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目的與婚姻輔導的方向
《教會》2008年3月總第10期(https://www.churchchina.org)
文/小衛星
艾魚
一、前言
現在,國內城市教會中的年輕人越來越多,每年步入適婚年齡、進入晚婚年齡和跨進婚姻的信徒的隊伍不斷壯大,他們對婚姻的認識、憧憬和期盼,還有失望、絕望,並由此而引發的各種婚姻問題,都是教會牧者所要教導和面對的。雖然婚姻輔導在城市教會正逐漸受到重視,一些教會也已開始對信徒做婚前輔導,但整全的、完善的輔導體系還遠遠沒有建立﹕充當輔導員角色的大部分還都只是教會傳道人或同工(其中絕大多數是姊妹),他們沒有受過專門的婚姻輔導培訓,也沒有專業的輔導教材。最主要的是,他們所做的輔導基本上還都屬于“婚姻危機輔導”,是被動的,以解決已發生問題為目的。
由于牧者數量缺乏,專職的婚姻輔導員更是奇缺,所以當信徒遇到婚姻問題在教會內得不到及時的解決時,往往只能求助于信主時間較長,靈命比較成熟的姊妹,甚至去教會之外尋求幫助。但因著輔導員信仰情況和屬靈生命的參差不齊,很容易導致在婚姻教導上的不一致,有些教導甚至偏離了聖經,而輔導員卻渾然不知,信徒們也毫無察覺。這種情況必然會為婚姻埋下更多的不安定因素,甚至可能導致嚴重的婚姻危機。
教會中有關婚姻教導的偏差有多種表現形式,本文將以“獨身恩賜”和“家庭暴力”兩個問題為例,從聖經輔導的角度來看婚姻的目的與婚姻輔導的方向。
二、獨身的恩賜
1.
你有獨身的恩賜嗎?
A﹕姊妹啊,你現在還是一個人嗎?快三十了吧,還沒找到對象?
B﹕嗯,還是一個人,一直沒找到合適的(一臉沮喪)……我不知道,神是不是要讓我守獨身(一臉迷茫)。
A﹕你覺得你有獨身的恩賜嗎?
B﹕不知道……怎麼知道自己有沒有獨身的恩賜呢?
A﹕那就看你是否願意結婚,你獨身一個人生活的時候,是否覺得開心、滿足。如果心裏有掙紮,總覺得一個人生活不好的話,那估計是沒有獨身的恩賜了。
B﹕哦,這樣……
類似這樣的教導或許你並不陌生,或許你本人也這麼被教導過。按照這位輔導員的邏輯,如果一位大齡的弟兄或姊妹【1】在單身的時候很想結婚,並為此經常掙紮,過得不開心、不滿足,那麼,就意味著她沒有獨身的恩賜,她就應該結婚,以解決她的孤獨感和不滿足感;如果她一個人生活得很平安、很喜樂,甚至很享受與神單獨同在的日子,那麼她就有獨身的恩賜,就可以安于現狀,而不急于結婚——或者不結婚。
A姊妹的輔導是否有偏差呢?一個人是否有獨身的恩賜,或者相應地,一個人是否應該進入婚姻,是否取決于她對于單身狀態的感受呢?神設立婚姻的目的是什麼呢?為了填補一個男人/女人單身生活的孤獨和不滿足感嗎?
