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意义
《传》灵修日记2004年9月5日
张逸萍
「愿我生的那日受咒诅,愿我母亲产我的那日不蒙福……我为何出胎见劳碌愁苦,使我的年日因羞愧消灭呢。」(耶廿14,18)
约伯在极痛苦的时候,也曾说:「愿我生的那日和说怀了男胎的那夜,都灭没。」(约三2)即是说,如果我不曾存在这个世界上,就不会遭到目前的苦难。
有一位哲学家曾经发表一个理论,他说:如果上帝没有创造这个宇宙,就没有苦难,(言下之意,人间疾苦,上帝之过。)起初,我不敢肯定哲人完全是错。可是,自己有没有到世上来,不在自己掌握之中,所以,既来之,则安之。
我进一步思考,人是否值得到世上来一趟?从逻辑来说,如果人生的意义比有可能遇上的苦难强,当然值得,否则不值得。基督徒有什么人生意义?圣经说:「无论作甚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十31),又说,我们是「基督的使者」(林后五20),这不是很崇高的意义,很值得珍惜的机会吗?如果没有生在世上,就没有机会成就这样的意义!
如果人生不过是三饱一倒,和苦难相比,真是不值得来一趟,怪不得有存在主义者赞成自杀。反之,耶利米和约伯不但没有自杀,继续前行,结果没有枉废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