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幫助憂鬱症者
轉自﹕《教會》2007年03月號(總第04期), ( https://www.churchchina.org/archives/070307.html)
文/愛德華.韋爾契(Edward T. Welch)
譯/魏孝娥 魏寧
憂鬱癥一直被稱為“在地獄裏的一間房”,“腦袋裏的風暴”。遠在1621年,Robert
Burton
就如此指認憂鬱癥,“他們在極大的痛苦中,心靈充滿了恐懼,心神不定,紛擾不安,充滿持續的恐懼、牽掛、折磨、焦慮,他們不能吃、不能喝、也不能睡……”。他的敘述道出了成千上萬至今仍受困于憂鬱癥者的經曆。
憂鬱癥患者會使得周圍最願委身的朋友或傳道人都覺得無能為力,因為有時他看似完全拒絕改變。但是,憂鬱癥患者就如同一般人,即使在痛苦中,他們的信心仍可以經曆到更新。要按照合乎聖經的方式幫助他們,基本步驟就和幫助那些生理有問題的人類似(圖表1略)。首先,需要了解憂鬱癥的經驗;其次是,仔細分辨生理和屬靈的癥狀;第三,這種分辨會幫助你專注在心靈的議題上。這樣做,就可以協助這人轉向基督,讓基督成為她在痛苦中的盼望,你會在她的信心上鼓勵她,並引導她與罪爭戰;這樣專注于心靈的議題可能真的會解除憂鬱癥。第四,如果憂鬱癥帶來極端的痛苦,可以考慮使用藥物治療,以減輕痛苦。
了解憂鬱癥患者的經曆
關于傳統的疾病,要了解病情就得讀醫學課本、請教那些熟悉病情的人,並與病患談話。至于憂鬱癥,你可能會做上述所有的事情,然而,大多數的人了解仍是來自觀察和聆聽患者本人。像是﹕對他而言,這像是什麼?她覺得怎麼樣?他在想些什麼?
當你聆聽人們描述他們的憂鬱癥時,你會聽到兩種極端的話。有些人會說嚴重痛楚到讓人死;另外有些人會描述,是一種情緒上的麻木不仁,好像他們已經死了。有時,你會聽到有人形容自己,同時活在這兩種極端的狀況下。
“痛苦”是最準確的說法,前美國總統林肯說﹕“我是世上最淒涼的人,如果將我所感覺到的痛苦平均分配給全人類,世上將不再有一張歡笑的臉!我到底會不會好起來,我真的不知道;我痛定思痛的讓自己非得更好。繼續維持我現在這個樣子,簡直是不可能的事;對我來說,我要不就是死去,要不就是好轉起來。”
然而,憂鬱癥的痛楚是令人難以揣摩的,人們不僅談到它的強度、明顯的痛苦,也談到在情緒上的麻木。J.B.Phillips在他的自傳《成功的代價》裏提到“那種所有情緒和欲望完全流失的情況,我只能停止工作……”雖然這聽起來像是與痛苦相反的感覺,但是,實質上它是另一類的痛苦吧。
我的一位朋友寫到,“我再次自殺,我已經沒有奮鬥的精力與理由,我麻木,也嘗試我所知道‘如何去嘗試’的所有途徑;我知道我不可能繼續這樣運作下去,我沒有可以談話的對象,我感到窒息難耐,我可以整天想些好的想法,到頭來卻還是感覺憂鬱,沒有人知道我想死是多麼糟的事,我的思維如此糾纏不清且無法停止,它們持續說﹕‘我想死’”。
如果憂鬱癥是在假期中發作,那麼痛苦就更加倍,“我痛恨假日”,一位教會裏的女士如此說,“特別是聖誕節和複活節,因為他們是家人團聚的節期,它們充滿了對愛和喜樂的期盼,我恨透了假期。”
當某人說到“憂鬱”時,千萬不要假設,你已經了解各中滋味,不要有你自己的經曆去體會這個詞彙的意思,它們可能會擁有相似的意思,也可能不會。所以,你只要聆聽就好了。讓那個憂鬱的人以他/她的看法來詮釋這個詞彙,當你認真聆聽的時候,將會聽到痛苦、恐懼、無望、對未來的恐慌、恐怖、靜默的嘶吼,以及那股威脅著要毀滅你的虛空感。
甚至它也影響到人的感官,聲音聽起來像是無聲,音樂聽起來不協調。令人難過的是,你過去是如何欣賞音樂,但現在對音樂的欣賞,可悲的只停留在記憶中。在視覺感官上,色彩不再那麼鮮明吸引人。(你可還記得,畢卡索在憂鬱時期的畫作上所顯出空洞的感受?)
