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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使徒保羅的教導

(轉載自﹕《教會》20109月總第25期,www.churchchina.org/no100905

 

/愛德華韋爾契
/錫安

現今,性純潔並不被看重。我們可以從艾滋病的危險和婚外性行為的嚴重後果看到這一點。也許我們可以找出一些有利數據,證明不曾婚前同居的夫婦,較之曾經婚前同居的夫婦,婚姻關系持久的機率稍大一些。然而這一切的說法都無法抵擋人對性的欲望。我們生活在一個對性癡迷的文化中,同時又缺乏足夠有說服力的理由,讓我們去追求貞潔,或築起堅固的牆,將性的自由保守在婚姻的界限內。

有責任心固然是好的。我們告訴自己,不要這麼做,並請別人幫助自己信守諾言。當然,在這方面我們也可以尋求更多支持,但我們更希望真理的教導來給予我們勸勉和激勵。我們的責任心需要更強有力的真理基礎。例如,面對兩位看上去彼此愛慕且開始有一些性愛舉動的單身成年人,我們該說些什麼?這樣做真的有問題嗎?沒有人會因此受到傷害。即使兩人的性生活很活躍,似乎也不會帶來永久性的傷害。並且性的感覺是這麼好!難道上帝真的會對這種事如此在乎嗎?


哥林多﹕在性方面與我們的時代臭味相投

當然,我們的文化背景並非獨有。任何一種文化都癡迷于性;程度不同而已。新約時代的哥林多就對性極度癡迷,是整個羅馬帝國幾個色情泛濫的城市之一。肆意濫交在這裏司空見慣。在妓院、旅館、公共浴室、小酒館,隨處都有性事。奴隸通常被作為其主人或主人所選之人的性工具。對于擁有人身自由的婦女,性服務的收入被用來貼補家用。當然,與此同時,也有發生在無婚姻關系的兩人之間的隨便的、無償的性行為。如果有哪個群體需要具有說服力的理由去抑制他們對性的欲望,那就是哥林多人。

保羅對哥林多信徒的教導﹕林前6:12-20

在使徒保羅寫給哥林多信徒的第一封信中,有一段關于性的教導。在該段經文的結尾,保羅勸告說﹕要遠避淫行(林前6:18)。請格外留意保羅給出這一勸告前所說的每一句話。我們期望保羅說明他給出這個有關性的勸告的理由,也期望這些理由足夠充分。同時,我們也期望這些理由是和耶穌基督的福音直接相關的。

保羅教導說,基督的死和複活改變了一切——我們如何工作,如何娛樂,如何使用錢財,如何與人相處。罪既然已經死了,這死就關涉到每個方面,基督的國度給屬這國度的一切帶來意義和生命。這其中,當然也包括性。

也許有人會傾向于把性當作個人的隱私,但如果神的國不談及性,我們又會感到失望。我們不願受約束的本能或許首先會贊同性自由,然而,當性過多地佔據了我們的心思意念,我們又怎會對構建我們世界觀的神的話語給予足夠的重視呢?當然,這就觸及到了聖經全備性的問題。如果神的國根本不談性,我們的信仰就只是關乎永恒,而非關乎此刻

透過整卷哥林多前書,保羅在建立新教會的界定標準。新國度中的兒女,有了一個新的身份。在第六章,保羅講到新國度中性的特別之處,同時講到基督的國度如何將我們的性帶回神起初為它設立的界限中。在縱欲的文化中,幾乎不存在性的界限,保羅的教導聽起來似乎是在束縛我們。但不要忘記,保羅不單單是想約束人已經失控的情欲。他看到哥林多信徒所擁有的新的性情,他們成為新人,擁有新心。保羅想要告訴我們,我們當怎樣去生活。正當我們為著性這件事掙紮不已的時候,保羅指出了一條loch正確、符合真理、良善和合乎常情的路。

他從引用一段很好的教導開始,但這段話常被人誤用。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林前6:12

也許保羅在此是在引用他自己談到信徒的自由時所說的話﹕凡事都可行。若是這樣,他所說可行的事最有可能是指著潔淨或不潔淨的食物。對猶太人來說,食物上的禁戒是他們將自己和外邦人分別開來的顯著標志。教會成員也就食物的問題進行過激烈的討論。保羅在第10章談到食物的問題時,用到了幾乎完全一樣的話。他指出,他有關于食物的教導不能應用在性的不道德這件事上。食物是個小問題,但性不是。食物與信徒的身份無關,但我們如何對待自己的身體則關乎永恒。

