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主名
《傳》靈修日記2001年11月13日
張逸萍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十32-33)
耶穌這句話是相當重的。祂是說,如果我們不公開承認自己是基督徒,祂在天上也不把我們當做一個屬祂的人!我想每個基督徒多少都會公開承認自己這個身分,譬如參加浸禮就已經是一個公開承認;但是,在每天生活上,卻可能是另一回事。
例如在公眾場合飯前祈禱,就是一個好例子,我常在公司團體午餐中留意,看看其他基督徒同事有沒有飯前祈禱,但我常是失望的,因為只有我一個人祈禱,於是我以為自己在承認主名這件事上做得不錯,但神讓我看見自己的驕傲。
最近房子裝修,有個工人天天到我家做工,本想送他一些福音單張,拖了一兩個星期,那工人因為看見我家牆上的十字架,於是主動問我是不是一個基督徒,然後告訴我,他也是一個基督徒。心裏有點歉意,原來我承認主名不夠別人勤快。主阿,求你幫助我勇於在任何場合都承認你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