對憂鬱癥的專業描述不像這裏所勾勒得那麼清晰,但它包括一些征兆。可能是憂鬱癥患者疏于留意的。
根據《美國心靈協會心理診斷和統計手冊》第四版(DSMIV),在持續兩周期間,你若有下列五項或更多的征兆,那麼你就被看作是憂鬱癥的患者。若只有其中之一的征兆,可能是情緒低落、失去興趣或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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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天多數時間情緒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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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的日子裏,對所有的事情或近乎所有活動,都明顯失去了興趣或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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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食欲的關系,體重顯著地減輕或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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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天天失眠或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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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到身體無法休息或緩慢下來,到了一種連旁人都看得出來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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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天天疲憊不堪,沒有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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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到自己沒有價值,多余,或不適當的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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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能力或專心的程度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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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複出現死亡的念頭,不用具體的計劃或實際自殺的嘗試,就會不斷出現自殺的念頭。
當你開始了解在他人生命中,有這些征兆時,你的同情心會油然而生,沒有人不被這類內在的痛楚所觸動。
分辨屬靈和生理方面的征兆
下一步是將生理和屬靈方面的征兆作一分辨,當你這麼做的時候,馬上就會知道屬靈問題的肇因,它們是發自內心的,但你不會知道生理疾病的緣由。生理疾病可能是身體退化、個人生命中的罪,或撒旦攻擊所致;或者可能是上帝允許的苦難,為要教導人單單依靠主。
在一開始,就將這兩大範疇(生理和屬靈)作出分辨是很重要的,原因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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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將生理與心靈問題混為一談時,我們就會教人為了身體的征兆負起道德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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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將心靈問題混為生理問題時,當某人被診斷為心靈毛病時,我們會讓這人為罪找到了借口,或者使人對靈命長進不存盼望。
作此分別時,你需要做的就是問兩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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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是否曾命令或禁止這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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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行為可以被看成是優點或弱點?
