拔的欲望需求等等。本文主要探討“世界和肉體”,加上“魔鬼”就完全了聖經對不當行為之動機分析的三分法觀點。
我們前面也沒有細致觀察威利的身體對他產生的影響。各種過敏,過度勞累,食用過多的“垃圾”食品,性生活的不滿,還有缺乏運動的生活方式,都使他的問題更為惡化。如果我們仔細觀察他焦躁、婚姻關系緊張、沉溺色情、抑鬱的模式,就會發現身體狀況一直是影響他的因素之一。當威利控制咖啡因和糖的攝入量,保證更有規律的休息,性生活和體育鍛煉,他的癥狀就得以緩解。這一事實也說明身體狀況對他的影響。身體因素並不是造成威利問題的“質”的因素,但至少也影響到問題的“量”。焦躁可能會升級到狂怒、漫罵,情緒低落可能會演化成徹底絕望,與女人眉來眼去的傾向可能會變成購買色情雜志。威利的身體狀況不同程度地加劇或緩解他的罪,但不造成新的罪。
意志的作用
還有一點沒有討論的是,威利的行為在多大程度上是意志方面的,是可以控制的。正如前面所強調的,根據聖經關注人的動機和這個世界,並不排除人的責任。即使是在威利沉陷舊的生活模式,似乎毫無出路時,威利還是有選擇的。他曾在生命的不同時期毅然地約束自己。他知道對錯。他可以說出有多少次他是閉著眼睛選擇了錯的,他也可以說出有多少次他靠著對基督的信仰選擇了正確的。
承認有選擇並沒有否認這個世界、肉體和魔鬼的權勢。威利對自己和周圍環境越了解,他就越清醒地知道並體會到他其實一直都在做出選擇。研究偶像(或當地文化中的偶像替代物,如﹕對人有轄制力的偶像崇拜的欲念、希望、恐懼、期待、目標等)其中的一個目的是為了讓威利明白,他在更大的範圍內其實一直都在暗暗地做出選擇。人越聖潔就越能在更多的事情上做出清醒的選擇及合乎聖經原則的自控。
還要討論的另一點就是神的護理帶給我們那些令人脫胎換骨的經曆。威利的信主是“從天而降”,突如其來的,使得他有好幾個月的時間沒有犯罪,給了他在基督裏的喜樂,及增長對人的愛心。作為基督徒,他還有過別的“興奮”﹕聽完一場好的講道,參加退修會,或日常生活中將心扉向神完全敞開的時候,他會有更大的異象,更多的愛和自由。
但是威利生命中的變化——無論是屬靈爭戰中勝利的結果、生理變化、意志上的承諾、還是屬靈“興奮”的結果——似乎都是偶然的。當上述四種狀況發生時,威利便會思想他生活中的問題並考慮如何改變。威利對他的生活會朝著穩定、明智、理想的,全身心的方向轉變沒有信心。他的生活總的說來是一片令人不快的混亂,偶爾會有片刻的癥狀減輕。本文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闡明能造成穩定、內在、自省、真正脫胎換骨的變化的幾個因素。依據我的經驗,像威利這樣的人,無論在教會內外,都看不見驅動他們的東西。一個令人好奇但很常見的現象就是,像威利這種讀過聖經的人,卻無法有效的了解自己心中和周圍的浮華市集誘惑自己的偶像這個主題。【27】威利總是在行動,沖動且情緒化。對在神看來他的內心和他的世界的問題所在知之甚少。當人開始領會自己生命中的偶像這個主題時,對“神在我生命做什麼”這問題的回答才會比較自信。
我的分析主要是在“心理-社會”層面(是聖經盟約下的“心理-社會”)。對于威利問題合乎聖經教義的完整分析是“心理-社會-信仰-肉體-意志-體驗”分析。【28】顯然,想要知道每個變量的準確值,從人的角度,最終是不會有答案的——雖然眾多的社會科學家仍在努力。然而聖經的答案總是非常可行的——轉離偶像,敬拜真神,在真理中更新心思意念,“悔改與信靠”的行動。
主權問題
人類動機的這兩個方面也許會被抽離出來來看,但不要忘記我們是在一個統一體內研究其中的一些方面。本文所關注的兩個方面——人心和環境——無疑也是聖經花了大量筆墨的兩個方面。但人類動機這個問題說到底是多重視角的主權問題,是拜偶像與假神還是真實地信仰真神。