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林前6:13

這裏可以明顯看出,保羅在拿性和食物做對比。他以這句與飲食有關的習語以及食物缺乏永恒價值這一事實,與明顯具有精神(或屬靈)意義的性行為做對比。保羅指出,飲食上的禁戒關乎進入我們身體裏的東西。而如何對待自己的身體,是更重要的事,因為它會顯出我們對誰忠誠。我們對性的欲望,直接、即時地表明誰作我們的主人。

接著,保羅將兩個神學性的重點放在一起來講﹕與耶穌基督聯合,以及耶穌基督的權柄或主權。與基督聯合可以說是保羅的神學觀念的核心,也是他對新約聖經的重要貢獻。耶穌的主權則在新約聖經所有作者的書卷中都曾提及。保羅將這兩個至關重要的論題放在一起,為要說明一切性行為都具有真實的屬靈意義。

並且神已經叫主複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複活。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6:14-17

保羅歸信基督之前,就像許多希伯來人一樣,期待有一天聖靈澆灌凡有血氣的(珥2:28),並且神將人的石心換為肉心(耶31:33;結11:19)。而他最大的期望也與神真正賜下的相差甚遠。新的以色列民所要接受的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保羅藉著信,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卻仍然活著(加2:20)。藉著在基督的死和複活上與他聯合,基督一切的好處和他許多的苦難,現在都是我們的了。

我們與基督的聯合,是透過聖靈在我們身體中的內住。由此,保羅指出哥林多教會神學觀念上的一個漏洞﹕即,如果與基督的聯合僅是屬靈層面上的,那我們如何對待自己的身體,就是個人的事了。然而事實上,保羅指出,我們是耶穌基督身上的肢體。藉著神的大能,我們得以與複活的基督聯合,這聯合既是靈性上的,也是身體上的。那麼,我們怎能萌生與娼妓聯合的念頭呢?當基督的一個肢體通過性與娼妓聯合時,他首先是與基督隔絕了。他與基督以外的其他人聯合時,就像是被截下來的肢體。身體既依附于一夜情的性伴侶,又與基督聯合,這是不可能的。

我們可以用婚姻來類比與基督的聯合,盡管這個類比不是完全貼切。不論已婚還是單身,我們與基督的聯合都是一種動力十足的婚姻,這份新的關系要求我們將身體和心靈都歸給基督。

不論已婚還是單身,我們與基督的聯合都是一種動力十足的婚姻,這份新的關系要求我們將身體和心靈都歸給基督。

 

接下來是保羅關于擁有主權或權柄的所有權的教導。聯合帶來權柄。也就是說,我們所聯合的對象,對我們有權柄或主權。當我們與基督聯合時,他就對我們享有權柄。若與娼妓聯合,她也對我們有權柄。並且在接下來的一章,保羅說道,當我們與配偶聯合時,他(她)對我們loch有權柄(林前7:4)。

不道德的性行為,使得性伴侶對我們擁有權柄。我們從屬于那個人,並且因著在婚姻之外發生性關系,我們就不屬神了。藉著讓我們看到不敬虔的性行為有多麼嚴重,保羅規勸所有已接受聖靈的人,要不惜一切代價避免不道德的性行為。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唯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林前6:18

我們若持續地犯某些罪,這些罪會使我們與神的國隔離。保羅列舉出這些罪﹕拜偶像,奸淫,同性戀,偷竊等等(林前6:9)。不過性方面的罪卻具有其特殊性。它把我們從基督裏面扯出來,使我們的身體與娼妓聯合。我們以身體與基督聯合,但當我們把自己的身體給別人時,就與基督隔開了。當然,悔改會帶來赦免。不道德的性行為不是不可赦免的罪,但它卻具有如此的威力——使人與基督分離,保羅也特別指出,這項罪是比其它所有的罪更嚴重的。

  
保羅用殿的比喻總結他的教導。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6:19-20

藉著聖靈的內住,我們已經聖潔了。性的不道德汙染了身體/殿,聖靈無法住在這樣的殿裏。作為聖靈所住的殿,我們屬于住在我們裏面的那位。我們的身體也不再是自己的,而是屬神的。通過性行為,我們把主權交給另外一個人,並且從屬于那人。我們必須逃離如此不可思議的主人,而尊榮贖買我們的那位。