1.生理的征兆
那些對痛苦令人震驚的描述,最好被當作生理的征兆,經曆痛苦當然不是罪。
情緒的麻木不是那麼明確,有人可能會辯稱,情緒的麻木違反了聖經要我們在任何境況下都當喜樂的呼召。但我會建議,情緒的麻木是另一種形式的痛苦。無論為了什麼原因,使他們在身體和情緒上,欠缺以往曾擁有的回應,其中並無道德的對錯;更進一步說,憂鬱癥患者即使情緒如同已死,他仍然可以感謝神和信靠神。
還有憂鬱癥的其他方面,明顯可被歸類為身體征兆,包括睡眠問題,體重改變,疲憊不堪,以及專注的問題。
2.靈命的問題
當你讀到憂鬱癥的專門描述時,其中有幾項極可能是靈命方面的問題。“感到毫無價值,或是極端,或不適當的罪咎感”這些是最明顯的。罪咎感本身不是罪,但它是指向靈命問題的路標,罪咎感明顯就是內心和良知的外在表露;它可能來自幹犯神的律例,在這種情況下,就必須向認罪。它也可能是違背了個人的標準,像是“我覺得內疚,因為我沒有討配偶的歡心。”這也是靈命的問題,我們不應該太快用“錯誤的內疚感”來掩飾它。因著違逆錯誤的標準,或是人為的標準而產生的罪咎感,是因為我們按照自己的標準解讀世界,而非神的標準。因此,錯誤的罪咎感就更深的層次而言,是違背了神的話,它可以透過神的話來矯正。
在憂鬱癥的描述中,另一個征兆也可以算是靈命的問題,就是自殺的念頭;但我們必須小心,不要太快下斷語。有些想死的念頭,純粹是希望痛苦趕快結束。事實上,它可以說是盼望和確信的表現,期望神會在永恒裏擦去它們的眼淚。其余的情況,自殺的意念可能是因為充滿自憐或驕傲“我沒有得到我所要的”,還有未能認識神;無論是哪種情況,想死的念頭或自殺的意念,都可以透過神的話來開導。
憂鬱癥的諸多癥狀中,最常出現的是生氣;這征兆沒有出現在憂鬱癥的癥狀定義中,但它卻在關于憂鬱癥的報告中被詳細的記錄下來。有時憂鬱癥是與被人得罪有關,或者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在這種情況下,常見的反應就是,向那得罪自己的人生氣,最終是向神發怒,認為他所給的困難是自己不該有的。
訴諸心靈的議題
服事憂鬱癥患者需要以憐憫開始,當你就近聆聽憂鬱癥患者談到他們的經曆,聽起來就像是一種心靈的折磨,更糟的是,因為痛苦會將人孤立起來,憂鬱癥患者也會感到非常孤獨,甚至與神隔離。有了這樣扼要的描寫,對神的話立刻的回應就是憐憫。教會應當親近那些憂鬱者,並且與哀哭的人同哭(羅12﹕15),祈求神的拯救(林後1﹕9-11),並尋找鼓勵的話來祝福人,並帶出盼望。
這種回應是很明顯的,沒有其他的方式。面對憂鬱癥與其他精神抱怨者要如此強調的理由是,我們天生就不會被這樣的人吸引。如果你曾經和憂鬱癥患者同住,就明白為什麼朋友和家人會漸漸倦于提供憐憫和幫助了;對某些朋友和家人,他們會感到憂鬱癥像是有傳染性的,在和憂鬱癥患者住幾個禮拜之後,你也開始感到憂鬱了。
1.對屬靈爭戰提高警覺
憐憫勝于單單同情一個人的痛苦,憐憫是主動的,它會分辨,了解憂鬱癥的孤立本質,要對抗這樣的痛苦,憐憫會考慮各種用方式去鼓舞信心,並且認識神的同在。它知道撒旦深受憂鬱癥那種內聚本質的吸引,它也知道撒旦想制造鬱鬱寡歡的無神論者。因此,憐憫必須隨時備戰。
問題是,“在苦難中,我們如何定睛在耶穌身上?”或者,說得更實際些,“在苦難中,我們怎能信靠順服呢?”撒旦一直在你耳邊悄悄說,神根本聽不見,他根本不在乎,神不愛你了。畢竟,有哪個父親會願意讓自己的孩子經曆這樣的困苦呢?在這些悄悄細語中,憂鬱者需認識那位高升、滿有愛心的神。
你可以怎樣幫助他呢?如何對一個極端痛苦的人分享,耶穌並非高高在上和健忘的神呢?你可以考慮直接了當的問憂鬱癥患者,你如何能幫助他們看見耶穌。我認識一些憂鬱癥患者,他們有以下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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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花時間和他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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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們一起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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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們一起整理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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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們一起讀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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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詩歌本中讀一些古老的詩歌給他們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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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們一起散步或做運動。
不論你選擇哪種方式,你必須對惡者提高警覺,提防他采用約伯記中的伎倆;撒旦持續不斷的發問,“但神剝奪你在世上的一切歡愉後,你如何還能信靠並敬拜上帝呢?”