我們可以通過幾個透鏡來看這個問題。
透過人心看誰做主﹕充滿恩典、“簡單直接”的聖靈的意念,還是我肉體猖獗的、拜偶像的欲念。
透過社會影響看誰做主﹕接受神國和基督身體的群體影響,還是接受我們的世界的範例和價值觀(從各種婚姻和家庭體系等微型王國;到逐漸增大的領域,如﹕同伴關系;鄰舍、學校和工作場所的文化;種族、經濟階層、國家等)。
福音比無條件的愛更好 |
透過屬靈主宰看誰做主﹕是賢明的君王耶穌,還是暴君撒旦。
透過生理影響看誰做主﹕是在複活盼望中忍受身體的痛苦和困擾,還是立即滿足肚腹,體貼肉體的痛苦、愉悅、缺失和欲念。
透過意志的選擇看誰做主﹕是自覺地相信神的應許、順服神的旨意,還是根據我自發的意志、欲望、觀點、“看起來適合我”的想法去相信和抉擇。
透過對神的經曆看誰做主﹕是學習在神的祝福中喜樂,在神所賜的逆境痛苦中悔改和信靠,還是如意時狂妄、驕傲、自滿,一旦生活有痛苦、受挫折、不確定時,便抑鬱,憤怒,恐懼不安。
盡管本文重點闡述的是前兩個透鏡的相互關系,但我希望能拓展我們看待威利的眼界,而不是拘泥于局部。在聖經原則的框架下我們可以完整地來看威利和他的世界。了解行為受控的概念使我們將看似矛盾的事物統一起來。威利對他的行為全權負責,威利的內心世界滿是偏執、扭曲、盲目的沖動,威利總是被外界左右、誘惑、試探、欺騙。但威利也是基督徒,聖靈與神的話可以行大能,既使他由內重新定位,又使他擺脫侵害。
偶像崇拜和耶穌基督福音的事工
本文的重心偏向診斷問題﹕我們如何按聖經來了解人們?但合乎聖經的診斷必然直接引發合乎聖經的治療。本文所描述的對人的了解,使福音的信息得以應用于與患者相關的問題上。
基督徒輔導員面對的一個主要挑戰是如何深入應用神大愛的福音。目前有許多應用的方式都是錯誤、扭曲或片面的。當人們沒有意識到或錯誤領會人心和浮華市集的偶像時,很容易將福音斷章取義和削減。如果我們可以確切理解負責任的行為、具有欺騙性的內部動機和強大的外界力量之間的相互關系,基督的豐盛就會直接與每個人相關聯。曾經只是“頭腦中的知識”,“枯燥的教義”便會充滿智慧、現實意義、吸引力、希望、喜樂和生命。人們看待福音就不僅僅只是一張去天堂的門票,以及對屢犯不改的、行為上的罪的機械性寬恕。
有多少人像威利和艾倫一樣,對于看似無法動搖,具有毀滅性的模式陷入一種茫然的罪疚。但是一旦威利明白他內心真正的需要,和擺脫捆綁的需要,他就真正明白他實在是需要基督。對于那些明白他們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們,基督就會顯出大能。【29】作為基督徒輔導員,我們在個人生活中和輔導工作中,常常不能將福音直截了當地、敏銳地、有實際意義地表達出來。我認為那些想幫助弟兄姊妹的基督徒有兩大傾向﹕心理學化和道德化。
有心理學化傾向的基督徒輔導員對于問題行為的動機真正感興趣。他們試圖同時解決引發和構成行為的內部與外部力量。卻常常錯失了心的問題,“需要”的類別常常取代了聖經中的直指心靈與神的關系的類別——偶像崇拜、肉體欲望、對人的恐懼等等。較之聖經的觀點,對于環境因素,諸如受虐的經曆、壞榜樣、功能障礙家庭模式等的決定性作用也被誇大了。
這些關于內在和外在動機的觀點,恰好可以解釋行為方面和情感方面的問題。“你感覺很壞,行為不佳是因為你的需要沒有得到滿足,因為你的家庭沒有滿足它們。”治療的邏輯也與診斷的邏輯一致﹕“我接納你,神也真正接納你。你的需要可以得到滿足,你可以開始改變你的感覺和行為。”這種方式避而不談行為的責任性,整個改變的過程變得更多的是滿足需要的過程,而不是有意識的悔改﹕在基督裏心意更新。
福音是什麼?
