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輕慢
《傳》靈修日記2005年1月13日
張逸萍
「惡人為何輕慢 神、心裏說、你必不追究。」(詩十13)
從前我們認為人之所以不敢行惡,是因為「敬畏神」,英文是『fear
God』,害怕神也,怕什麼?知道以後有審判,神會追究,所以不膽敢得罪神。另一方面,惡人正如詩篇第十篇所描寫的,因為不願意相信一個罰惡賞善的上帝,所以行惡。
如果清楚知道今天的言行心思,有一天都要在神面前陳明,那麼……我們就不會偷竊、撒謊、傷害人、佔人家便宜、心存苦毒……甚至不敢有不聖潔的思想。神會追究,誰敢?
現在的流行思想剛剛相反﹕上帝(如果存在的話)是一個大好人,他只會微笑點頭,似乎一天到晚都在說﹕「嘻嘻,無所謂,無所謂……」。我知道有好些心理學家認為,沒有「應該」、沒有「不應該」,道德必須是一個符合理性、尊崇自己的標準。所以人人自主自治,自己決定善惡,又是自己的審判官。
神到哪兒去了?可是神卻不會因為我們眼中沒有祂,而不追究。所以,拒絕受世俗潮流影響,快快敬畏神,才是聰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