2.對付明顯的靈命問題
憐憫並不表示忽視不信或罪的問題。通常,家人和朋友會以為憂鬱癥患者是那麼脆弱,無法坦誠討論罪或硬心的問題。但是,當某些人明顯是在罪中,親友們卻規避這些問題,那才真的是缺乏憐憫和慈愛。
對于這樣的想法,我們常會以負面的態度反應,這麼做豈不是落井下石?豈不是更加壓傷了他們的自我形象?如果我們發現自己這麼想,可能我們所聽到的是文化立場,而非聖經立場。聖經描述罪的問題,總是比我們所經曆的任何痛苦,還要更深入。因此,忽視罪,特別是明顯的罪,這簡直就是一種虛偽的愛和憐憫,並且在最深的層次扣留了他所需的幫助。
當然,認識罪必須伴隨著認識神赦罪的大愛;詩篇的作者說,神赦罪的恩典是如此奇妙,不像我們的饒恕,它使我們存敬畏的心(詩130﹕4)當我們緊緊抓住這赦罪的愛時,我們才能理解為什麼聖經認為悔改是通往自由釋放的道路,而非定罪,它引導我們走向光明,遠離黑暗,如果說,認識罪會壓傷人,那麼,它所壓傷的是我們的驕傲,而非我們這個人。
就哪些方面,憂鬱癥患者需要屬靈的教導或責備呢?無望的人需要在盼望,他看過去乃是短暫的,並且注目于永恒中;那些自覺毫無價值的人,需要知道他們因信已經是神的兒女,他們可能需要承認,他們有一種驕傲就是“我需要更多”—我要更多的錢、外表更好看、更多的人際關系、更多的愛、更多的尊重;他們需要承認“我需要”是一種自我滿足和榮耀自己,而非榮耀神的心態,他們需要為此認罪。
罪咎感也會指出一些不同的潛在問題。比方說,有些人需要知道神在基督裏的恩典,他們需要知道他們站立在神面前,是因為基督的義,而非自己的義。他們需要知道人的罪得赦免,並非基于他們認罪的程度,而是因為基督獻祭的本質。然而,這個激勵人心的教導,似乎很難接觸到憂鬱癥患者的罪咎感。其中的原因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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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所涉及的事,很可能是他/她應該感到罪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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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不相信神所說赦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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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想要以罪咎感來懲罰自己先前犯的罪,它出賣了當事人驕傲的心態,認為它可以用某種小方式,來處理自己的罪。
不論原因為何,如果罪咎感是造成憂鬱癥的諸多因素之一,我們就必須勇敢面對。罪咎感是絕佳的警示燈,告訴你有些事不對勁了。然而,當它持續得太長久,就會成為撒旦謊言的加油站,並且捆綁靈命的成長。
在憂鬱癥期間,會有許多其他的心靈議題浮現出來﹕憤怒、律法主義、不信、對他人缺乏愛心等等;有些是身體癥狀影響心靈的結果。也就是說,身體的癥狀考驗著我們的心靈,並將它顯露出來;這與怪罪身體癥狀導致心靈問題,是不同的說法。生理癥狀可能會伴隨著心靈的問題一起發生,但卻不是導致心靈問題發生的原因。正如困境中的壓力,迫使內心真正的景況浮出表面,當憂鬱癥患者願意根據聖經原則來處理這些議題,他就能在信靠順服中成長。
在處理心靈的議題時,憂鬱癥狀是否會因此加重?在聖經裏,沒有這類的保證,也沒有應許義人必然健康。盡管我們相信神賜人恩惠,是人在信靠順服中成長,甚至在苦難中有喜樂,但是,我們沒有絕對的信心說,身體的癥狀會消失。
有時憂鬱癥(包括心靈和生理的癥狀)都是內心問題所引起的,因著心靈和身體的關聯,這種可能性是顯而易見的。果然如此,當憂鬱癥患者明白屬靈的真理,轉離罪惡,在信心上跟隨基督,這些憂鬱的經驗就會逐漸消退。
憂鬱癥的醫藥治療