當人們不理解偶像崇拜時,會如何對待福音呢?最典型的就是“神愛你”成為一種工具,以滿足那些感覺很失敗的人自尊心的需要。福音中的一些內容——給罪人的恩典,從罪的捆綁中得釋放——降格或扭曲成“無條件地接受那不為人接受的人。”分享福音時,就變成“神接受本來的你(God accepts you just as you are),神對你的愛是無條件的。”可是,那並不是合乎聖經的福音。顯而易見的,神的愛不是羅傑斯心理療法的無條件的肯定。動機的需求理論——而不是偶像理論——將福音歪曲成根本是錯誤的“另一個福音”。
福音比無條件的愛更好。福音說﹕“神把你當成基督來接受你(God accepts you just as
Christ is)。神對你的愛是‘反條件’的。”基督背負了你當受的咒詛。基督是令父完全滿意的,而他卻將他的全然美好給了你。基督以大能掌權,使你成為父的孩子,他靠近你,開始改變你身上無法被神接受的東西。神從未接受我的本來面目,他是接受“基督裏的我”。這中間的重心是不一樣的。真正的福音不允許神的愛被卷入靈魂所貪求的、被人接納的自我價值的漩渦。它徹底使人擺脫自我為中心來看自己以外的事物(即聖經中所說的“敬畏神”和“信靠”)。
有些人將神視為永遠無法取悅的、最終的、最大的批評家,有心理學傾向的基督徒輔導員就非常喜歡向這些人宣揚神的愛。但是由于他們不能抓住本文所探討的問題的本質,他們所宣揚的福音就不可避免地成為自由式的。十字架僅僅成為神愛我的表征,而失去了十字架的力量,即無瑕羔羊替我負罪,令我徹底悔改滲透人心的罪。“他們輕輕忽忽地醫治我百姓的損傷。”【30】
道德化傾向的基督徒輔導員則面對另一種問題。當基督徒輔導傾向道德化時,基督的恕罪往往只局限于行為上的罪。比起心理學化的福音內容,道德化的福音內容更正統些,可是應用的範疇卻大大縮小。心理學傾向至少注意到了我們內心的複雜和外部的掙紮,盡管二者都被系統化地
基督輔導顯明我們各樣動機——我們的內心和我們的世界——讓我們看見,只有真正的福音才是唯一可能的答案 |
扭曲了。而道德化的傾向卻體現了對本文所探討的各種“壞消息”的片面理解。
道德化的基督教通常不關心社會環境對我們的壓力以及造成的掙紮。輔導員們擔心,一旦關注這些問題,便會迎合我們心中蠢蠢欲動、怨天尤人的心理,而減少了人應擔負的責任。但是他們沒有看到,了解施加在我身上的罪惡——即環繞我生活的浮華市集——對我更全面更深刻理解、感謝基督是至關重要的。關注那些從負面壓迫我、塑造我的力量會使我更有智慧,更負責任和更具憐憫心。正如詩篇一篇又一篇所講述的,正是我們的苦難使我們經曆神的愛,那愛安慰我們,改變我們。當我們在苦難中明白神的應許和大能時,我們就得到安慰。當我們在苦難中學習投靠神而不是各樣虛浮的偶像時,我們就被改變。
道德說教者對動機內因的理解也很薄弱。內心動機可能會被片面理解成對于“自我”或“肉身”的意識。但這樣相應的解答往往是要麼全有要麼全無。決志信主,即所謂的“一切都交托給神”和“完全降服”,就成為用來解決所有的動機問題的孤立的一兩次蒙福的行為。福音只是對基督徒生命的開始或某種戲劇化的獻身行為來說的,而幾乎看不見漫長的、福音的更新心意的過程,這是像威利這樣的人——也就是我們每個人——所需要的。耶穌要我們每天背負自己的十字架,向我們製造出來的偶像死,學習與那有豐盛恩典幫助我們的主同行。接受主的愛,承認“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是任何形式的主動信靠主的行為不可或缺的前提條件。【31】