已婚的人立刻會想到自己的婚姻。在婚姻中將主權交給了另一個人,結婚是不是錯誤的呢?在接下來的一章,保羅正好談到這個問題,這並非巧合。保羅有關性的聯合的以上教導,似乎表明,在任何情況下,性的聯合都是錯誤的。因此,獨身成了唯一的選擇。盡管保羅在不道德的性行為上持有的觀點使得他非常看重獨身,但他也絕對支持婚姻是神所設立的。保羅似乎也想竭力了解每個配偶如何對對方的身體有權柄,同時又可以屬于基督,然而他還是樂意肯定創世記中的教導﹕盡管婚姻是暫時性的,但在神的國裏,它仍是好的。說婚姻是好的,是因為是神設立了婚姻,賜福予婚姻,並且沒有把它視為我們和神之間關系的一種破壞,因為正是神自己在婚姻中把我們給了另一位。說它是暫時的,是因為在永恒中,我們將不再需要婚姻,因為我們將無條件地與基督聯合。

保羅的教導對今天的意義

現在,聽聽今天的人怎麼說吧。保羅把在哥林多街頭聽到的話拿來,挑戰哥林多人,並從根本上重建他們的信仰。我們今天應當如何遵行這樣的教導呢?

為什麼教會懲戒幾乎總是有關通奸?難道就沒有別的罪要懲戒了嗎?有些罪甚至更會引起紛爭。

這麼說是在暗指,不道德的性行為被講得太多了。

難道神真的那麼在意我們怎樣使用自己的性器官嗎?一位保守福音派教會領袖陷入沉思。

保羅的回答卻毫不含糊﹕是的,比你以為的還要在意。

性是件很自然的事。它真的有那麼嚴重嗎?

若不是奸淫,性並非嚴重的問題。它很自然,出自人的本能。神為什麼給了我們對性的欲望,卻又不讓我們找到出口可以疏解呢?換句話說,當我們這樣想時,是在說事實上這是神的錯,他把這樣反複無常的東西給我們,作我們的一部分。

對此我們該如何回應?首先,是誰在說非婚姻關系中的性是自然和出自本能的?這種想法太可怕了,因為它肯定會把所有婚姻都置于不忠的危險當中。此說法的始作俑者,毫無疑問,是世界。

若只有一個人這麼說,大可不必在意。但如果相當多的人,成千上萬的人這麼說,那聲音就相當大了。它能輕易地把一開始還處在矛盾掙紮中的良知吞沒。世界說,性是自然的,是人的天性。按照天性去行沒問題,只要是安全的性行為就可以了。並且,說這話的並非一群不顧臉面的人。二十歲上下的青年男女如果試圖持守屬神的性界限,就會有人來找麻煩。你真不正常。你打算要避開性,這樣做既奇怪,又不正確。性是自然的,並且是好的。誰說性是自然的?是世界,以及世界中宣揚不設界限的性的那些廣告。

第二,要警醒,因為罪就是自然而然發生的。你怎麼犯罪?你不會早上醒來就說,今天我要去犯罪。不是這樣。你早上起來,然後就去做要做的事。你去做那些自然而然會去做的事。你就是這樣犯罪的!你如何被性奴役?只要去做自然而然會做的事。 因此,自然而然比我們認為的複雜得多。

第三,神定義了什麼是自然。神對我們的計劃如何?真正的人性是怎樣的?神造我們時的自然狀態又是怎樣的?我們只需看看耶穌基督。透過耶穌,我們看到自然狀態——真實的、真正的人的自然狀態。透過他,我們看到人應當怎樣去生活。我們要在人性的巔峰觀察人性。

性是好的,這點毋庸置疑,但性對我們而言並非必需。我們在基督裏看到的人性,不由性行為來定義。擁有被制服的性欲,是自然的。像愛自己的家人那樣去愛那些並非我們的配偶的人,仿佛他們是自己的弟兄或姐妹,是自然的。不只為自己的私欲活,而是為另一個人而活,是自然的。在不是我們配偶的異性面前赤裸身體而感到羞恥,是自然的。在神賜給我們的那人面前赤裸身體卻不會感到羞恥,也是自然的。在界限之內——神的界限內——的性是自然的,也是美好的。

性就是性,無關其它。

聽到保羅以上所講,還有人能發自內心說性無關其它嗎?那些哥林多人顯然是這麼認為的。在這封教牧書信背後,是哥林多人和現代人的借口﹕性不過是一種生理行為。它只關乎愉悅的感受,別無其它。

然而,提一個簡單的問題就能證明,性不單是一種生理行為﹕你曾經因為性被傷害、被深深傷害過嗎?