如果憂鬱癥單純是屬靈的問題,那就沒有理由談論醫藥和其他身體的治療;但憂鬱癥確實是有身體的癥狀。因此,醫藥治療可能有助于減輕或除去憂鬱癥引發的身體癥狀(對其他精神問題也是如此)。在現今的世代,各樣的治療俯拾皆是,它們並非一直都有效,卻都帶有傷害性的副作用。
其中最著名的是抗憂鬱藥物,這組藥物中包括聲明大噪的Prozac、Elavil
和Desyrel。醫學上並未證實這些藥物可以處理因著特定腦分泌的不平衡所導致的憂鬱癥。但有證據顯示,這些藥物會在某些人身上改變憂鬱的癥狀。
還有許多其他療法對某些情況可能有幫助,像是﹕食物療法、高單位綜合維他命、全光譜燈光療法以及電源,這些都是比較普遍的療法。每一種都對某些人有療效,但每一種也都有其弊端。如果你正和憂鬱癥奮戰,通常你會很想試試任何療法以求解脫,在你做這樣動作前,千萬記得,要針對該種療法搜集足夠的資訊。
當考慮要針對生理的治療時,我建議輔導者參考以下的指南﹕
1)如果當事人已經在服用藥物了,不要做任何事,除非他/她正經曆有害或不舒服的副作用。請留意服用藥物既不是犯罪,也不是靈命軟弱的象徵。
如果憂鬱癥患者在服用藥物後有更多困擾,那就建議患者向開處方的醫生請教;若是該藥物似乎帶來好處,或藥物並無作用,那麼身為助人者或朋友,應該注意更重要的議題,就是專注在屬靈的鼓勵上,在信心、順服還有盼望上成長;憂鬱癥就如其他形式的苦難,永遠是我們可以期待神教導我們的時機。
如果憂鬱癥患者在信心和順服中成長,那麼你可能要建議這人去和他的醫生談論用藥問題。若是藥物並無幫助,就沒有理由繼續服用,如果這藥物開始時是有幫助,那很可能現在它不再有用了;或者憂鬱癥背後的屬靈根源已經獲得解決。但詢問醫生用藥問題時,有些醫師可能會回應,最好還是繼續用藥,也有些醫師可能會建議逐步減量,直到停用。在這過程中,如果憂鬱的癥狀強烈浮現時,患者就可以再回過到先前的用藥量,等過些時間再停用。
2)如果當事人並未用藥,但正考慮開始用藥,我通常會建議他/她過一段時間再決定。在這段時期,我會考慮可能的原因,並且與當事人一起求問神,教導我們關于我們自己和他的事,好讓我們在困境中,仍可以因信而有成長。如果憂鬱現象持續下去,我可能會讓當事人了解,藥物是處理某些生理問題的選擇。
3)如果這人在屬靈上雖有成長,卻仍舊持續憂鬱,並且藥物也不能揮發作用,我會建議他/她要考慮其他可能的問題;醫藥導致憂鬱癥的問題不勝枚舉﹕帕金森病(Parkinson’s disease)、多重性的硬化癥(multiple
sclerosis)、紅斑性狼瘡、肝炎、因厭食癥引發的電解質不正常,以及其他問題。醫師所開藥物的副作用,往往是導致憂鬱癥最常見的原因,像是﹕降血壓和心髒科的藥物、抗病毒藥物以及精神藥物,都是普遍原因。
以下線索可能是導致憂鬱癥的身體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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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已經超過4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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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患有憂鬱癥的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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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的環境大多數未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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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一直服用處方藥物。
