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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眼傳神

《傳》靈修日記2004127 

張逸萍

 

 

 

「無賴的惡徒……用眼傳神、用腳示意、用指點劃。」(箴六12-13

 

聽人談溝通技巧的時候,常聽說有所謂「體態語言」(body language)。每次聽到,總讓我想起箴言這句話。故然,聖經並沒有說基督徒不應該學習「體態語言」,另一方面,聖經也沒有鼓勵人在這方面下功夫。 

但是,非常有趣,我留意到,似乎聖經提到「體態語言」的時候都不是好事。除了上邊經文之外,還有﹕「以眼傳神的、使人憂患。」(箴十10 

我因為土頭土腦,向來不懂得欣賞什麼溝通藝術,每次發現此道高手,我就馬上築起一道防線,提高警惕,唯恐受騙。如果還加上用眼傳神、用腳示意、用指點劃,我絕對避之則吉。反之,我喜歡和比較木訥的人相處,容易相信他們。正如中國傳統所說的﹕「巧言令色,鮮矣仁」。聖經也說﹕「應對正直的,猶如與人親嘴。」(箴廿四26)「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是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體態語言」大有可能包括在「多說」之中。 

世俗教導有待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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