2.婚姻的目的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2:18)這句話是聖經中涉及婚姻主題的最重要的經文之一,也是在基督徒的婚禮上被教導最多的經文。許多人單單根據這句話兒就得出結論,認為神設立婚姻就是因為那人“獨居不好”,要找一個伴兒來陪他,好讓他不再“感到孤獨和寂寞”。
其實,這裏所謂的“不好”,不能簡單理解為與人“孤獨”的感覺有關,而是和“上帝的形象樣式”有關。我們的神是三位一體的神,聖父、聖子與聖靈彼此之間雖然不同,卻有完美的相愛與相交;因此,神造人的時候,也把人設計成了一種社會性、群體性的被造,好反映出神自己的形象與樣式。所以,婚姻首要的目的是為著神的榮耀而設立的,而不是為了滿足人“孤獨”、“寂寞”的身體和靈魂。而如今的我們,無論是結婚或單身,都是活在群體的裏面,因此都可以在這一點上反映上帝的榮耀。因此,單身並不能表示一個人的靈性或品格比結婚的人更有問題。況且,人會孤獨寂寞,從根本上來說,是因為我們犯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所產生的後果,並不是因為沒有結婚。這也就是為什麼,許多人在婚姻中仍然寂寞,而將來在天上沒有嫁娶,但人卻能全然滿足的原因。
因著同一個目的,人在墮落之後,那位“讓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就是按他旨意被招的人)得益處”的神,更讓婚姻成了幫助他兒女成聖的一種社會性、群體性場所。神照著他自己的美意,讓有些弟兄姊妹進入婚姻,在夫妻彼此委身的關系中造就他們的生命,改變他們的性情,使他們的個人和婚姻都能反映出神的榮耀;神也按照自己的美意,讓另一些弟兄姊妹在單身生活中被磨練,生命越來越有主耶穌的榮光與馨香。婚姻與單身,其實都是神實施救贖我們計劃的不同工場。
所以,我們若以個人的喜好或感受來判斷是否要進入婚姻或逃避婚姻,都是違背了神設立婚姻的目的。而它的根源都是以自我為中心來行事,是不討神喜悅的。因為“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複活的主活”(林後5:15)。
3.錯誤教導的後果
如果基督徒不能正確地理解神設立婚姻的目的,就不能正確看待單身和獨身。如果對她來說,“婚姻”意味著神的祝福和賜福,那麼,“獨身”可能就是個燙手的山芋,她會想方設法擺脫掉,直到進入婚姻。她可能會禱告說﹕“神啊!我知道你沒有給我獨身的恩賜,因為我一個人實在是難受、痛苦,可你為什麼到現在還不賜給我配偶呢?你要我等到什麼時候?你不是說‘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嗎?”也有許多的信徒,在熱情地持守了多年“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的原則,盼望能尋找到一個合乎自己心意的主內配偶,而卻苦等不來之後,因為沒有得到正確的教導與及時的幫助,心中對婚姻的渴望,往往就會轉變成孑然一身、孤苦伶仃、青春枯萎的自憐;在這段單身的日子裏可能會遭遇的掙紮、痛苦和疑惑,也會變成抱怨,然後累積成苦毒﹕是神把她的生命搞得亂七八糟,讓她痛苦不堪的。在她的心裏,神常常變成了她整個人生悲劇的制造者,而不再是對她守約施慈愛的天父。由此,甚至還會產生諸多的信仰問題和心靈的痛苦。
4.榮耀的盼望
如果基督徒能夠從神學根基的層面建立正確的婚姻觀,那麼當他們處在單身時——甚至是一輩子守獨身——即使面臨父母、親戚朋友眾多的壓力甚至猜疑時,他們的單身生活同樣也可以過得很快樂,很滿足,同樣也可以榮耀神。“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他使我的腳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穩行在高處。”(哈3:17-19)
使徒保羅不就是為了神的緣故一直守獨身嗎?並說,“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林前7:7)。甚至,在曆史上曾經出現過的最完美、最滿足的一個人——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他就是獨身。所以一位傳道人講了一句“驚世駭俗”的話﹕“如果一位特別愛主的基督徒,又有著強烈的末世論意識的話,那麼,結婚才會是他不得以的選擇,而不是獨身!”