如果當事人合乎上述的判斷標準,那麼,我會建議他接受醫生的治療。
案例探討
蘇珊的憂鬱癥簡直是要她的命,多年來,似乎是每況愈下;現在,這位三十二歲的單身婦女,體重已降至九十二磅,實在無力拖著她的身子去學校,她在那兒任教于特殊教育班。她的憂鬱癥最特別的地方是,竟然沒有人知道;當蘇珊上班的時候,她習慣笑臉迎人,不論在教會聚會,或與朋友相處時都是如此。直到有位朋友問起她的健康,還有她最近在做什麼時,才終于“打進”了蘇珊的生活。
蘇珊的朋友發現,她的憂鬱癥是不止息的痛苦,對所有的藥物都免疫(蘇珊已經試過許多藥物)。數周以來,她們禱告以求解脫,也求主教導她們兩個,都能從憂鬱癥中學到功課,不論它是否繼續下去。蘇珊也承認這樣的禱告,實在是很難,但這兩位婦女深信,聖經教導她們要禱告。
這樣的禱告帶出了答案,蘇珊在十年前,曾有過墮胎的經曆,也就是差不多那段時日,她成了基督徒,她深知自己做錯了,但她覺得自己別無選擇。在幾位朋友的鼓舞下,她終止了那次的懷孕。
許多婦女有過墮胎的經曆,也不會患上憂鬱癥,有些人將之拋諸腦後,繼續向前;有些人終究體認到饒恕。蘇珊卻無法做到這兩樣,她的憂鬱癥是在墮胎後就開始了,從此以後日漸惡化。她無法忘記,也不相信她能完全被赦免。
答案很明顯﹕蘇珊需要認識神赦免人的罪,她早已認罪悔改,當她相信並成為基督徒時,她就知道這點。事實上,過去十年來,她每周都為此認罪禱告。現在該是認識神豐盛恩典的時刻了。
這兩位婦女開始討論,並研讀聖經中有關赦罪的經文,她們每周碰面,彼此代禱,並且力求在聖經的真理上成長。對蘇珊的友人,這實在很棒,但她體認到自己蒙神赦罪後,就更加喜樂;但對蘇珊,好像起不了作用,經過幾個月後,蘇珊的友人說了只有朋友才說得出口的話。
“蘇珊,有時候好像憂鬱癥才是你的朋友,你不想與它分手,你看起來好像從它那裏得到什麼似的。”
蘇珊的好奇多過生氣,“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們已經在這兒談論到一些事,好像已經是你憂鬱癥的核心問題,但是,它們卻沒有帶給你生命,你的回應好像這些真理對我很有用,但對你卻沒用。你簡直就是我的好輔導,當你卻沒有把它們運用到自己身上。”
“你為什麼不願意相信這些真理,你是否認為你的罪大過神赦罪的恩典呢?”
“是的,我經常這樣認為。”
“蘇珊,我在想你的憂鬱癥是否是你表達歉疚的方式?”
“是的,我的確如此,難道說這麼做有什麼問題嗎?”
“聽起來是沒有問題,但它豈不是說,你認為你可以到半路上與神相遇?上帝為小罪付賬,你卻為大罪討賬來幫他的忙,如果真如此,那麼問題的癥結是你的驕傲,因為你以為你可以為自己的罪贖罪。”
蘇珊臉上露出多年未見的特殊笑容,她的朋友所說的正中標的,她感到神好像借此滿有恩典的揭露出她的問題;問題是她必須為她的自以為義求主赦免。她一直以為自己擁有某種屬靈的資本或公義,以致她可以借此為自己的罪向神償債。然而,當我們承認自己一無所有,無力償還自己屬靈的債務時,這才是靈命成長的開始。
蘇珊的憂鬱幾乎立刻出去了,七年後,她仍擁有由多年的痛苦中得釋放的自由。在她的案例中,憂鬱癥所帶來的身體病癥是出于靈命的問題。
當然,不是所有的憂鬱癥都是靈命問題所致,就我的觀察,極大比例與靈命有關,但請不要因此就認為所有的憂鬱癥都是靈命所引起的。當你面對憂鬱癥時,你所知道的就是它令人極其痛苦,每當人在患難中,她們就有如遇見屬靈爭戰。你知道患難時刻,也是我們祈求主監察、幫助我們在信心上長進的時刻。但神在監察人心事,那導致憂鬱癥的屬靈問題也會浮現出來;也有時,非因憂鬱癥所產生的屬靈問題也會與憂鬱癥同時浮現;還有些時候,你會發現堅定的信心和順服,竟能與憂鬱癥共存,在這種情況下,你仍要持續去鼓勵這樣的人,持定在信心和盼望中。
作者簡介
愛德華bullet
韋爾契(Edward T. Welch),美國猶他州大學輔導心理學(神經心理學)博士,基督徒輔導與教育中心(Christian
Counseling and Educational Foundation,CCEF)輔導與教務處主任,威斯敏斯特神學院(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實踐神學教授。本文轉載自他的著作《都是腦神經惹的禍》第七章,123-140頁,台北,華神出版,2003,經同意刊登,原書腳注從略。