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兩里路
《傳》靈修日記2003年5月7日
張逸萍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太五41)
主耶穌的這一句話實在困擾人!「怎麼可能辦得到?」「不切實際!」有神學家乾脆將這一段經文靈意解釋掉。另一方面,現在我們常常聽到說,我們應該保護自己的個人利益和堅持自己的界線,一個人必須先愛自己才能去愛別人嘛!可是主耶穌不獨沒有叫我們保護自己的利益,而且還要甘心情願去吃虧,愛別人甚至忘記去愛自己。
曾經有一位姐妹對我說,她正在找工作,如果她上班,她要求我每天為她接孩子下課。按照主耶穌的教導,我不但應該為她接孩子,還應該為她預備晚飯!怎麼可能?萬幸,她始終沒有出外工作。
後來我明白了,這就是最高的標準,雖然永遠達不到,但我們應該把它當作目標,每天朝著這個方向走,再愛別人多一點,再愛自己少一點。以上邊的事件為例,我知道主耶穌的標準之後,我雖然辦不到每天為她接孩子和燒飯,但是當她有任何要求的時候,我就會盡量幫忙。愈能這樣做,愈像主耶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