我研究過兩種常見的對耶穌基督福音的斷章取義。二者對人心的背離和易受外界影響這兩個事實的理解都很片面。人是偶像的製造者、購買者和銷售者。【32】我們穿梭在一個充滿其他偶像製造者、購買者和銷售者的小城裏。我們時而買,時而賣,時而追求,時而同意,時而威脅、操縱別人,時而從別人那裏借貸,時而強加于人,時而攻擊,時而逃跑。但有一個更大的福音。在浮華市集的入口處,有一個人這樣懇求基督徒和他的同伴﹕
“把天國一直擺在你們前面吧,堅定地相信那些看不見的東西;別讓世界上的東西逮住你們,尤其要注意你們的心靈和欲望,因為它們非常邪惡,最靠不住。下定決心;你們有天地間所有的權力做你們的後盾。”【33】
基督徒經過浮華市集,沾染血汙,心靈卻更純潔,在與世界、肉體、魔鬼奮力爭戰中,他記得他的目的地——天國和召他來得生命的主耶穌。
合乎聖經的福音使人擺脫個人的罪和環境的控制。聖經所說的內心的偶像崇拜概念,使人們看到他們需要耶穌作他們滿有憐憫的救主,救他們脫離心思意念和行為上的罪;社會-文化-家庭-種族的各樣偶像崇拜的概念,讓人們看見耶穌救贖的大能,救我們擺脫那被我們自動接納的、虛假的主人和錯誤的價值體系。基督的輔導顯明我們的動機——我們的內心和我們的世界——讓我們看見,只有真正的福音才是唯一可能的答案。
本文譯自Idols of the Heart and “Vanity Fair”,紐約真生命輔導傳道會(TLCM)授權發表,原載《聖經輔導期刊》(The
Journal of Biblical Counseling)1995年第13卷第2期,現收錄于鮑力生文集Seeing
With New Eyes: Counseling and the Human Condition Through the Lens of Scripture,P&
R Publishing Company,2003,中文版即將由真生命輔導傳道會出版。
注釋﹕
1、正如十誡裏的前兩三條誡命一樣,第一大誡命把對主的忠誠與不忠進行了對比,與偶像崇拜的公開戰鬥形象地表現在金牛犢身上,之後在士師記、撒母耳記、列王記上下、先知書和詩篇中反複出現。
2、世界、肉體以及魔鬼的彙合是不足為奇的,正如它反複出現于整本聖經﹕特別濃縮的例子見弗2:1-3以及雅4:1-7。
3、“心”是個最複雜的聖經詞彙,它決定我們的生命方向,行為及思想等等。參見箴言4:23,可7:21-23,來4:12f等。“心受割禮或未受割禮”這種比喻手法與“心中的假神”很相似,兩者都是用一種外部的宗教形式來表明內心的驅動力,而這種內在動力又被外在行為表現出來。
4、保羅、彼得、約翰以及雅各對此歸納性的綜述見加5:16ff;弗2:3和4:22;彼前2:11和4:2;約一2:16;雅1:14f,這裏將私欲稱為我們一切問題的根源。
5、弗5:5和西3:5。
6、約翰•班揚,《天路曆程》(Pilgrim’s
Progress,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67),
84-93頁。
7、在此我只是評論社會影響的負面作用。這種負面影響不僅將社會的偶像傳遞給我們,也誘發我們的心製造偶像。如果你朝我發火,我往往會從你身上學到堅持自己的意願是最重要的,同時我也學到一些達到這種目的的伎倆,我本能地會製造出補償性的偶像來反擊、抗衡或逃避。人總是喜歡以惡報惡。我也可以評論社會影響的正面作用——既有班揚所描述的,也有現實生活中的。這種正面影響將信仰傳遞給我們,也往往會激勵我們心中的信仰,使我們悔改,轉離偶像崇拜。用合乎聖經原則的方法對待敵人,是要以善報惡。這既是從別人身上學到的,也是由心萌發產生的。
8、社會學家,人類學家和心理學的曆史學家都說過,大多數的癥狀和所有的診斷名稱都是受文化約束的。包括大量人類痛苦和惡劣行為的功能性問題(相對于機體問題而言)受文化制約尤其明顯。這種相對化的觀察表明那些診斷名稱並不科學,也不客觀。如果我們看清了這些名稱的本質,那麼從大局來看,名稱偶爾也是有用的。名稱只是觀察結果的粗略排序,是在價值和理解範疇內的元素。由于診斷的分門別類充滿了哲學思想和一些理論,想要追尋遵照聖經的價值和理解體系的基督徒必須形成合乎聖經的分類方法,而且也必須對世俗的分類方法保持高度的警惕。