不道德的性行為具有特殊的殺傷力。它是一項特別的罪。所愛的人或許會氣沖沖地講話,醉醺醺地回到家,在金錢方面撒謊,甚至和別人調請,沉湎于色情小說,搞網戀,或者對兩人的關系失去興趣。然而,所有這些罪都不能與性問題所帶來的傷害相提並論。當一對配偶或者甚至只是戀人,對對方的性生活產生懷疑時,一切問題都歸結為一點﹕你和他(她)發生性關系了嗎?從質問到聽到答案,那一段時間,漫長而令人痛苦。而聽到的答案,可能會讓人崩潰。


  
這種痛苦普遍存在,並且是人類獨有的。在動物界中,連續性的交配不足為奇,沒有哪只動物會特別在意這個問題。在那些有約束的動物當中,雄性動物會通過彼此爭鬥去維持對某個雌性動物的權利。但你很難將人在嫉妒方面的經曆與之相提並論,更不用說感情上因此受到的傷害了。

性方面的罪以絕無僅有的方式摧毀一份關系。唯有永生神的靈能把那些碎片重新修補起來。那樣的裂痕是如此深,以致于耶穌說僅這一條就可以構成離婚的理由。

綜上所述,我們使用自己的性器官如何去行,這一點至關重要,我們也都清楚這一點。我們明白,性不僅僅是一種生理行為。

然而我們也認同,對于許多人來說,性的確無關其它。甚至在婚姻中,我們也僅滿足于把性當作生理上的放松,並未意識到它更深層的意義和象征。男人會只想到自己的欲望。女人則會在性行為的過程中計劃她們第二天的事情。並且,覺得自己在婚姻中像是妓女的基督徒婦女大有人在。作為基督徒,我們要學習的功課是﹕牢記每一次性的聯合都意義深遠。性的聯合從來都指向更深層的聯合,即我們藉著信同基督的聯合。性反映神在福音中的榮耀。它的存在,表明神同他子民的合一,神對我們彰顯出的信實,他對我們的所有權,他的自我犧牲,以及我們在與他的關系中能享受到的快樂。

在婚姻中,神將性的聯合聖化,因此它成了反映屬靈之事的一份禮物。當我們告訴彼此,我屬于你,你也屬于我,我不會將自己歸給別人。,這反映出神的約。請留意我們如何用日常的語言表達將主權交給他人﹕我屬于你,你也屬于我。這樣的洞見完全打破了把單純的身體上的滿足視為極其膚淺的感覺的看法。

不在婚姻關系中的性聯合,總會讓人覺得沒有意義。為何會這樣?經曆會告訴我們原因。第一次的性經曆往往讓人感覺意義深刻。只有濫交使之失去了人性,並且這種非人性是不受限制的性關系的主要特點。在這種失掉人性的性行為過程中,男人顯得輕車熟路,而對女人來說,經常還能感受到意義的回聲。我們應當做的是,喚醒人沉睡的良知,並牢記,性事實上意義重大。否認這一點,就是否認我們自己的人性。

不在婚姻關系中的性讓人覺得沒有意義,對此我們無需驚訝。根據使徒保羅的教導,不在婚姻關系中的性,只有在我們遠離神時才可能出現,而遠離神,一切都會變得毫無意義。因此,說性沒有任何意義的人,說得實在沒錯。不在婚姻關系中的性,讓我們最近距離地看到尼布甲尼撒非人的、野獸般的年月(但4:33)。尼布甲尼撒只是被咒詛成為他本來就是的樣子。他的驕傲與受造物的身份不合,而拜偶像是他拒絕反映真神形象的方式。簡言之,他選擇像野獸一樣活著。與之類似的,在一夜情當中,我們看起來更像大街上的一條狗,而非與基督聯合的人,並且沒有誰會認為一條狗任意發情有極大的價值和意義可言。

我們常聽人說,支撐這個世界的只是一丁點兒的意義。並且,有太多時候,我們也希望如此。

我愛這個人。性真的會讓誰受傷害嗎?