5.正確的輔導
教會在面臨大齡信徒這方面的掙紮和痛苦時,很多時候除了想辦法幫她們找到結婚對象,鼓勵她們結婚之外,好像就沒有別的辦法和回應方式,連為她們禱告也只是求神讓她們能夠結婚。教會之所以沒有辦法安慰她們的痛苦,是因為教會往往也認為只有“結婚”才是唯一的出路;除非要面對的是那些不結婚也很開心的人——其實,很多不結婚很開心的人也總被認為是有問題。
如果教會的輔導者認識到神設立婚姻的真正目的,也深知基督徒活著應該有的樣式,就可以以正確的態度來輔導單身或已婚的弟兄姊妹,提供真實的盼望與幫助了。
首先,我們對“神的旨意”要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和回應。對于很多早已進入晚婚年齡的弟兄姊妹來講,他們最急切想知道的,就是自己會不會結婚,什麼時候結婚。如果知道自己早晚會結婚,那就不用再焦慮,等著神安排就好了;如果知道自己要守一輩子獨身,那也不用在找朋友、談朋友上浪費時間了,更沒有必要掙紮,只要安心事奉神就好了。
尋求神的旨意並不是不對,但我們的掙紮背後,常常是一種不完全符合聖經的預設立場,認為在面臨人生選擇時,一定要先明白、確定了神的答案之後,才能決定該怎麼辦。可是很多時候我們面臨的情況是,神在當時並沒有要給我們指明確切的方向——但這並不代表我們不屬靈,或者禱告不夠認真,而是神有權“不讓我們知道”,這也是神的旨意之一。因此,如果神的美意本是如此,我們是否就願意降伏下來,說,“你不讓我知道,我就可以不知道?”因為,即便在不知道的當中,仍然無損我們活出神的榮美來。“凡等候耶和華的必至不羞愧”,只有神才是我們唯一的喜樂和盼望,才是唯一值得我們去守候的;不是丈夫或妻子。
其次,要有正確的婚姻觀。單身的弟兄姊妹有很多的掙紮和痛苦,很多時候是因為他們把婚姻本身當成了一個“必需得到”的東西,它被需要到一個地步,成為代替神的一個偶像,擋住了我們的視線,使我們看不見真正的神。他們害怕獨身的繡球落在自己身上,只要沒有結婚,就沒有安全感,人生就不完整。可是,如果我們清楚,婚姻其實和獨身一樣,都是天父按著他的美意,量著他兒女的力量給我們免費的禮物的話,我們要尋求的就是﹕“主啊!我知道你總是把最合適的禮物,在最合適的時間賜給我。求你幫助我,在我還不知道你心意、看不清方向時,依然能夠去信靠你。讓我不管是單身,還是結婚都能夠榮耀你的名。”而不是單單向神求一個配偶。否則的話,不論我們是獨身還是結婚,在神眼中都會被看作是“不好”的。
輔導員在輔導信徒時,要提醒他們時刻省察自己的心﹕“我是不是真的相信,即使我單身時,神的恩典還是夠我用,我的一生只要在神的手裏都會是最好的?我是不是真的已經決定,這一生為主而活?即使他讓我獨身,我還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而喜樂嗎?婚姻在我的心裏是否已經重要到一個地步,成為超越神的偶像?”
三、家庭暴力【2】
1.
隱而未現
2001年,“禁止家庭暴力”條款被寫進了修改的《婚姻法》總則中,這意味著“家庭暴力”這個破壞婚姻的殺手,已經成為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全國婦聯在2003年的一項調查表明,在2.7億個中國家庭中,30%存在家庭暴力,施暴者九成是男性;發生在夫妻間的家庭暴力,受害者85%以上是婦女;每年有10萬個家庭因此解體【3】。
受“家醜不可外揚”、“清官難斷家務事”等傳統觀念的影響,家庭暴力的問題往往被刻意隱藏不報,所以真實的數字往往高于那些統計數字。社會上如此,教會中更是如此。一些基督徒認為,這是屬靈的事,不能讓世俗的權力幹預,不可以去報警。而且,即使教會信徒中有這樣的問題發生,往往也只有當事人和輔導者知道,不會在教會內廣為傳播。所以如果你在教會中很少聽到家庭暴力的事情,並不表示它真的沒有或很少。
2.問題初探
由于家庭暴力問題的隱密性,它還沒有引起教會的普遍重視,而婚姻輔導盡管在這方面還剛剛起步,卻已經暴露出一些問題。
一些擔當輔導員的傳道人或教牧同工在處理家庭暴力問題時,很容易把原因歸結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妻子問題﹕沒有好好順服;另一方面是丈夫問題﹕脾氣不好。在有些教會的教導中,很多時候是把責任歸結到妻子的那一方,而忽略了對丈夫的教導。但神是怎麼看待家庭暴力的呢?“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瑪2:16)顯然,施暴的人是耶和華神所恨惡的。神在新約中清楚地教導作丈夫的,說,“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西3:19)”家庭暴力問題要更多地從丈夫身上找原因,而不能僅僅歸咎于妻子不夠順服。【4】
那麼,丈夫的問題僅僅是脾氣不好嗎?當然不是。脾氣只是人外在行為的一個強烈表現而已。心理學對家庭暴力的問題有一個重要的觀察﹕夫妻雙方在權力與控制上的不平衡;一方是特別的強,一方特別的弱;強的那一方要掌權,要做主,要完全地控制另外一方。【5】
丈夫認為自己有絕對的權力可以做主、控制妻子,的確是造成家庭暴力的重要因素。然而,這樣的控制欲又是怎麼來的呢?丈夫這樣的行為是在正確地履行神所賦予他的“作妻子的頭”的權柄嗎?我們該怎樣正確看待“家庭暴力”與“丈夫權柄”的關系?經上說,丈夫“是妻子的頭”,“要愛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可見,聖經中所講的權柄本身所要表達的,就是愛、是舍己,並且是要用來確保“愛會化為行動被執行出來”。如果丈夫以強暴待妻,那麼,他就是在濫用他的權柄,是在犯罪得罪神;並且神對這種行為的恨惡,就和他對離婚的恨惡是一樣的!(瑪2:16)
3.