9、很顯然,如果偶像崇拜是“相互依賴”的病因,那麼在基督裏悔改信主就是良藥。這種觀點與“相互依賴”理論(無論是使用世俗或聖經詞彙)的文獻裏提出的解決辦法有顯著的差別。那些文獻中經常感性地描述那機能障礙的偶像的模式,即詛咒和奴役人的上癮和依賴。那奴役拯救者或被迫酗酒者的偶像並不能解救他們。
那些文獻甚至會用“偶像崇拜”作為一種比喻,但卻不是指“崇拜偶像背叛神,所以要悔改”。他們的解法無一例外地都是提供另外一些不同的,自以為更有用的偶像,而不是向聖經中的基督悔改。世俗的療法都是教人們一些機能良好的偶像,一些確實“有用”並“保佑”他們暫時的快樂生活的偶像(詩篇73)。
比如說,用尊崇自己來替代試圖討好一些很難討好的人,而不是尊崇那為我們這些罪人受死的羔羊;得到被自己看重的人——首先是心理醫師——的認可和愛,產生一個對人的懼怕和依賴的成功的版本,而不是教導他們信靠神;學習給自己定一個可以達到的目標,可以建立自信心和自我信靠。這種結果看似不錯,其實從根本上是個假象,假福音的信徒有時也會有暫時的繁榮。
不涉及悔改的醫治其實沒觸及偶像體系。這種醫治只是修複重建一個能更有效運作的無神狀態。聖經偶像崇拜的主旨深刻揭示了所謂快樂、健康、自信的人賴以生存的基礎(機能良好的偶像)其實正如那些不快樂的人的機能障礙的偶像一樣,是自我毀滅性的,只不過後者更明顯,更直接。
10、當然,術語並不是無關緊要的,“個人問題”和“功能失調的生活”意味著僅對某人自己、家庭以及社會負首要責任,而“罪”意味著對神(審判者)負首要責任,個人與社會責任只是接踵而來的後果。
11、聖經的日常觀察模式適宜地形容人類動機的推動力和牽引力兩方面,並認為它們是相輔相成的。各種心理學說不是把重心傾向于驅動上就是放在目標導引上。偶像崇拜的概念範疇豐富而靈活,它貼近生活,不同于其他非聖經的解釋那麼隨機和抽象。
12在許多經文當中,太4:1-4,6:25-34,約6以及申8這四段經文,在更為實際的細節上勾勒出了這些主題。請注意看這些與神相關的詞emdash
愛,信任,恐懼,希望,尋求,事奉,避難等—是如何運用到與食物相關的事情上的。
13、太6:32,“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
14、箴29:25;耶17:5-8。
15、
若有其他真實的人與威利相似,則是因為我們本質上是一致的。這個案例研究的客觀細節是以許多不同的人的摘錄和模式虛構的,在所有的行為、性別、年齡、背景等具體細節上作了一些改動。相似的,偶像崇拜的分析衍生自聖經對普通人心——包括我自己——的分析,而不是對某個具體人的分析。威利可以是任何一個人,是人類偶像崇拜的特殊顯現。
16、可10:42-45
17、
約翰•凱文在《機構》(Institute)的開場白中關于人性精彩的論述這樣寫道,偶像“是從我們內心蘊孕出來的。”我們同樣也可以說,偶像是從我們周圍蘊孕出來的。我們總是會去信奉身邊一些東西。
18、這個妙語我是從Dick
Keyen所著的L’Abri
Fellowship中借用過來的。
19、我們的輔導從何處入手?在處理問題時,有沒有什麼影響力大小等級可循?有沒有“主要”的具影響力的關系?答案是可能會有。具體說﹕在本案例中,威利和父母的關系是否是有效輔導的關鍵?並不一定,盡管動態心理學非常重視父母與子女的關系,聖經卻沒有相似的看法(既不反對也不贊成研究親子關系)。
