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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大能,修復關係

張逸萍

(刊登於《台灣教會公報》2014-04-16http://www.tcnn.org.tw/news-detail.php?nid=6766

 

 

「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腓立比書31011節)

一年復活節,在美國某華人教會的英語部(大部分是在美國長大的中國孩子),牧者帶來一個別出心裁的慶祝辦法──他請其中一位讀高中的女孩作見證,講到有一次她和父母爭吵之後,如何靠著基督復活的大能,戰勝萬難後,向父母道歉。

 

 認錯與饒恕

美國學校從小教導孩子要自尊、自信,要叫那位10幾歲的孩子放下自己的面子、吞下這口氣、謙虛地承認自己錯了,真是難呀!我猜想,當時她可能心中怒火沸騰!「為什麼我一定要聽你們這些頭腦冥頑不靈的人的話?為什麼我不可以……?聖經不是說不可惹兒女的氣嗎?」可是,她裡面有一個小聲音,是她復活的主對她說:「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歌羅西書320節) 

事實上不必教,自尊、自信、自愛都是人自然的本性。無論什麼年紀或來自什麼文化背景,想要我們認錯或從心裡饒恕人,都是萬分艱難,掙扎程度不會低於這位年輕姊妹。可是,人和人之間的關係能否修復,關鍵卻正在於認錯及饒恕! 

有一位丈夫為了幫助姊姊,在未事先告知太太的情況下,把兩人共同名下的銀行存款一部分給了姊姊,太太知道之後,暴跳如雷。太太說:「我也出外工作,這些也是我的血汗錢,你至少要和我商量一下!」丈夫說:「我難道沒有權利使用我的錢,妳出外工作又怎樣?我賺錢賺得比妳多!」於是兩人的僵局維持多年!但是,若有一個人願意先忍氣吞聲、先讓步,或者先原諒,事情豈不是就有轉圜餘地了呢? 

你是否也有破裂的人際關係,需要勇氣踏出修復的第一步呢?

 

 與主同死同復活

當我們自己做錯了,聖經說,除了向神認罪,還要請求對方饒恕:「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馬太福音52324節)而且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雅各書516節) 

若錯在對方身上,聖經說要原諒人。「彼得……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馬太福音18212235節) 

講到這裡,也許你會說:耳熟能詳!我們這些每星期上教堂的基督徒,怎麼會不知道?但是,知易行難呀!的確,保羅也悲歎道:「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我真是苦啊!」(羅馬書7181924節)何況我們? 

感謝神,保羅並沒有停在這裡,他又說:「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馬書66節)所以,首先,我們必須與基督同釘死:「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歌羅西書35節)就是說,那些驕傲、自義、面子、放不下的一口氣等等,通通都必須釘死。 

怎麼可能死去?就是死不去呀! 

聖經的辦法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哥林多前書927節)又要「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羅馬書813節)意思是我們自己要盡力,但是單靠自己的力量,還不足以成事,只有聖靈的幫助,才能讓我們成功。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祂同活。」(羅馬書68節)原來與主同死同復活就是我們的答案!因著主耶穌從死裡復活,我們才能得著復活的大能,我們所得的新生命就有從祂而來的力量,可以叫我們勝過罪惡、向人道歉、原諒別人。

 

 復活真神賜力量

為什麼基督復活可以幫助我們?這是否只是一種心理作用?是否因為復活象徵勝利,所以給人盼望和鼓舞?我們都明白,當我們實在需要力量應付問題時,光是心理作用或鼓勵、盼望未必足夠。 

原來基督死裡復活還有一個極重要的含意──「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馬書14節)世界上各種宗教都有異能奇事,獨獨缺了復活一事。只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真實地在死後第三天身體復活;唯有真神能從死裡復活,而祂當然能幫助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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