追根究底
那麼,如何判斷丈夫是否是在濫用權柄呢?這只能從根源——人的“心”——找起。人,就是“心”所活出來那一位。“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4:23)
婚姻中,丈夫可能因為妻子沒有滿足他的某個願望,就以打罵妻子作為對她的一種懲罰,這一切都由他內心的欲望所驅使﹕我想要……;我一定要……;而你應該滿足我……;你沒有……;所以我就要……。“是你讓我不舒服、不滿意,我就要教訓你;你讓我覺得控制不了你,我就要打你,讓你乖乖地聽話。”顯然,對妻子施暴是因為他內心要做主、要掌權、要控制妻子。他把自己的感覺和私欲——其實也就是他自己——當成是第一位的,取代了神在他生命中該有的位置,成了他心中的偶像。
因此,如果輔導者沒有幫助施暴的丈夫認識到婚姻中的頭不是他,而是神;沒有幫助他認識到自己心中的偶像才是怒氣的根源的話,就不可能幫助他從根本上改變。因為怒氣只是根所結出來的果子,而他心裏的偶像才是“根”的問題。如果只是對付“果子”的話,那將是徒勞無功的。就好像把無花果用膠帶黏到荊棘上一樣,雖然好看,但這果子很快就會枯萎,而且還會繼續生出荊棘來。只有把根換過成了無花果樹的根,才能結出無花果來。“好樹結好果子。”
所以,施暴的丈夫不僅是沒有好好作頭,更沒有好好作僕人。他要完全掌控妻子,是為了要滿足他的欲望,達到自己的目的;而一旦他覺得自己不能掌控時,就會用心理、肉體、甚至精神上的虐待,來達到控制的目的。然而這從根本上違背了神設立婚姻的目的,濫用了神賦予丈夫“作妻子的頭”的權柄。這樣看來,家庭暴力要解決的問題不是丈夫要如何控制脾氣,變得有節制;而是要先對付自己的罪,建立正確的婚姻觀,才能正確使用神所賦予給他的權柄。
4.