我認為在本案例中,目前輔導員最需要解決的問題並不是威利與父母的關系。從理論上說,無論我們處理威利生活中任何有問題的人際關系,最終我們都會被本質上很近似的一些問題糾纏,同樣的偶像和罪。我本能地認為這個案例的關鍵是威利和艾倫的夫妻關系及威利與子女的關系。大多數棘手的問題都集中體現在這些關系中。至于他與父親的關系則和其他一些重要的人際關系一樣,都是尚在爭論中的問題。但為著威利的成長、更新、悔改、內心和行為上的改變並不一定需要反省他和父母的關系。
20、“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林前10:13)。在驕傲/懼怕人之間的搖擺貫穿人性,它一直以不同的形式表現出來。
21、當然,在一些特定的時候,我們需要面對具體的偶像並為之命名。智慧的合乎聖經的輔導處理具體問題。耶穌指出那個富有的少年人的官的問題在于太愛慕錢財。撒種的比喻指出人們的不信,屈從社會,專注于錢財,快感,個人的煩憂(這些都是不同形式的偶像)。在舊約中,以利亞直面巴力的敬拜。在輔導深入的過程中,威利需要對付他在人前表現的動機。
22、Richard
Lovelace, Dynamics of the Spiritual Life,Downers
Grove, IL: Inter Varsity Press, 1979, 110頁。
23、賽53:6,士21:25。
24、我們應剝去“癥狀”在臨床解釋權的外衣,它純粹只是描述性的,它的文字意思是“常常同時出現的事物。”
25、J.
Adams, Christian Counselor’s Manual, U.S.A: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ishing
Co., 1973, 124f頁。
26、使6:4是以真理和禱告定義事工的精典之作。弗6:10-20是屬靈爭戰形式的精典之作﹕信仰的各個要素和擊敗魔鬼勢力的種種方法。雅3:13-4:12補充說明悔改是擊敗撒旦的關鍵。
27、聖經反複提到我們失調的欲望是“騙人的”,由此指明了我們無法控制自己的原因所在。撒旦是最大的騙子。我們往往會迎合周圍社會文化環境營造的無形騙局。我們的偶像看似合情合理,人甚至會不由自主地談及它們,卻沒有意識到它們其實是自己生活中的關鍵問題。
28、剖析人類動機的方式無疑還有許多。參見Tim
Keller的《聖經輔導的清教徒資源》(The
Journal of Pastoral Practice,9:3(1988),11-14頁)對上一代基督教咨詢輔導員多角度細節深具啟發性的描述。
29、希4:12-16;太5:3-6;路11:1-13;太11:28-30;哥後12:9-10;事實上是整本聖經!基督的大能是我們在面對內心沖動和外界壓力時所需要的。
30、耶8:11
31、主動的愛是“接受性”信仰的結果(譯者注﹕基督教信仰是“接受性”的,是接受主耶穌基督以及他的工作、他所成就的應許、和他的供應)。如同聖經許多經節一樣,詩篇23篇是令我們陶醉的完全的應許。其他經節具體講述了從禮物到感恩,從根到果,從順服到結果子,從信靠到服事的轉變(西5和約一4:7-5:12是闡述得最好的兩篇)。像威利這種好表現的人,偶像驅動的人很少能品嘗到天上那賜人生命的靈糧。
32、我們沒有談及威利扭曲的理解和價值觀體系對他的孩子、妻子、朋友及父母的影響。他的觀念其實是“賣”給了別人。顯然,這其中有一個雙方都有影響的惡性循環。
反過來說,當威利能夠在心思意念和行為上都有改變時,他會對他的家庭和教會造成一個有正面效應的良性循環。我們已經強調了社會影響的負面效應,但信仰其實與偶像一樣有吸引力。
33、班揚,同上,8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