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律
《傳》靈修日記2005年9月17日
張逸萍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羅七23)
最近醫學研究發現,在人行為的背後,有無數神經細胞在活動,而大部分是人自己不警覺的。現代的心理學已經放棄「原生家庭傷害」的佛洛伊德老調,開始用生理遺傳解釋行為。
不知道保羅所說的「肢體中犯罪的律」,是否就是科學家所講的賀爾蒙和腦細胞等生理機能?不過,即使是,我們也不能理直氣壯地說可以犯罪。因為「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八6)
無論是原生家庭的傷害,是生理,不管什麼理由,都不是我們犯罪的藉口。神吩咐我們對付罪。而靠著耶穌基督,我們就可以勝過肢體中——不論心理、生理——那犯罪的律。(參羅七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