如果我們知道性不僅僅是生理上的愉悅,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和不是自己配偶的人發生性關系,還感到良心無愧呢?其中一個原因是,許多神律法禁止的事都很明顯地是在得罪他人﹕說謊,偷竊,謀殺,毀謗等等。當性侵犯到關系中的彼此承諾時,它很明顯得罪了別人,我們的良知此時也被喚醒。但不道德的性行為若是出于雙方自願,就沒有破壞關系中一方對另一方的承諾,似乎沒有人是受害者,我們的良知也會相應地保持沉默。表面上看,在大多數不道德的性行為中,都沒有人受到傷害。

保羅並不是說,不道德的性行為是得罪他人的罪。盡管我們可以說,一個男人去找妓女,就是在犯罪得罪那個女人,那個女人也得罪他。而保羅寫道,不道德的性行為首先得罪的是神和他與我們所立的約。由于罪使我們對神的認識變得模糊,我們的良知很快就會變得麻木,以至于不覺得不道德的性行為是犯罪得罪神。

這也是為什麼許多人認為同性戀不是犯罪。既然沒有受害者就沒有關系。但罪並不是單單得罪他人。罪首先是得罪神,而這一真理很容易被人視而不見(羅1:18-20)。

如果你真的愛她,就不會在性方面犯罪得罪她,這樣教導青少年沒有問題,但還有個更深層的事實。當一名青少年告白自己的信仰時,他實際上所做的委身大過他所意識到的。當他來到基督面前,就是與基督聯合。基督的血是這份聯合的保證,也表明基督對他擁有權柄。一種婚姻的關系就此產生,他屬于耶穌了。這份關系要求性的忠貞。非法的性關系以一種絕無僅有的方式,毀壞我們和基督的聯合。

保羅說的不是娼妓嗎?

之所以會出現無界限的性,一種原因是忽略聖經的教導;另一種原因是出于我們自己的目的扭曲性。看到哥林多前書中的內容,有人會說保羅所講的只是和妓女之間的性關系,而非和約會對象之間的性關系。

既然保羅在確立國度中生活方面的界限,他寫哥林多前書6章的目的之一,就是強調信徒決不能與不信的人有性方面的接觸。娼妓在這裏不僅是特指從事特定職業的婦女,更是泛指那些有不道德性行為的婦女,因這些人的所行,她們就不屬基督的國度。因為怕一些人會過度應用這一屬靈原則,並且覺得自己被迫要和不信的配偶離婚,保羅立即澄清說,如果信徒已經和不信的人結婚,只要不信的配偶願意維持這段婚姻,他(她)就應當繼續維持下去。

如果只有女方是信徒,男女雙方彼此相愛,並打算有一天結婚,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辦呢?我們是愛彼此的。這並不是犯罪的一夜情。這也是許多基督徒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無論如何擴展娼妓一詞的詞義,這位姊妹都不是娼妓。

保羅在此甚至沒有直接回答這個問題,因為希伯來人對此的教導很清楚﹕

婚約以外的性是不道德的。這樣做冒犯了神的屬性,也有悖于他顯明的旨意。這一行為使得本不屬我們的某個人,在神的地位上轄管我們。

不道德的性行為首先得罪的是神和他與我們所立的約。

 

我們需要不斷被提醒,性是一種愛的表達,這種愛的表達是由神來定義的,而不是我們自己。神界定,只有在婚約中的性關系才最準確地代表他自己。這樣的約可以如此定義﹕一個在共同體面前進行的、公開的、被人見證的彼此承諾,承諾雙方被祝福離開loch父母,在基督面前建立一個長存的、屬基督的家庭單位。

並且,任何不被神授權和賜福的性關系,在神面前不僅是奸淫,也是對我們和基督之間聯合的嚴重破壞。我們要做的是,澄清這一屬靈事實,帶領當事者悔改,同時要表明,愛神是比滿足性欲更高的呼召。

我們應該允許婚前性關系轉為婚姻嗎?針對這個問題,至少有兩種輔導意見。一種意見是,鑒于性關系中的雙方還沒有學習尊榮基督,並忠于他,所以他們還沒有準備好進入婚姻,或許根本還沒有準備好開始一段關系。另一種意見是,與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林前7:9),並且他們應該盡快完婚。兩loch種觀點有各自的優點,所以此時就需要智慧了。

但我是獨身。這不公平!

看到保羅對不道德的性行為的教導,我們不難理解他會堅持以獨身作為自己人際關系的首選項。然而截止到保羅寫作該書信時,這樣的觀點在聖經中是史無前例的。在舊約中,獨身是一種羞恥。它被看作是神不悅納人的記號。你根本不可以自願選擇獨身。

然而,耶穌來到墮落的世界,從此改變了基督徒對獨身的認識。保羅對這個問題的講論,比其他任何聖經作者都多。耶穌是獨身的。這在神學上如何能講得通,甚至還是可喜愛的呢?