如何輔導
在教會中,很多表面上看起來很好的夫妻,也可能隱藏著家庭暴力的問題。因為有暴力傾向的人在外面跟在家裏往往是兩個樣子,所以有一天當你發現熟悉的一位彬彬有禮的弟兄一回家就是個暴君時,千萬不要太驚訝。這樣的人在外面所面對的是他不能掌控的世界,他就用正常的言行,讓他的工作或社交圈中不會出現超出他控制範圍內的麻煩;但是在家裏,當面對自己的妻子和小孩時,他什麼都不用怕了,就會現出真面目。正是因為這樣,很多姊妹不願意主動講出她正遭受的傷害,怕別人不信她。
所以,輔導員除了要有聖經整全的真理裝備外,還要有敏銳的觀察力和極大的愛心。當發現某一位姊妹會提到先生不願意她跟她自己的朋友來往;或者身上經常有傷,不願意在眾人面前談及她與先生的關系;甚至一提起她先生就有恐懼害怕的反應時,輔導員就要有智慧地去引導她、鼓勵她,使其敞開心扉。在嘗試了解對方情況時,要視狀況盡量用比較平常、溫和的詞語代替“虐待”“暴力”等敏感、刺激性的言語。一旦證實她的確在家中受到先生的暴力傷害時,就要立刻肯定她所受的痛苦和掙紮,並用聖經上的話來安慰她,幫助她明白神完全明了她現在所遭受的一切,並且痛恨發生在她身上的事情;幫助她明白神是怎麼看待家庭暴力及施暴的丈夫的,什麼是她應該負的責任,什麼不是;同她一起禱告並為她提供實質性的幫助,但要避免事情惡化;對她的生命安全狀況做出一個評估,並且幫她制定一個保護計劃,幫助她評估如果真的有生命危險時應該怎麼辦。通常有施暴問題的丈夫感覺妻子有離開的可能時,他的控制欲會受到極大的刺激和威脅,甚至于會把妻子殺死。因此要幫助受虐的妻子離開,一定要做好各樣的準備。
對于施暴者,作為輔導者必須告訴他,他這樣的行為是在犯罪,要幫助其重新建立正確的婚姻觀,並一定要警戒他停止一切的暴行。幫他分析內心的掙紮和問題,同他一起禱告,求聖靈做工,使其看到自己的罪,並需要耶穌的拯救。他要學習如何敬畏神,如何正確使用丈夫的權柄。幫助他學習如何面對挫折,當事情不是按照他的願望發生時,他應該怎麼樣敬畏神、有正確的反應。如果他不聽勸誡,可以考慮讓他們夫妻暫時分開,但要考慮姊妹的安全並妥善安置孩子。如果教會紀律和夫妻分開都不能禁止他繼續施暴的話,甚至可以考慮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在這一點上,教會和作妻子的不要擔心面子問題,而應該為了“愛”他、“建造”他的緣故,讓他嘗到自己行為的苦果,在其中去學習成長。但要記得,是以愛為出發點,不能貿然行事。
四、小結
教會輔導者在處理婚姻問題時必須清楚,婚姻輔導的首要目標,不在于解決個別的婚姻問題。並不是說個別具體的問題不重要,它們很重要;然而唯有先建立個人與神之間的正確關系,真正的和諧婚姻以及痛苦的減輕才有可能發生,並且持久。因此,如何幫助被輔導者在他們的掙紮與問題中更深地認識神,建立與神之間正確的關系,應當是我們的首要目標。因為只有靠著神信實的恩典,人才能在神的聖潔中看清自己的問題,並靠著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與聖靈的大能悔改、過敬畏神的生活。所以,輔導者的工作也決不是教導他們一套律法和行為規範,使其去遵守就夠了,還要用真理引導他們,用愛心、信心和行動陪伴他們,把個人完完全全引到神面前來。
每一位正面臨單身掙紮或陷入婚姻危機的人,他們在其中的痛苦是很真實、很厲害的;我們相信,只有回到真理的本身——主耶穌基督——那裏、在與主的正確關系中,我們才能看到真正的問題出在哪裏,也才有真正幫助他們的可能!“love
can heal when truth is found(尋到真理處,被愛醫治時)。”【6】
注釋﹕
1、目前教會中,單身的姊妹往往比弟兄要多,所以本文均以“她”代替。不過,這裏並沒有歧視的含義。
2、它不僅僅指人身虐待,也指言語、情緒和精神上,甚至性方面的侵害。本文主要探討夫妻之間的家庭暴力問題,在這種關系中,由于絕大部分的施暴者為丈夫,故在本文中,受害者均以妻子為例。
3、http://www.southcn.com/news/community/shzt/fv/outline/200308290942.htm
4、家庭暴力問題與妻子是否順服丈夫(施暴者)無關。但由于本文是要從聖經輔導的角度來深入探討丈夫施暴的根本原因,所以妻子的問題不在此做詳細的闡述。
5、本文所講的家庭暴力和一般常見的夫妻打架,是截然不同的兩種問題。
6、截自愛爾蘭福音樂隊Iona的詩歌《Irish 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