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己?爱主?
《传》灵修日记2000年12月5日
张逸萍
「有一个女人拿著一玉瓶极贵的香膏来,趁耶稣坐席的时候,浇在他的头上。门徒看见就很不喜悦,说∶『何用这样的枉费呢!这香膏可以卖许多钱,周济穷人。』」(太二十六7-9)
有一次读到美国教会某名人的一段逸事:一天,这人想起他应该更爱自己,所以为自己买了五打红玫瑰(这是一个男人!),我当时的反应是——何用这样的枉费呢?这玫瑰值许多钱,不如周济穷人。
虽然我的反应和门徒的反应很相似,可是我胆敢说:我是对的,门徒是错的。原因很简单,圣经教导我们爱神爱人,却没有吩咐我们去爱自己。事实上,这是我们所常犯的一个毛病——觉得自己应该对自己更好,却忘记了自己在爱神和爱人两方面都有亏欠。
将「香膏浇耶稣」和「自送红玫瑰」相比较,二者都是向爱的对象表示纯粹的爱,不计较为什么,不问是否合理,也不管别人怎样批评。这两个爱的对象,一个是自己,一个是主耶稣。你觉谁配得这样的爱?当然是主耶稣,可是我们却常爱自己比爱主耶稣更多,让这个女人所做的提醒我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