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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管教

《傳》靈修日記2000822

 張逸萍

 

 

「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嗎?」(來十二6-9

 

這一段經文將我們的生父〔母〕和天父相比,天父因為愛我們,所以管教,因為生父也當因為愛兒女,而管教兒女。現代流行的管教孩子的哲理和聖經是越走越遠。

記得從前曾經讀過一本葛培理問答,有人問﹕可否對孩子體罰?現在再沒有人問這樣的問題,反之,現在常聽到的是﹕稱讚孩子,孩子會更好,責備孩子,孩子會變壞。這父母關心的是,自己對孩子的稱讚足夠與否,而每次責備孩子,總擔心自己犯了錯,傷害了孩子。我們似乎忘記了人有罪性,孩子也不例外。 

一個孩子若想讀書有成,在社會上做一個有用的人,在神面前過一個聖潔的生活,就需要有紀律,所以父母有責任去管教。 

聖經告訴我們﹕「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六4),不是照著最新的心理學和教育學理論去教孩子。

 

(誠然,父母也不一定管教得對,因為我們可能忘記『主的教訓』是什麼,或者根本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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