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儿女积财
《传》灵修日记,2008年1月7日
张逸萍
「……也必不累著你们;因我所求的是你们,不是你们的财物。儿女不该为父母积财,父母该为儿女积财。」(林后十二14)
年轻时,常听到有父母要求孩子提早出来工作,帮忙家计,供养弟妹;甚至把整份工资交给父母分派使用。时至
今日,情况却大不同,很多父母为下一代努力,准备各种教育基金、托管帐户等等,或者早做好信托,为了确保自己辛苦赚来的钱,可以留给孩子。
保罗在这里并非讨论孩子应否为父母积财,还是父母要为孩子积财。他是说,为了哥林多信徒的好处,他宁可吃亏,
不在财物上累著他们。自己积财,花在哥林多人身上,为得著他们的灵魂。今天,爱孩子的父母们都应该效法保罗。最要紧的不是为孩子积累地上的财富,而是关心他们的灵魂∶把他们带到教会;为他们讲解真理;教导他们在这世代怎样作光作盐;又自己以身作则,立下圣洁生活的模范。但愿我们都得著敬虔的后
裔,而不光是富有的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