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被怪異迷惑
《傳》靈修日記,2006年11月1日
張逸萍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申十八10-12)
舊約時代,以色列人老是喜歡拜偶像,雖然偶爾有一些復興,但過不久,他們又轉向外邦宗教,是甚麼事使他們如此著迷?我猜,不可能是外邦宗教的道德或哲理,大概是上述所說的邪術!
超自然的事常能吸引人,古今中外均如是。試想,如果有人能把一個已經死了的人請來、有人能預告明天、有人能使用心靈力量叫物件移動⋯⋯更或能使用某些技術幫助人發財,當然能吸引人。
今天一般「後現代」的人又開始對靈異事情感到興趣。單看心理學的趨勢就可以知道,各種冥想、觀想技術和催眠術十分流行,從前心靈學研究靈異現象,今天的超心理學公開交鬼。
教會也免不了受影響,例如一位內在醫治名人表示,他的醫治概念來自神秘主義治療者、沙蠻、印地安人的智慧等等,所以他不但使用觀想,更推薦冥想和瑜伽。
神怎樣對付以色列人,是否也同樣對付今天的人和今天的基督徒呢?願弟兄姊妹們不要被這些怪異的事情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