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年受傷
《傳》靈修日記2002年8月5日
張逸萍
「人在幼年負軛,這原是好的。」(哀三27)
現代心理學流行一些說法,認為人有問題,都是因為年幼的時候曾經受過別人傷害,所以長大後就有某種問題。譬如自信心不足,是因為父母從小沒有稱讚他;又如夫婦不和,是因為大家帶著童年家庭的傷痕,現在要求對方報償,諸如此類。
其實因人人都是罪人,所以人人都曾傷害別人,也受到別人的傷害,不足為怪。可是聖經卻說,童年的困難對人有益處。
這也不難明白﹕有人小時家境貧窮,於是養成節儉的習慣;有人從小沒有機會受教育,於是長大了就注重子女教育;有人家人非常冷淡,於是他比較獨立,不會多愁善感;又有人受到父母不合理對待,譬如重男輕女,於是養成她堅強的性格。
保羅也說﹕「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八28),我們既是被召的人,就不必擔心幼年的「傷害」,神可以把它轉為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