既然性在婚姻中表明某人對我們的生活擁有權柄,保羅就更願意選擇獨身,以便能毫無約束地將自己獻給基督。畢竟,獨身是我們在永恒中的狀態,保羅一向都願意通過仰望永恒,來學習如何活在當下。當我們與基督面對面時,婚姻就不再具有存在的意義,我們與基督的聯合將毫無攔阻,並最終完全實現。保羅將獨身看作是將來之事的有利開端。

獨身的人是否錯過了某種快樂?保羅不這麼認為。性愛所帶來的生理上的愉悅,以及同另一個人的特殊聯合所帶來的歡樂,已被我們如今在與基督的盟約中享受到的喜樂所勝過。那種聯合是無與倫比的,喜樂也是無法表達的。

如何能享受到與他人的特殊聯合所帶來的歡樂呢?保羅以他的教會論教導回答之。獨身的人聯合于基督的身體,並可以經曆到與其他弟兄姐妹的深層合一。那兒女呢?正如神對以賽亞所宣告的,你這不懷孕、不生養的要歌唱;你這未曾經過產難的,要發聲歌唱,揚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這是耶和華說的。(賽54:1)獨身者可以藉著帶領門徒和深深關愛某人而得到兒女。

請聽,神說,你屬于我,我因你而嫉妒。

嫉妒有著糟糕的名聲,並且它也當之無愧。嫉妒的來勢凶猛,並極度無情地對抗他人。然而,它確實也有好的一面。誰會不樂意做某人的嫉妒之愛所愛的對象呢?只有當某人熱切地愛一個人時,嫉妒之情才會被激起。如果你不在乎一件東西,就不會介意有人拿走它。如果你不在乎某個人,也就不會介意他(她)是愛你還是愛其他任何人。如果某人因你而產生嫉妒之情,那是會讓人很心醉的。

神因他的子民而嫉妒。保羅有關婚姻和聯合的比喻,讓我們想到舊約中的許多經文,在那裏神的嫉妒之情被激起。神不願與其他任何一位分享他的子民。他的佔有欲非比尋常。但我們不要因此就過分得意。神的嫉妒很容易發作。他曾講到他的嫉妒之火(番3:8)。那完全不是讓人心醉的東西。事實上,神藉著將他的憤怒傾倒在自己兒子身上,才使這嫉妒之火消除(結16:38),並使之變為一種邀請人、而非毀滅人的嫉妒,甚至是一種追求人的嫉妒。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為錫安心裏極其火熱。我為她火熱,向她的仇敵發烈怒。耶和華如此說﹕我現在回到錫安,要住在耶路撒冷中。耶路撒冷必稱為誠實的城,萬軍之耶和華的山必稱為聖山。(亞8:2-3

在一切良善的嫉妒背後,是十字架。因為耶穌的十字架,我們沒有被神在忿怒中滅絕,而是被赦免了屬靈淫亂的罪,並可以被這份以重價贖買我們、轉變我們的嫉妒之愛深深激勵。這份愛開啟我們的雙眼,使我們看到屬靈的事實,其中也包括自己的新身份。它使我們明白,真正的人性不是藉著將自己交給欲望而得的,卻是藉著將自己交托給神,並積極投身于他的國度而得的。

當我們聽到逃避淫行這句話,總要記得它表達出的是救贖和嫉妒之愛。它呼召我們逃避與真神的疏遠和隔絕,逃避與那將我們贖回,脫離奴隸身份,如今使我們與他聯合,以致屬他的如今已屬我們的那位的疏遠和隔絕。

在說逃避不道德的性行為之前,首先要提醒自己,你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是重價買來的。

請聽,神說,行事之前要先思想。

神對獨身者的忠告,也是對我們所有人的忠告。性的確能帶來愉悅,否則就不會成為那麼多人瘋狂追求的對象。但事實上,性並不像我們認為的那樣舉足輕重。

舉足輕重的事物能夠經得起時間的考驗。性是一樣美好的賞賜,卻不能經受住這種考驗。它會慢慢消逝,轉變成更美好的東西。性是一個路標,指向更加意義深遠的聯合,即與弟兄姐妹的親密聯結,以及與我們的三一神的完美聯合。

因此,行事之前要先思想,並以將來的榮耀支配自己的行動。在天國,你會成為完全的男人或完全的女人。這意味著,你將會用神所賜的一切賞賜去愛他人,並且我們會連為一體,以完全的愛去愛耶穌基督——我們真正的配偶。

主耶穌啊,使我的眼睛定睛在未見之事上。指教我去看、去珍視、並追求永恒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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